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五十的成功率?毛仲的心裡一陣苦澀。
看來,穿越之痛,還是難以避免的。要完全達到在前一輩子的功力,就必須努力鍛鍊。
“叫什麼叫?你爹死了還是你娘給人輪了?”一個聲音,在三十五米的位置上,憤怒地喝道。
“啊,啊,救命!救命!”那個中招的士兵,雙手抓着咽喉,拼命叫喊的時候,根本對長官的痛斥沒有任何忌諱。
“一條破蛇,就將你們嚇成這樣?王八羔子!統統該死!”那軍官向着這裡走來,身後還跟着一個,因爲他們毫無防備,雙腿在草叢和灌木裡的行進,造成了很大的響動。
毛仲實在不能贊同這名軍官的警惕性,也不能夠贊同這支軍隊的戰鬥力。更覺得,這樣的軍隊,只不過是五大三粗的蠢貨。做依仗隊還行,靠他們保家衛國,做夢。
毛仲已經潛行到了第五個敵人的位置,因爲那士兵的呼叫,軍官的喝斥,引得其他官兵紛紛嘲笑,結果,所有的隱藏人員,統統暴露在毛仲的耳朵裡。
不用看,僅僅是耳朵的傾聽,毛仲自信也可以拿下這些人渣。
“這球本事還要叛亂?”
第五個士兵的動作卻出乎意料,他謹慎地防範着周圍,一刻也不停頓地左顧右盼,腰刀在面前反覆地,間歇性地掃蕩着。
毛仲意識到,死蛇和呼救,已經讓部分敵人警覺了。
怎麼辦?放棄進攻?
特種兵的原則之一是,進攻,進攻,越是危險越是要進攻,進攻是最佳的防守。
問題是怎樣進攻合適呢?這傢伙簡直是神經病發作,唰唰不停地反覆地亂砍。
毛仲略一思索,就彎下了腰,在漆黑的夜幕裡。他的眼睛炯炯地盯着敵人。
地上,迅速地摳出了兩塊加起來相當於半個拳頭大的礫石,捏了捏,掂了掂,已經在腦海裡將進攻的路徑計算了大概,接着,一`抖手腕,彈射出去。
一前一後兩枚礫石,砸向了那個士兵的面門。
士兵的警惕性果然不錯!
毛仲甚至在攻擊前的瞬間,有些遲疑和惋惜。這士兵的感覺不錯,如果能夠好好培養的話,將是一名不錯的士兵,有前途。
然而,他是敵人,沒有辦法。
毛仲並沒有期望那兩枚石頭就能將敵人砸成白癡,高度神經崩潰,直接昏倒在地上,結束全部對抗行動,其實,那兩枚石塊,不過是他進攻的“藥引子”。
果然不出所料,那叛軍士兵駭然地揮舞着短刀,向着有響動的聲源奮力地劈斬着。同時,口裡還發出了呀呀呀的怪叫。
毛仲沒有責備這士兵,戰鬥到這一時刻,隱蔽性已經難以保證。
毛仲幽靈一樣閃現到了這士兵的身側,將刀再次從甲片鬆懈的地方,下面襠部位上插過去。
在一陣緊貼着皮膚的滑膩中,刀身沒入了士兵的襠部,在毛仲的強大臂力作用下,一直深入了很多。
士兵悶哼一聲滾倒,自然丟掉了刀,雙手本能地抱住小腹部,這是正常的反應。
毛仲的左拳頭,順便獎賞了這位警惕性不錯的士兵,自然,攻擊的時候,要選擇最脆弱,最能見效果的地方。
在草叢裡翻滾,毛仲順勢再一滑,鑽到了一片荊棘叢裡。雖然自己被刺得夠勁兒,卻巧妙地擺脫了被發現的危險。
毛仲現在才清晰地感到,左拳揮舞出去時,砸在那士兵鼻樑上的重大沖擊波。不用說,阻礙物的軟骨堅持部分,被粉碎了,而且,往裡面的塌陷部分相當深邃。
這是第幾個了?毛仲心裡暗暗地盤算着戰功。
他不再動,因爲,他感覺出蹊蹺,對,這個新來的軍官,不僅在聲音上有些熟悉,就是步伐都有些熟悉呢。
事實上,他對一些特殊情況的感覺,比常規的還要敏銳,終於,他判定,新來的軍官,應該就是那個曾經追逐自己的叛軍頭目:張守備。
身材矮小健壯的人,踩在地面上的聲音是很特殊的,走路的姿勢也能夠在因爲踩踏的聲音,傳感到毛仲的耳際。難怪在特種大隊,有人曾經賦予毛仲的前世兄弟漢兵這樣的評語:他的感覺之敏銳,纔是他力量的真正源泉。
事情確實是這樣。
於是,毛仲決定,襲擊這個大傢伙,那些小魚小蝦,雖然能夠輕易打發,可是,不夠辣,要調動敵人撤離,或者乾脆將敵人全部擊潰,必須觸動敵人的關鍵。
毛仲感到可笑,因爲,他今天能夠進攻的手段非常簡單,簡單到醜陋。沒有狙擊步槍,沒有光學瞄準鏡子,沒有紅外線夜視儀器,沒有閃閃發光,雕刻着深深血槽的三棱刺,沒有任何現代社會的尖端技術,武器,有的是太過古老的玩藝兒。因此,自己的攻擊,只能這樣無聊。
感覺着張守備的移動,身體方向,他將自己的戰刀把握好,嚴陣以待。
“喂,你小子在哪裡?”張守備大聲地嚷嚷。好象下過蛋的老母雞,惟恐別人不知道自己的卓越功績。
看來,叛軍的這一股,已經不再想以伏擊的方式來逮捕他毛仲了。
毛仲眺望了剛纔潛來的方向,揣測了下陳繼盛等人位置,以及四個人的可能表情,暗暗說:“你們可以出發了!”
嗖!一枚石頭朝着張守備打過去,是爲試探這傢伙實力的必備武器。也是吸引敵人注意力的先招。
也許是太過黑暗了,也許是尋找那破壞了紀律的士兵。張守備沒有任何的警覺。
其實,僅僅從他的動作上觀察,只能發現模糊身影的毛仲,在石塊一發出,就準確地扔出了短刀。
戰刀,在夜幕中無聲無息地打着恐怖的旋轉,造成了犀利的加速度,因爲拋擲的方向和角度,絕對不可能犯下常人的錯誤。否則,聲音會大成呼嘯。
毛仲將地上剛擊斃士兵的刀又拖到了手上,身體一矮,再次隱蔽下來。
“啊!”張守備發出了駭人的痛叫聲。
不錯,要的就是這個,要出聲,要大聲。
幾個敵人對付下來,毛仲深感到作戰的難度,所以,覺得正確的戰略應該是,驚擾敵人,而不是全面殺戮,所以,他將戰刀的攻擊方向放到了敵人的胸膛位置,而不是咽喉。
這裡,又回覆到了特戰技術中的某一條,在單兵對抗羣體的戰鬥中,殺人不如傷人。斃敵不如嚇敵。羣發效果至高。
儘管如此,他還是能夠聽到,戰刀穿破了張守備胸甲的聲音。所以,那傢伙的痛嘶纔會那樣逼真,緊迫。
“怎麼了?怎麼了?張大人?”
“張大人?您怎麼樣?”
士兵們驚恐不安地衝過來,趕到了張守備的身邊,一面向着周圍警戒。
“哦!呃!呃!刀,刀,救命!”張守備一面用力忍耐着痛苦,一面雙手抓着刀把,試圖將之把下來,他的悶吼聲,是極痛時纔有的那種。
毛仲感到幸運,這一刀居然做得這樣狠。從聲音聽過來,這傢伙不死也要脫一層皮。
十數名叛軍,一起圍在張守備的身邊,几几咋咋嚷嚷着。有人打起了火把,有人觀察傷勢,有人驚呼,有人建議趕緊擡走。也不知道聽誰的纔好。
毛仲能聽到,很遠的地方,有隱隱約約的人聲,而這裡,恐怕只有這些傢伙在堵截。想了又想,在地上摸索,希望能夠找到一把弓弩幾隻箭,那樣的話,隨便往那裡射幾箭,都能收割到幾條破命的。
殺,只有狠狠地殺戮,才能令敵人驚恐。從士氣上和膽略上徹底打擊了叛軍,纔有可能使之放棄這一線的防禦,撒腿滾蛋。
從脫離陳繼盛等人開始到現在,時間已經過去了二十餘分鐘,雖然戰果不錯,可是,真正的戰略目標沒有實現,引開敵人的意圖纔是作戰的根本目的,但是,想到了冰梅的冷淡和幾乎是惡意的指派,想到了那個蘇烈文,毛仲幾乎有種非常的執拗:我偏不誘敵,而是要擊敗敵人,讓你們見識見識老子的本事兒。
現在,毛仲有些後悔,要殺幾個叛軍是輕鬆的,但是,要將敵人徹底地消滅,太艱難了。所以,他決定放棄近身肉搏的戰術,改以弓弩遠程攢擊。
可惜,地上竟然沒有弓弩!
怎麼辦?眼看着灌木叢的那邊,十幾個敵人在火光中大搖大擺地圍觀着張守備,商量着進退,是絕好的攻擊機會,要是丟失了,上帝,不,玉皇大帝,不,王母娘娘,不,她的幾個超漂亮的大閨女都不會原諒自己的!
於是,毛仲開始了煎熬,開始了痛苦地思索。
靈感是激烈思維時智慧的火花。毛仲猛地豁然開朗,將雙手攏在嘴邊,醞釀幾秒鐘,對着判軍集中處,開始鳴叫。
他在叢林中的訓練,有過多次,對動物們的口技異常崇拜,作爲最原始的聯絡手段,模仿是必須的技能。
頓時,在漆黑一團的夜幕裡,在兩個火把昏黃的暈圈兒裡,叛軍官兵忽然聽到了一個恐怖的嘶吼聲。
“老虎?”
“呀,是老虎!這裡竟然有老虎?”
毛仲一笑,又開始了新的模仿,他迅速地移動方位,造成了新的可能。
“狼羣?”
“蛇窩兒?”
“快走啊!快走,這破地方,趕快離開!”一個士兵尖聲嚎叫着。“小心給這些猛獸傷了!”
有人反對:“傷了張守備的明明是刀。”
“這裡哪有人?分明是……鬼?”
“鬼?”
“鬼!”
於是,毛仲聽到了一個心有餘悸的呼喊,接着,好幾個叛軍士兵慌忙地念叨着。
“張守備不行了,傷太大,止不住血!”有人小聲說。
“這裡即使沒有鬼,也有古怪!快走,走,再不走,我們難免也有張守備的下場!”
“走啊!”
稀裡糊塗,稀里嘩啦,從草叢裡躥出的十幾個人,外加已經聚集的叛軍,拖着張守備一路狂奔着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