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2018年的倫敦大騷亂有些印象,那大約是七年前的事情了。但由於我沉迷於自我認知的研究之中,我的每一分每一秒都無比充實,以至於那一年的事對我而言,恍如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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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在下記得,當年新聞中說倫敦產生了暴·動,恐怖分子引爆了核彈,核輻射從倫敦郊區擴散至市中心,泰晤士河畔旁被遮天的煙塵籠罩,整個倫敦以及周邊幾乎無人生存。時至今日,倫敦依舊是一派末日般的景象。災難的始作俑者,名爲救世者的恐怖分子也已經銷聲匿跡了。”
血腥玫瑰眨眨眼,說:“你還真相信新聞中的每一個字嗎?”
我嘆道:“在下無暇顧及其餘,當時在下忙於。。。學業,這等大事,雖然令天地變色,全球恐慌,但畢竟與在下甚爲遙遠,在下便心有好奇,也是無力調查。”
玫瑰嘆道:“猜猜吧,事情到底是怎樣的?”
我如同將死的魚一般張開嘴巴,顫聲問:“亞克·墨慈?”
玫瑰攤開身子,疲軟的躺在座椅上,苦笑道:“那一次,魔黨與密黨,也就是薩巴特與卡瑪利拉,該隱與莉莉絲的信徒,十三大家族,甚至整個基督教統治的世界,所有知曉事情真相的人頭一次聯合起來,面臨令人絕望的血之惡魔——亞克·墨慈。包括我在內,世界各地所有強而有力的血族躺入鋼鐵製成的棺材,掛在降落傘上,用高速的轟炸機投往倫敦。我降落在沃特福德的郊外,隨後偶然與同伴匯合,懷着敬畏而顫慄的心情,踏入了血腥的國度。”
我問:“發生了什麼事?你們戰勝他了嗎?”
玫瑰笑着說:“我們要面對的可不僅僅是墨慈,而是整個倫敦曾經的人類。人類被墨慈的血液感染,成爲狂暴的屍鬼,而且具備極強的傳染性,凡人若是被屍鬼的血液濺射,頃刻間便會成爲受墨慈驅使的屍鬼。我和該隱教的同伴:主教馬基特、神父蓋爾、血使者尤杜裡、修女曼寧、血腥處·女達利·沃特森、傳教士金麗雅並肩作戰,他們每個人的戰力和當時的我不相上下。但他們每一個人都死在了墨慈的手中,或者死在了源源不斷的屍鬼爪牙下。
我們估計錯誤了形勢,這導致了噩夢的產生。我們在出發前沒有選擇任何戰術,因爲我們相信自己的武術、法術或體能,我們每個人攜帶了充足的血源,這通常是我們三個月的糧食。我們絲毫不畏懼重傷,因爲只要吸食血液,我們的傷口能在頃刻間痊癒;而那些屍鬼們,他們不過是凡人,此刻成了毫無智慧的動物。
我們的計劃很簡單,全球合計有一千位血族投入戰鬥,各個兒的名字都能令凡人在噩夢中顫抖,加上人類世界投入的秘密部隊——他們被稱爲黑色驕陽,原本是用來震懾血族的王牌——我預計至少有三千人進入了倫敦的腹地,尋找亞克·墨慈的行蹤。”
我問:“諸位打算將他殺死?”
“沒錯,半點沒錯,我聰明的僕人,我們打算這麼做,但對我而言,卻出了意外。
我們用英語溝通,但我的英文很爛,根本聽不清他們在說些什麼,現在想想,還真是相當好笑,因爲那偏偏拯救了我的性命。我路上分神,走上了岔路,又沒有聽清楚他們所說的集合地點,而對講機和手機又偏偏失靈。我在倫敦郊外轉悠了整整一天,這才找到了通往倫敦的大路。”
我喃喃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女神閣下,是命運讓我今日有幸與你相逢。”
她溫柔的笑了笑,說:“正因爲我察覺到自己是個笨蛋,所以我決定萬分謹慎。我小心翼翼的潛入倫敦,看着曾經貴爲基督文明的巔峰殿堂,如今卻呈現出令人驚駭的破敗和淒涼——我見到血色的腫瘤覆蓋在整棟建築上,充滿古典氣息的街頭滿是凸起的紅色菌類,汽車被粘稠的血液凝固在地上,即使擁有血族的眼睛,也無法看透三十米之外的血霧。
更可怕的是,空氣中瀰漫着血腥氣味兒,我閱讀過災難初始傳出的情報,知道那是亞克·墨慈施放的血咒,人類吸入這樣的氣體,只要微乎其微的劑量,頃刻間便會開始變化——有的人身體裂開,變成紅色的老鼠;有的人頭顱長出螃蟹般的腳,從軀體上跳了下來;有的人被掉落的蒼蠅和飛鳥附體,細胞融合,成了聞所未聞的怪物。
但這些怪物,雖然噁心,但卻遠遠比不上幾百萬的屍鬼。
我由於潛行着,沒有發出任何聲響,遇到屍鬼,不動聲色的用法術和武器解決,因而沒有遇到大規模的屍鬼。但我的那些同伴們犯了大錯,從我事後找到的錄音資料來看,他們顯然大吵大嚷,不把這些已經淪落爲低下野獸的凡人放在眼裡,他們衝入屍鬼羣中,肆意妄爲的屠殺着屍鬼,每個人都沉浸在剿滅異端的快感之中。但這些屍鬼是無窮無盡的,面具,那是一場天災。
我曾經漂洋過海,那是一次九死一生的經歷,作爲血族是無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穿越海洋的。在我強烈的要求下,我曾經的主人將我封印在水晶棺材中,並在船底製造了一間透明的空間,好讓我在迷離間目睹大海的美景。
我見到過那上蒼髮怒的天威,巨浪如同神的巨臂一樣從天地相接處升起,以千萬噸的力量將巨輪上下拋動,我曾經深深震懾於自然的力量,同時感到自己身爲血族的渺小。在七年之前,在倫敦的街頭,我重新感受到了那一切。那無以倫比的絕望,那渺小螻蟻面對巨神的畏懼。
我爬到大本鐘的頂端,一陣勁風吹過,吹散了血霧,我見到了無數屍鬼如海浪般紛涌而來,將那些戰士——血族精英或黑色驕陽團團圍住,他們殺死一個屍鬼,其餘屍鬼會變得暴怒起來,當他們殺死第二個屍鬼的時候,暴怒會持續增長;當屍鬼的暴怒達到頂峰的時候,我見到屍鬼們的速度如同獵豹全速奔行,力量大的彷彿灰熊一般。即使每一個血族殺死了十個屍鬼,二十個屍鬼,甚至五十個屍鬼,但那簡直是杯水車薪,簡直是滄海一粟。
血族的戰士們被撕成碎片,連吸血的時間都沒有;黑色驕陽的士兵的盔甲被扯爛,隨後被屍鬼們咬傷,成爲新的屍鬼。有些血族的人施展潛行術,如我一般偷偷溜走,但有一種特別的屍鬼,它們東張西望,鼻孔翕張,似乎憑藉嗅覺來找人。於是那些逃脫的血族也被抓住,即使竭力抵抗,依舊難以逃脫厄運。
你說的沒錯,我的忠僕,我十分幸運,能夠碰巧透過濃厚迷霧,見到這樣的場景。我連忙用大本鐘旁屍鬼屍體上的血液塗抹全身,隨後從高空跳落在地,卻沒有發出半點聲響。我知道這場戰鬥註定失敗,我們甚至連墨慈的臉都見不着,就已經接近全軍覆沒的慘狀了。
我遇到了一羣倖存者,黑色驕陽部隊中的皇冠明珠,他們被稱作黑血屠夫,據說擁有血族的體質,卻是毋庸置疑的人類。他們帶着火焰噴射器——能在頃刻間噴射出上萬度的高溫;火箭發射器——能夠一次發射三枚追蹤導彈,毀滅二十米之內的一切;小型高速機槍——每分鐘射出六千枚尖銳銀彈;穿着內骨骼鎧甲——足以提供鑽石般強韌的防禦以及上天入地的敏捷。
他們驚訝於存活下來的我,通過用手勢交談,我們很快達成一致,認爲即使如他們這樣千錘百煉的部隊,在此地也無法存活下去,能源與彈藥將成爲他們的命門。而如今剩下唯一的希望,唯一的解決手段,就是啓用政府的備用方案,用核彈來一次徹底的清洗,將已經淪陷的倫敦徹底夷爲平地,讓亞克·墨慈的野心徹底毀滅——用天災來對付天災,用滅絕來對付滅絕,用諸神的火焰來對付地獄的魔王。
核彈的威力能毀滅整個倫敦,但他們——人類的高官——必須確信一件事——亞克·墨慈仍然存在於倫敦,至少得找到他的下落。換言之,我們必須找到這個惡魔,不動聲色的目睹他的真容,隨後將這一情報通過無線電發報出去。
如果墨慈已經離開此地,世界各地將陷入恐慌之中。如果他已經前往別處,我們則將那個地方也用核彈摧毀,無論是布萊頓、坎特伯雷還是其餘地方,無論那兒是否受到墨慈法術的感染,黑暗與光明的世界必須付出犧牲,就像截肢手術一樣,用痛定思痛的決心挽回可以挽回的一切。
我們不知該如何是好,這簡直是荒謬至極的要求,先不提我們有何種手段找到魔神,我們甚至連存活下來的希望也所剩無幾。但出於對死去同伴的內疚,我決定留下來殊死一搏,哪怕我會因此死去,我也不會在乎。我幾乎一生都在侍奉該隱先祖,我將用我的信念和性命作爲賭注,作爲我不滅信仰的證明。
就在這時,我們在血霧中看見了一個人。
他沒有像所有人類那樣戴着防毒面具,而是裸露着面容,穿着白大褂,帶着憂鬱的神情,走在血獄般的街頭。
那些屍鬼沒有留意他,甚至是刻意躲避着他。我見到他,頃刻間發現他並非血族,而是活生生的人類,他的眼睛並沒有血族的痕跡,牙齒正常,而且臉頰上受到的一絲傷口也並沒有在緩慢痊癒。
他走到我們面前,用英文說了幾句我聽不懂的話,但我用手機錄下了他說的話,後來翻譯出來,他正用英文古語說:‘我知道如何找到墨慈,雖然機會僅有一半,而且有性命之憂,但這恐怕是唯一的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