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0年即六十二年前,一羣荷蘭商人派浩霍曼至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回國後這羣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這個資訊往東印度地區發展,從1595年4月至1602年間,荷蘭陸續成立了14家以東印度貿易爲重點的公司,爲了避免過度的商業競爭,這14家公司於是合併,成爲一家聯合公司,也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
荷蘭當時的國家議會授權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麥哲倫海峽具有貿易壟斷權。
荷蘭東印度公司由位於阿姆斯特丹、澤蘭省的密德堡市、恩克華生市、德夫特市、荷恩市、鹿特丹市六處的辦公室所組成,其董事會由七十多人組成,但真正握有實權的只有十七人,被稱爲十七人董事會,分別是阿姆斯特丹八人、澤蘭省四人,其他地區各一人。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第一個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幣,也是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並被獲准與其他國家定立正式條約,並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達維亞建立了總部,其他的據點設立在東印度羣島、香料羣島上。
1619年科恩(大明又叫昆)被指定爲東印度公司總督,這是一個極有遠見的人,他看到了把公司變成亞洲一支力量的可能性,爲此他不惜殘暴地使用武力。
1619年科恩來到巴達維亞建立了公司新的總部,爲了建立對丁香貿易的壟斷權,他將班達羣島上的原住居民殺死或趕走,科恩第二次成功的冒險是成功的建立起了亞洲國家貿易體系,將其貿易足跡延展到日本,朝鮮,大明等,是一個極其出色的總督。
這一次爲西班牙火中取粟,是他無奈之舉,許多人認爲科恩是一個唯利是圖之人,眼裡只有錢,爲了錢,他可以不擇手段,作出喪盡天良,滅絕人性之事,在他眼裡,沒有什麼道德標準,只有盈利,他做事只有一條,那就是爲公司盈利,這一點,讓他深受董事會欣賞,成爲海外東方區,最有權勢的總督。
以科恩一向的執行標準,這一次沒有什麼好處,打死他也不會這麼幹。
但是科恩是一個愛國者,優秀的愛國者,對祖國充滿了熱愛之心,他認爲荷蘭本土太小,資源有限,根本鬥不過西班牙,在本土打仗,怎麼打,受傷害的始終是荷蘭,如果在海外打,就完全不同,他們有了菲律賓,西班牙人別無選擇,只有談判,承認荷蘭獨立。
一百年前的一五一九年,葡萄牙人麥哲倫奉西班牙政府之命,率領船隊,尋找通往東方的西航路線。他?於一五二一年在非律賓被當地居民所殺,而其他船員則逃到?了香料羣島。第二年他們返航西班牙,完成了第一次環繞地球?的航行。
後來,西班牙的勢力陸續侵入香料羣島,並在那裡?設立了基地,與葡萄牙人進行競爭,直到葡萄牙人向他們付?出了一大筆償金,西班牙人オ於一五ニ九年退出了香料羣島。?
就這樣,葡萄牙人控制了馬六甲海峽達一個世紀之?久,他們依靠香料之路,壟斷了歐洲人所需要的香料,利潤?高達百分之七百至八百,從中發了大財。?
然而,葡萄牙人在東印度羣島的勢力並沒有有長久存在。?當時歐洲還有兩個國家--英國和荷蘭的商船,也在尋找這?條通向東方的香料之路,於是,一場不可避免的爭鬥開始了。?
葡萄牙控制了香料貿易以後,荷蘭和英國只能從葡萄牙?首都買到香料。葡萄牙商人利慾薰心,香料的開價越來越高。?荷蘭和英國的商人不知道怎樣才能到產地去買便宜貨,只好?忍痛按照葡萄牙商人開的價格付錢。這種情況持續了許多年。?
到了一五八零年,葡萄牙因爲王位繼承出現空缺,葡萄牙被西班牙?趁機兼併,香料貿易也被西班牙人控制;而尼德蘭的荷蘭,當時已?參加烏特勒支聯省共和國,正在與西班牙作戰,所以,荷蘭商人即使?出了高價,也無法從西班牙買到香料了。
荷蘭人爲了找到香料產地,決心不惜代價弄到通往那裡的航海圖,荷蘭政府也鼓勵商人們開闢東方航路,並承諾提供武裝保護。
一五九四年,他們終於從葡萄牙人那裡,騙到了通往東印度羣島的?航海圖等重要文件。荷蘭商人欣喜若狂。第二年春天,他們委派霍特曼率領?四艘帆船,向東印度羣島出發,科恩就是其中的一員。
霍特曼雖然有了航海圖,但對航路畢竟不熟悉,一路上?耽擱了許多時日。用了一年兩個月的時間,直到一五九六年?六月、オ抵達蘇門答臘島東南的一個大島--爪哇島。
荷蘭人從萬丹港上岸後,強行購買香料,舉動既粗暴,付錢又很少,因此買到的香?料不多。後來,當地居民奮起反抗,霍特曼他們站不住腳,便?逃回船上去了。?
四艘帆船繼續向東航行。由於他們的海盜行爲,爪哇島?各港口都不歡迎他們。霍特曼原想轉航北上,直駛香料羣島,?可是在海上已經被折磨了一年多的船員起來造反,他只好返?航,於一五九七年回到荷蘭。?
霍特曼的這一次遠航,帶回的香料不多,獲得的利潤很?少。但是,荷蘭人卻歡天喜地,因爲通往東印度的航路已被?打通了。?
第二年,荷蘭又派出一支遠航隊前往東印度羣島,這一?回,荷蘭商人吸取上次霍特曼失敗的教訓,改變策略,籠絡?萬丹的蘇丹,正好這時葡萄牙、西班牙侵略軍在攻打萬丹,?荷蘭人趁機幫助蘇丹擊退了葡萄牙軍隊。
蘇丹爲了感謝荷蘭?人給他們弄了四船香料,荷蘭商人因而獲得了百分之四百?的純利。,從此,許多荷蘭船爭着開往東印度羣島,經營香料等東?方商品的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地開設起來。然而他們互相勾心鬥?角,矛盾激烈。
爲了壟斷香料貿易,荷蘭商人認爲應該把所有的公司合併成一個,這樣資金足,力量強大?。於是他們請求國會批准組織一個聯合公司,統一經營東?印度的商務,嚴禁其他企業參加這一地區的貿易活動!同時?要求國會賦予他們若干特權。
一六零二年三月(二十年前),荷蘭國會批准成立聯合東印度公司,並且發佈特許狀,賦予它在好望角和麥?哲倫海峽之間,即印度洋和太平洋這一廣大地區的航行權和?貿易權,期限爲二十一年。
特許狀還規定,東印度公司有權奪?取和沒收在上述地區航行的任何外國船隻,有權招募軍隊,建?築炮臺,發行紙幣,任命官吏,甚至可以代表荷蘭政府訂結條?約。?
商人們興高采烈地掛出了東印度公司的招牌,並且立即?推舉出十七個辦理日常事務的董事。接着,一隊隊全副武裝?的商船揚帆啓航,駛向東方。?
第二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爪哇島上建立起第一個商站。葡萄牙趕緊派艦隊前來驅趕,結果反被荷蘭人打跑。不久,?荷蘭人又從葡萄牙人手中奪得了許多島嶼,漸漸控制了香料羣島。從此,葡萄牙在東印度羣島的勢力一既不振。?
但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壟斷香料貿易的好日子也沒有持久,他們很快遭到了新的麻煩:英國人的勢?力,也滲透到東印度羣島來了。?
原來,幾乎在荷蘭人找到東方航路的同時,英國的船隻也?遠航到了東印度羣島。回到倫敦的船員們告訴大家,誰要是?願意冒遠洋航行的風險,並且敢於抗擊葡萄牙人,誰就可以從?東方帶回值錢的貨物。?
如同荷蘭的霍特曼第一次遠航東方成功而引起的巨大反?響一樣,這次航行的消息震動了整個英國。一六零零年,倫?敦商人請求英國女王准許他們組織一個公司,到東印度羣島?進行貿易。女王同意了他們的要求,併發給他們一張特許狀,?規定只有這個公司的船隻才能到東方進行貿易。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就這樣成立了。不過它沒有荷蘭東印度公司所擁有的?那麼多特權,財力、船隻和人力也要少得多。?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商船一到東印度羣島,就跟荷蘭東印?度公司發生衝突。但當時,荷蘭人的實力比英國人要強得多?,英國人只好把香料羣島讓給荷蘭人。爲了共同對付葡萄牙人,?他們達成了一項協議,規定香料貿易的份額荷蘭佔三分之二,?英國佔三分之一。後來,這兩家公司還是發生了嚴重的衝突,最後,荷蘭人排擠了英國人,英國人轉而在印度鞏固了自盤。
東印度公司的成立,極大的改善了荷蘭的環境,在歐洲,他們讓西班牙葡萄牙人壓着打,但東方,在科恩出色的領導下,他們反而壓着葡萄牙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