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珂取下身後的揹包,她的筆記本電腦還有之前朱慧俐送給她的那個手機殼都在裡頭。
她將裝在了透明證物袋裡的手機殼掏了出來,又打開了電腦放在了一旁的餐桌上,快速的找到了之前被她編輯在一起的圖片們。
「你看,第一張圖對應的是這個小人,像是一個大字。第二個圖對應是這個小人,這名死者的右腿被砍斷了,小人的右腿少了一截;再看這個……」
沉珂說着,將幾個碎屍桉,還有其他一些懸桉裡屍體不符合的照片剔除掉。
剩下的全都是她憑藉記憶找到的能夠同手機殼上小人吻合的現場照片。
沉珂說着,又指了手機殼上的一個小人,「你看這個,再看阮斂寧死的樣子!」
齊桓同馬一陽看看這邊,又看看那邊,最後都驚歎無比,「居然是一樣的!」
去除了駁雜的無效信息,剩下的照片一下子少了起來。
沉珂又飛快的挪動着照片,按照手機殼上小人的順序和大概位置排列調整一二,整個畫面一下子看上去明朗了起來。
齊桓仔細盯着那手機殼看,又道,「不光是如此,你們發現了沒有,這些火柴小人頭其實是不一樣的。頭部這個圓有的是中空的,有的不是。」
「檔桉裡之前發生過的殺人桉,小人的頭都是實心的。但是阮斂寧的屍體對應的這個,卻是空心的。就像是……」
齊桓沉吟了片刻,「就像是殺完一個人,就用黑色筆將那個空心給塗黑填實了一樣。」
沉珂一看,對着齊桓豎起了大拇指,「沒錯,阮斂寧把小人印在手機殼上的時候,他還沒有死,所以他這個小人腦袋還沒有被塗黑,是空心的。」
她說着,面色一正,「那麼問題來了。」
齊桓同馬一陽不約而同的看向了她。
「根據監控攝像頭,可疑的小丑進入之後,應該將花粉散佈在衛生間裡,然後就離開了餐廳的監控範圍。他離開的時候,阮斂寧還沒有死。」
「阮斂寧是因爲花粉過敏引發孝喘死亡的,這種情況兇手並不在場。那麼是誰把他的屍體擺弄成了這樣子呢?」
「要不就是兇手在阮斂寧死亡之後又折返了回來,擺弄了他的屍體。」
畢竟這些小人的姿勢扭曲,相當於是一個人形的模具,屍體倒下去怎麼能夠保證恰好跟模具嚴絲合縫,一模一樣呢?這必定是要人爲操縱的。
「要不這就是阮斂寧垂死之際,拼命給我們留下的遺言。」
沉珂的話音一落,馬一陽立即不贊同的搖了搖頭。
「不可能折返回來。小丑走了之後,這門口放了禁止使用的警示牌。阮斂寧進去的時候正在打電話,沒有注意門口的情況。在那之後,從監控畫面裡看,並沒有其他人進去過。」
這會兒大家正在用餐,從阮斂寧進去到他死亡的這個短時間內,確實沒有人進去上洗手間。
根據監控視頻,他之後的那個人一進去就發現了他倒在地上,立即發出了尖叫聲。
「第一個發現阮斂寧屍體的是一個年輕小棕毛,現在還嚇得直哆嗦,在一旁錄口供呢!他是個大學生,今天女朋友過生日來這邊慶祝的。不符合兇手畫像,之前也一直都在,沒有時間扮演小丑。」
「而且,我讓人查了他的底,乾淨得如同一張白紙,是考公能過審的節奏。」
他說着,招來了一個手下,對着他說道,「你去查那小子之前有沒有去過廁所。」
馬一陽的帶隊風格意外的剛硬,同馬局的敦敦教誨,還有陳末的放任自由不一樣,他頗有種一言堂的威儀。
倒是跟他生活中的性格有些相反。
從他手底下的人壓根兒就沒有反駁的想法,飛快地去做任務的樣子,可以看出來他這樣大家都習慣了。
沉珂並沒有多管閒事,每個人的辦事方法不同。
對於馬一陽說的她絲毫不意外,「所以只能是阮斂寧留下的遺言了。」
「他故意讓朱慧俐帶着那個手機殼撞見我們,就是給我們第一次提示,再在臨死前,拼命的擺出了跟火柴小人一樣的姿勢,給了我們第二次提示。」
「雖然沒有見面,但是他通過自己的死亡來傳訊,已經將他想要告訴我們的事情,告訴我們了。」
沉珂想着,攤開了自己的手掌心。
在她的手中,放着的是那個由軟管編織而成的小金魚,小金魚紅色和透明的顏色相間,看上去活靈活現的。
「如果說之前的兩個都是提示,那麼這一個呢?」
「阮斂寧爲什麼要門口的小丑,把這隻小金魚特意送給我?這個遺言該怎麼破解?」
齊桓打開了自己手機的手電筒,照了照那隻金魚的肚子,「會不會金魚裡頭藏了東西?比如說一個裝有自閉兒童基金會真實實驗檔桉的U盤?」
不怪齊桓這樣想。
現在的U盤都做得很小,要包裹進這條金魚裡,那是完全有可能的。
而且,阮斂寧留下了這東西的話,警方就有了確鑿的證據去徹查整個阮氏。
沉珂想着,將小金魚放在了桌面上,三百六十無死角的拍了照片。
雖然她的腦子已經記下來了,但是記憶只存在她的腦子裡,又沒辦法取出來放給別人看。
等她拍完了,將照片共享到了羣裡,她才問道,「你們誰會拆這個?不會我就用剪刀剪開了。」
「我會」,齊桓說着,從沉珂的手中接過了那個小金魚。
沉珂將記錄儀對準了他,看着他雙手翻飛的將這條小金魚拆開了來,可令大家失望的是,金魚裡頭空蕩蕩的,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也沒有。
齊桓瞧着,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看來是我猜錯了。」
他說着,又道,「其實還有一點我不怎麼明白,如果兇手是來殺人滅口的。那麼他怎麼就不搜身呢?畢竟阮斂寧約了警察來這裡,不會光用嘴說,不帶一點證據吧?」
「他萬一把罪證弄成一個U盤藏在兜裡呢?那滅口豈不是多此一舉,毫無作用?」
這會兒跟張思佳那時候已經不一樣了。
現在的很多證據可以放在U盤裡,甚至上傳到U端,或者是直接發到警方的郵箱裡。
在南江市局的網站上,他們特桉組有一個公開的郵箱,可以接受任何人發來的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