總督府。
左布政使王紹嘆氣說:“唐巡按,這倡導嫁娶從簡可以,嚴懲溺嬰也可以,哪裡能強行規定男女婚嫁年齡?”
右布政使湯沐開玩笑道:“就是,若有士子外出遊學,身染疾病沒按時回來成婚,難道也要因失期未婚而論罪不成?”
“要我看啦,還是老辦法,別再搞恁多新花樣。”按察使原軒說。
都指揮使李隆看了看王淵,打着哈哈說:“王總制把咱們叫來,肯定已有萬全之策,一切聽王總制的便是!”
衆官都看向王淵。
王淵把玩着手裡的紫砂壺,這東西是學生送的,不怎麼值錢。他感慨道:“七日前,總督府軍營外,半夜傳來嬰孩啼哭聲,竟有人把女嬰遺棄在那裡,無非是想讓本督抱走收養。我派人四處尋找其生身父母,雖然一無所獲,卻因此知道浙江溺嬰成風。也因此知道,唐御史強制規定男女婚嫁年齡,被浙江官民一致反對。”
唐鳳儀此時年輕得很,也就比王淵早三年考中進士。他憤而站起,痛心疾首道:“諸君,浙江爲何溺嬰成風?不是因爲太窮了養不起。恰恰相反,是浙江太富庶了,婚嫁奢靡成風!這半年多以來,鄙人微服私訪十餘州縣,浙江之奢靡風氣簡直難以置信。”
衆人不語,各自沉默。
唐鳳儀繼續說:“婚喪壽誕請客也就罷了,連殺頭豬都要請客,街坊鄰里必須送禮赴宴,禮錢少了就會沒面子。婚嫁妝奩更可怕,一個平民之家,一年花銷也不過幾兩銀子,嫁女兒的嫁妝就得十兩以上!這還是小民,富庶之家就更多,嫁一個女兒出去,竟能讓普通富戶瀕臨破產!試問如此風氣,誰還敢生女兒?”
左參政閔楷說:“主要還是百姓太窮,杭州、嘉興、湖州三府,就沒多少溺嬰的嘛。”
唐鳳儀怒道:“那是在府城!閔參政若是不信,可以去鄉村看看,三府鄉下同樣溺嬰無數!”
李隆提醒道:“唐御史,這溺斃女嬰,並非只因爲嫁妝。浙江這邊吧,有個非常不好的風俗,盛傳第一胎生女嬰,如果不溺死的話,就很難再生出男丁。因此便是富庶之家,害怕生不出兒子,往往也把第一胎女嬰溺死。”
“胡說八道,妖言惑衆,此愚夫愚婦之論也!”唐鳳儀更加憤怒。
溺嬰習俗,已經在江南沿襲近百年,朝廷頒佈諸多法令,卻一直屢禁不止。
成化朝頒佈《禁約嫁娶奢侈淹死女子例》,勒令江南各省三司官員,禁止地方嫁娶僭越違制,提倡婚嫁節儉,反對聘禮、嫁妝奢侈成風。一旦發現溺嬰現象必須嚴懲,左鄰右舍知情不報的一併論罪!
弘治朝又頒佈《處置故殺子孫賴人及淹死初生男女例》,規定:非軍籍的溺嬰者,發配附近衛所充軍;軍籍溺嬰者,發配邊疆充軍;邊疆軍籍溺嬰者,發配到極邊充軍;極邊軍籍溺嬰者,令其擔任最危險的邊疆哨兵。文武官員溺嬰者,上報朝廷處理。左鄰右舍知情不報,一併論罪!
能讓反應遲鈍的古代朝廷,連續兩朝專門頒佈相關法令,可見江南溺嬰現象有多嚴重。
江西比浙江更嚴重,大家都說:“江西人最愛溺女。”
唐鳳儀昂首站立在土地廟正殿中央,環顧四周說:“諸君,鄙人微服私訪時,曾遇到這種事情。某縣一廩生,早與鄰家之女訂婚,這二人青梅竹馬,兩戶人家也頗爲友善。但他們訂婚近十年,女方都二十多歲了,卻一直無法拜堂。何故所致?皆因該縣婚嫁奢靡成風。那男方又是廩生,女方必須給足嫁妝,否則就要被四鄰笑話!”
王淵問道:“所以,唐御史就強定婚嫁年齡?”
唐鳳儀說:“不錯。若有官府出面,強迫他們加冠及笄之前必須婚嫁。那對男女雙方而言,都有一個臺階可下,面子上也過得去。何樂而不爲呢?”
“那本督就擅作主張,支持唐御史所議。”王淵笑着說。
“王總制英明!”唐鳳儀本來看王淵很不爽,彈劾奏章發了十多封上去。但經此一事,他卻對王淵大爲改觀,認爲這位總督是明白事理的。
同樣,王淵也是如此。
以前總覺得唐鳳儀是隻蒼蠅,整天嚶嚶嗡嗡亂叫,吵得人想將其一巴掌拍死。但就是這樣一個人,卻連續半年微服私訪,認真考察浙江溺嬰現象,已經把當今許多官員都比下去了。
不管能力如何,至少唐鳳儀願意做事。
王淵自己寫了一張告示,通篇大白話那種,讓浙江三司立即佈告全省。內容有三:第一,婚喪嫁娶,不得違制;第二,倡導樸素,鼓勵節儉;第三,溺嬰者充軍,知情不報者同罪;第四,浙江男子二十歲、女子十五歲之前,必須完婚,否則罰役。限一月內整改,過往不究,有再犯者嚴懲不貸!
衆官離去,出了總督府,便一個個相視苦笑,都覺得王淵和唐鳳儀沒事找事。
王淵踱步來到偏殿,這裡已經改爲客房。從城裡請來的老媽子,正在哄女嬰睡覺,這便是被遺棄在總督府軍營外的女嬰。
有些父母,實在狠不下心溺嬰,往往遺棄在路邊、廟觀和大戶人家。
估計聽說王淵是個好官,所以這女嬰的父母,專門從鄉下趕來,悄悄將孩子留在總督府外。
王淵因此獲知浙江溺嬰風氣,整個人都快氣炸了。
或許有窮人溺嬰者,但浙江能比貴州更窮?貴州怎就沒有這種劣習!
只有兩個原因,一是風氣奢靡,二是封建迷信。
特別是富庶之家溺嬰者,往往聽信市井妄言,認爲第一胎生女不吉利,若不溺死就再難添男丁。可憐那些被溺死的女嬰,明明投胎到富家,非但做不成千金小姐,還沒睜眼便成了冤死女鬼。
浙江男女比例,是非常恐怖的,好多男人三四十歲了還討不到老婆。
後來傳教士利瑪竇,也專門寫文章記述:“中國有一種更爲嚴重得多的罪惡,是某些省份溺斃女嬰的做法……這種屠殺無辜的事情,不是偷偷乾的,而是公開讓大家都知道的情況下去做。”
敲重點,不是偷偷乾的,而是公開讓大家都知道!
這說明什麼?
溺死女嬰,已經被視爲稀鬆平常的事情,老百姓早就見怪不怪了,就連西方來的傳教士都知道。
浙江三司很快把告示張貼全省,一個月過去,收效甚微。
根本就無人理會王淵,因爲這是家務事。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總督還敢亂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