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汀聽到此建議,自然是微微的囧了一下。
洛北宸真的是點到即止,隨之帶着俏俏離開。
“哥哥,你不會是想讓人家依依學夜沁琦吧?這樣不好。”
“有什麼不好的!我覺得挺好啊!”當初安受沐可心的蠱惑,差點就給自己下藥了。如今自己這樣做,頂多不過是以牙還牙罷了。
“可是萬一……萬一事後安哥哥不願意負責呢?”
“沒關係啊,讓克里斯汀對安負責就行。”
“……”巫俏俏覺得自己的三觀要被顛覆了。
問題是……現在的社會,跟以前完全是不同了。
以前,牽手就是一輩子。
可是如今,睡過也不一定能在一起!
“好啦好啦,你也別瞎操心了。反正呢,如果兩個人有緣,怎麼都會在一起的。如果無緣,在一起了之後也會分開的!”還有就是……洛北宸賭克里斯汀根本不可能真的那麼做!
……
獨自回到所住的公寓,克里斯汀端着一杯水坐在沙發上,腦子裡一直一直的回憶着洛北宸之前的那一番話。
看似沒說什麼,其實已經說得很明白了。
以安的身家,換做一般的公子哥兒,睡過的女人只怕是連自己都要不記得到底有多少個了!可是安居然一個都沒有。這與他多金的身家以及那一身的好皮囊顯然有點不大相稱。不過這也說明了一件事情,安絕對是個對愛情,對婚姻極其重視的人。也就是說,自己如果真的與他發生了什麼,得到了他的第一次,說不定……他真的就因此跟自己在一起了。
可是……那麼齷蹉的事情……自己怎麼做得出來?那也太不要臉了吧!
思來想去,克里斯汀最後決定不要臉一次!記得自懂事起,爹地教會自己的第一件事是:遇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怎麼辦?偷過來!
安,是自己這輩子遇到過的最喜歡的東西了!那就大膽的偷一次吧。
決定了之後,心裡一下子就踏實了。一口將手上的水給喝完,只是覺得還不過癮,便又去拿了一瓶紅酒來,咕嚕咕嚕仰頭給全喝了。喝完之後,拿上自己包包,直接出門。
因爲喝了酒不能開車,所以下樓之後打了一輛出租車。
給司機報了地址之後,就開始從包包裡往外掏東西。身爲神偷,有時候爲了完成任務,是需要一些特殊的藥物來輔助的。迷藥之類的,自然是不在話下。
挑來挑去,最後挑了其中藥效一般,但是見效最快的。
因爲如果人真的被迷得一點知覺都沒有的話,很難真的發生點什麼!通俗一點就是說:劫色都不行!。
“到了。”司機緩緩把車在公寓樓樓下停下。
“哦。”克里斯汀遞上一張百元大鈔:“不用找了。”
“謝謝。”司機邊說着邊接了過去,然後話還未說完,便身體一軟,癱在了座位上。眼皮子下垂,眼睛只能睜開眼一條縫,有意識,但是不能說話。從那一條小縫中透出濃濃的驚恐和擔憂。
顯然,人家是把她當成搶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