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血雙蛇,已經成爲了一個過去式,客棧裡的普通人早就已經嚇得跑了個乾淨,餘下來的少量武林人士卻歡喜地議論着:“碧血雙蛇這對作惡多端的傢伙,終於見閻王去了……太好了。”
不論什麼時候,壞人被除去,都是一件值得人高興的事。
李巖哈哈大笑,從懷裡摸出了一錠五兩重的銀子,放到了阿飛的手上,不多也不少,剛剛五兩重,他知道如果給多了,阿飛肯定不會要。
孤傲的少女大大方方地接過了銀子,然後將銀子往客棧的櫃檯上一扔,大聲道:“打三兩銀子的酒,二兩銀子買幹餅,我要請客了……”她對着放浪御姐道:“我請你喝酒。”又轉頭對着李巖道:“我請你吃幹餅。”
李巖和放浪御姐拍掌大笑:“有意思!”
這時候,那個被碧血雙蛇壓得頭都不敢擡的“急風劍”諸葛雷終於敢爬起來了,他沒有向李巖等人道謝,而是走到雙蛇的屍體邊,想從他們身上拿回那個被搶走的包裹。
李巖忍不住奇道:“這包裹裡究竟是啥?這雙蛇爲啥這麼感興趣?”其實,他如果還記得清《多情劍客無情劍》的情節,就應該能猜到那包裹裡是啥東西,可惜的是,他實在記不清了,古龍的小說他大多隻看過一遍就丟,具體的情節完全記不清,只記得一些很粗的輪廓,比如小李飛刀,例不虛發,他是記得清的,小李飛刀最後打贏了上官金虹,他也是記得的,但具體的故事情節,他卻一點都記不清楚。
因爲記不清,又因爲他是個好奇心很重的少年,自然就難免要問上一句,實際上,換了任何人,這時候都會忍不住好奇,當然,這個“任何人”不包括古龍書中那些看似灑脫,實際上壓根不是人的神經病。
比如孤傲妹子阿飛,放浪御姐李尋歡,都對那個包裹連問都不問,顯然是一絲一毫的興趣都沒有,她們簡直已經超脫了人類的常識,進入了神經病才懂的世界。
諸葛雷被李巖問起,臉色尷尬地笑了笑,然後道:“少俠,你問這個做什麼?”他看出來李巖的武功比碧血雙蛇還高,自然不敢在李巖面前造次。
李巖道:“不做什麼,就是問着玩玩。”
諸葛雷的臉色微微地變了變,他低聲說了一句什麼,但李巖卻沒有清楚。
李巖走近了兩步,問道:“你說啥?”
諸葛雷又小聲說了一句,但是聲音還是很小,李巖依舊沒有聽清。
李巖又走近了兩步,笑道:“是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麼?你說得這麼小聲。”
就在這時,諸葛雷突然動了,拔劍,出劍,整個動作一氣呵成,他的外號叫“急風劍”,出劍的速度還是相當快的,手剛剛拔劍,劍已經到了李巖的胸前。原來,他故意小聲說話,說得含糊不清,目的就是要引李巖走近,而李巖剛剛纔救過他,當然不會提防着他突然偷襲,而且他剛纔在雙蛇的面前表現得這麼慫,誰也想不到他居然有膽量對着比雙蛇還厲害的李巖出劍。
這一劍刺出,客棧裡的所有人幾乎都忍不住驚呼了起來。
然而這一劍卻並沒有能刺進李巖的胸口,因爲劍尖在距離李巖胸口半寸的地方,就被李巖雙指夾住了,他似乎早就對諸葛雷的這一招有所提防,那一雙手就像早就在那裡等着似的,不偏不倚,剛好夾住了諸葛雷的急風劍。
李巖不爽地道:“你小聲說話,就是想引我過來殺我吧,我倒真是奇了,你幹嘛要殺我?我哪裡得罪了你?”
李巖問完這句話,卻沒有得到回答,因爲諸葛雷已經死了,就在李巖夾住他的劍尖的同時,孤傲妹子阿飛的玩具劍,已經洞穿了諸葛雷的後心要害,與此同時,一把小小的飛刀,刺入了諸葛雷的咽喉,這把飛刀當然就是天下聞名的小李飛刀。
原來孤傲妹子和放浪御姐見諸葛雷突然出手偷襲李巖,不約而同地對着諸葛雷下了殺手。她們兩人都不擅長救人的武功,只擅長殺人的武功,爲了救李巖,兩人只好殺掉諸葛雷。
沒有人看清她們如何出的手,只知道眼前花了一下,然後諸葛雷就死了,死得無比的透徹。
李巖苦笑:“喂,飛妹子,李姐姐,你們……出手也太快了吧,我都還沒有問出來他包裹裡是什麼,他爲什麼要殺我呢?”
孤傲妹子道:“沒想到你夾得住這一劍,看來我出手是太急了點。”
放浪御姐卻笑道:“包裹裡的東西,打開來看一眼就知道是什麼了。至於他爲什麼殺你,這還用問麼?他見你詢問包裹裡是什麼東西,便以爲你對那東西也起了窺視之心,想要從他身邊奪走,於是他便想鋌而走險,趁着你毫無防備的時候將你殺掉,再帶着包裹遠走高飛。”
李巖扁了扁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簡直莫名其妙。包裹裡就算是絕世秘籍,只要不是屬於我的,我也不會去搶奪。”
孤傲少女點頭道:“沒錯,不是我的,我不要,你在這一點上倒是我和一樣,難怪我一開始就覺得你看起來很順眼。”
“別把人家的男人看順眼啊!”正直御姐像一隻護犢的母鹿,跳到了李巖身邊,神色憤憤地看着孤傲少女,道:“他是我的男人,你不要亂看,更不要看順眼。”
李巖一巴掌將她拍開道:“一邊玩去,鬼才是你的男人,還是來看看包裹是什麼東西吧。”
李巖蹲下身去,拿起了包裹,包裹並不是很沉,大至也就是一件衣服的重量。他當着幾位妹子的面,將包裹打開來,只見裡面是一件金色的馬甲,並不大,也並不算很顯眼,這樣的東西,看起來也沒什麼了不起嘛。若單以豪華精緻而論,還不如正直年姐身上穿的那件玉片長裙。
李巖對古龍的小說不熟,也猜不到這是啥,便問道:“這啥東西?李姐姐見多識廣,肯定知道。”
放浪御姐喝了一口酒,懶洋洋地笑道:“我還真知道,這東西叫做金絲甲,刀槍不入,可以抵禦各種外門兵器的攻擊,也算是一件寶物吧……不過,它也未見得就有多寶貴,因爲它只能防禦身體,防不了頭臉、脖子和小腹,敵人的武功若是比你高,要擊中你的頭臉、咽喉又有何難?敵人的武功若是比你低,又何需金絲甲防身?”
孤傲少女也道:“沒錯,這東西一點用都沒有。”
李巖卻抹了一把汗道:“那也未必吧,我倒覺得刀槍不入的寶甲什麼的很厲害啊,萬一有人暗算我一刀,刺我後心,這寶甲便能能發揮出效果了。”
放浪御姐和孤傲妹子一起道:“既然你覺得有用,你就撿走吧,反正這是諸葛雷的東西,他想殺你,你拿走他的東西也不過份。”
李巖本想謙讓兩句,但仔細一想,何必謙讓?放浪御姐有大學四年級的恐怖實力,阿飛雖然不知道是幾年級的實力,但那手快劍也恐怖得很,遠比自己厲害,我這武功最低的人當然更需要寶甲防身。
他老實不客氣地拿起了金絲甲,大大方方地脫了外套,將金絲甲穿在中衣外面,然後再披上外衣,感覺還不錯,身上穿了一件寶甲,心理立即受到了一定的鼓舞作用,感覺自己已經是個高端大氣上檔次的人物了。
這時候,孤傲妹子與放浪御姐已經在喝酒了,兩人喝酒的速度極快,簡直像在喝白開水,一轉眼就喝光了幾大壺,李巖走過去坐在旁邊,淺嘗了一口,道:“飛妹子,你出來行走江湖是爲了什麼呀?”
孤傲妹子認真地道:“賺錢!”
“哦?賺錢?”李巖大奇道:“那你剛纔殺碧血雙蛇不該只收五兩銀子啊,應該多收點纔是。”
孤傲妹子搖頭道:“我不賺朋友的錢,只賺不相干的人的錢。”說到這裡,她頓了頓,又道:“我正在找一個叫李巖的人,這個人身上有上百萬兩銀子的懸賞,找到他,交給移花宮。我就是一個有錢人了,到時候,請你們喝酒喝個夠。”
李巖一聽,一口酒險些喝進了鼻子裡,哎呀我的媽,連阿飛都在找我?這是要命的節奏啊。
孤傲妹子突然道:“對了,我還沒問你們的名字呢。”
放浪御姐立即笑道:“我叫李尋歡。”
李巖額頭上的汗水嘩啦啦地流,好一會兒之後,他才苦澀地道:“我叫李狗剩……我旁邊這位叫張桂花。”心中暗罵,正直御姐給我們編的個什麼破假名,這名字說出去真是狂拽帥氣屌炸天啊。
孤傲妹子聽完之後,認真地道:“名字很好,質樸!”
李巖哭笑不得:“是……是……我也就質樸這一個優點了!”
剛說到這裡,客棧的門口又竄進來了幾個人,爲首的是一個顴骨高聳,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鷹的獨臂老人,他一進客棧,就向着李巖他們這桌走了過來,站定之後,認真地打量了李巖幾眼,又從懷中拿出一個畫卷,仔細地對照了一番之後,仰天打了個哈哈,大笑道:“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少年人,你就是李巖吧?哈哈,乖乖跟我走一趟移花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