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章,拍死李銘

毛仲不時將腦袋露出來,觀察着島嶼邊緣的情況,雜亂的海灘上,似乎沒有一人,讓人感覺格外地恐怖。終於,他登上了海岸,帶着渾身的水痕,踩着泥漿,躲避到了一塊大岩石的後面,而在岩石的那面,就有許多的灌木叢。

“哈哈哈!小子,你真能活啊!”說着話,從岩石的背後衝出了兩名士兵,每人的手裡都是一把刀,左右包圍上來。

毛仲沒有奇怪,要是在海面上游泳了數十分鐘還不被發現,那是奇蹟,所以,他沒有動。

很明顯,倆叛軍發現毛仲的時間已經不短了,如果他們帶弓弩的話,說不定,毛仲已經被射穿了好幾回。

毛仲暗暗後怕。

“出來,小子!”兩個叛軍士兵得意洋洋地過來,堵截在了毛仲的背後。因爲有岩石的遮掩,一丈餘高,他們估計,獵物不可能逃脫。

可是,這裡居然沒有人!

倆叛軍士兵正在懷疑自己是否眼花了的時候,嗡的一聲,一顆石頭從岩石的那邊飛了過來,嗡,又是一顆。石頭之大,可拳頭,準確無誤地砸到了倆傢伙的腦袋上。沒有鐵盔的普通士兵,頓時慘叫一聲,抱着了腦袋。

毛仲出現在岩石的上面,飛身而下,用匕首切斷了兩個叛軍士兵的咽喉。

絕對不能讓敵人知道自己的行蹤,所以,毛仲將倆傢伙拖進了濃密的草叢裡,然後,剝取一套衣服,自己穿了。轉眼之間,就是一名叛軍士兵。

他觀察着太陽的射角,悄悄地休息,恢復着體力,也等待着出擊的機會,選擇白天作戰,當然是十分驚險,可是,也只有出奇,才能制勝!

三十分鐘的時間裡,他潛伏在草叢裡觀察,每隔十分鐘左右,就有一隊叛軍士兵的巡邏隊經過。可見,叛軍的警惕性也很高。

他將一名叛軍士兵的腰刀拴到自己的腰裡,再次檢查了行裝,開始行動。島嶼南部的道路情況,他不是多熟悉,可是,濃密的蘆草荻花,可以遮掩許多形跡。

毛仲大搖大擺地往前走去,三分鐘以後,他碰到了一個巡邏隊,他看看那些人,那些人看看他,居然哈哈一笑,走開了。

毛仲也不能說沒有擔心,那樣的話,大不了一戰,一個巡邏小隊區區四個人,在猝然襲擊之下,是有把握幹掉的。

島嶼上尋找香雪和飛豹軍殘餘的方法是什麼?他也沒有底兒,誰知道他們在哪裡,那麼,較好的方法就是抓舌頭了,他真後悔將那倆埋伏的傢伙直接給掛了。

在島嶼的邊緣遊動着,不敢深入。

忽然,他聽到了樹林裡有人呼救。

迅速潛伏過去,他看到,一個叛軍正撅着大屁股在拉,於是,慢慢地游到跟前,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將他拽走了,離開約五十米,毛仲才放這傢伙喘口氣,然後,用刀逼在他的咽喉下,“說,你們在幹什麼?”

“你是誰?”叛軍士兵打着哆嗦。

“我問你!”毛仲隨即以手指扣住敵人的咽喉,將刀刺進了那傢伙的大腿上。“你要好好說!否則,老子把你的肚子上捅一百零八刀!還有,先割了你的小鳥兒。”

鬆開了手指,那傢伙已經嚇得半昏了,搖晃半天,才能說話。

是山東的登萊叛亂軍的主將之一的李九成的兒子李銘,從毛承祿那兒分得了幾個軍姬,正在樹林裡玩。

“玩?”

“嗯!”叛軍士兵的腦袋點得象雞啄米。

毛仲的手指驟然發動,摳進了他的咽喉軟骨裡。

丟棄了屍體,用草蓋好,毛仲從他身上又取下了一把弓和一壺箭,約二十五支。掛在自己身上,往前移動。

在樹林裡,呼救聲還在響徹着,卻沒有一個人前來救援。毛仲一伸頭,看見了裡面的情景。

中間的樹木被伐倒了,兩丈見方的空地,草叢密集鋪蓋着,周圍的樹上,則吊着四個裸的女人,都很年輕,一身雪白。因爲衣服被剝光了,雙手背在後面連腰腿等捆綁,完全脫離了地面三尺多。

一個光身子的男人,正伏在草地上運動着,在他的身下,裹着一個女人。

毛仲正要動手,發現那個男人悶吼了幾聲,瘋狂地搖晃,雙手掐在那女人的脖子上,越發用力。

這哪裡是人類的行爲?分明是野獸!

毛仲悄悄將弓弩搭上,“咳!”

那男人聽到聲音,急忙擡頭看時,毛仲的弩箭砰地脫手。

箭射中了那傢伙的咽喉上,箭尾劇烈地搖晃着。那傢伙雙手下意識地把住了箭桿兒。

這是最佳的射角,敵人不能出聲是很關鍵的,毛仲飛身上前,將其提拉下來。

那傢伙死死地盯着毛仲,雙手用力拔箭,嘿一聲,已經將箭拔掉了。

自然不是多深入,否則,這傢伙的嘴巴一廢掉,俘虜又白捉了。

毛仲將之提起來,又重重地摔在地上,使之仰面朝天,一隻腳踩踏着他的胸膛,一隻手控制了他的咽喉。“老子可憐你,給你一個機會,否則,早就將你的脖子射穿了!”

“饒命!饒命!”那男人很年輕,恐怕剛足十七八歲。一臉驚恐。

“你是李九成的兒子李銘?”

戰俘點點頭。

“說,毛承祿在哪裡?香雪在哪裡?飛豹軍的殘餘人馬在哪裡?”

“哦,你是飛豹軍的殘兵敗將?哼!”李銘咳嗽着,吐了幾口血。“趕緊放了我,否則,爺爺的衛隊到了,絕對不會放過你!”

毛仲回頭看看那女人,身上雪白的一片,已經被抓得青淤處處,脖子上都是傷痕,人已經昏迷癱軟過去。更要命的是,其左ru上插着一把匕首!立刻,怒上心頭,用着腰刀的背在他的腦袋上狠狠拍了一下:“找死!”

李銘很倔強,耿着脖子不吭聲。

毛仲勃然大怒,“小子,你給我等着!有你的好受!”

隨着一聲刀響,李銘的身體一部分掉了下來,痛得他劇烈地掙扎。

“說,否則,老子要將你割上三千六百刀!”

李銘掙扎了半天,才指了地方,斷斷續續說了大概。

毛仲不太相信他的話。見他一面說一面眼睛狡詐地閃爍,掄起短刀,朝着他的腦袋拍了過去。

只聽咔的一聲,刀背將這個巨大的核桃拍酥了。

毛仲站起來,看着李銘的屍體在劇烈地抽動,不再管他,上前先解脫了四名女人,給她們穿上衣服。然後等待着。

一個女人率先甦醒,很快就明白了怎麼回事兒,感激地朝毛仲連連磕頭:“謝謝將爺!謝謝您的大恩大德!”

她們果然是軍姬,而且,是毛承祿軍中的,因爲被陳繼盛軍奪取,再次被毛承祿軍奪回的時候,就作爲敵方人員看待了。

這個女人長相一般,但是,因爲衣裳單薄,皮膚雪白,還有相當的誘惑力。她告訴毛仲,毛承祿等人就在原來的大營中。

“你見過陳家小姐嗎?這樣的身材,臉型,很嬌媚,很狐狸,又甜又辣。”毛仲比劃了半天,這軍姬都搖頭。

說着話時,女人上前,朝着李銘的屍體亂踢亂打。

四個女人又搖醒了地上的女人,也穿了衣服,“恩人,你往哪裡去?”

毛仲從她們這兒,問清楚了島嶼上的軍營位置,她們在島嶼上很久了,最久的這位中年女人,已經十年了。她將島嶼上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講述了一遍。

毛仲萬分感謝她。

“恩人,我們跟着你走吧!”

毛仲看看她們,無法答應。

“要不,你就殺了我們吧,也免得我們再遭罪!”

毛仲無法,只得安慰了一些話,表示要帶她們走,條件是,安靜地隱蔽着,不要亂動,毛仲將李銘的武器,佩劍一把,弓弩一件,箭三十餘支,都給了她們。

“爺,您是毛仲大人?”一個女子忽然盯着他的臉:“您就是大名鼎鼎的麻子神兵?”

毛仲一樂:“哪裡。”

“爺,人都說您是關二爺下凡的神人,以後,我們姊妹們就跟定你了!”

“是啊,是啊。毛爺。我們跟定您了!”

“好了,別動,聽話,別出聲!”毛仲揮揮手,最後一遍檢查了李銘的屍體。發現其腰間有一塊銅牌,收入囊中。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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