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縣縣衙中,整個縣城及其統轄區域內村落和莊子的父母官縣令范進,正與清平縣中的另外兩個‘高官’商議城外叛亂大軍的事情。
在命運遊戲規則之下,縣城的權力機關也一如既往的簡單高效。
縣令是一縣之尊,什麼都管的一把手。
縣丞則是縣令的文職副手,主管庫房錢糧等事務,也就是縣城裡的財務官。
縣尉自然就是縣城裡的治安官,跟縣城裡的軍隊體系是分割開的,只掌管捕快差役的人事調動,以及緝捕盜賊維持縣城治安的問題。
至於縣兵,則直接聽命於縣令,每一個縣城都可以設置兩個軍候輔助管理縣兵。
在規則管控之下,以下犯上是不可能的,即便軍候想要造反,他手下的縣兵也不可能聽從命令,最多隻能帶着有腦子的藍名隊正一起造反……
很顯然,那麼做毫無意義。
因此,縣令可以說是一縣之地的土皇帝!
清平縣的縣兵只會聽從縣令的命令,而不是直接隸屬於藩鎮!
這也是藩鎮不會將騎兵隊配屬給地方縣令掌管的原因。
當然,一座縣城最多也就能養千八百縣兵,根本不敢反抗藩鎮之主。
縣令在縣城內的權限雖高,但只要不自立,就會受到規則限制。
最嚴重的限制就是稅賦大權和招兵上限。
只有自立後,纔可以擺脫規則限制,形成藩鎮。
建立藩鎮的最低標準就是擁有一座以上的縣城。
只有掌握過萬黃名npc平民人口,纔有資格建設縣城這個行政單位!
一旦一座縣城及其統轄範圍內的村莊平民人口(不包括遊戲士兵)總數低於一萬之數,行政單位將會自動降格,縣城將失去對統轄區域內村莊的法理統治權,縣城本身會降格爲一個小鎮,淪爲只比村莊高半級的行政單位。
行政單位高低在命運遊戲規則下會有很多權限便利。
自然而然的,一座郡城及下屬行政單位掌握的總人口必須超過十萬,否則行政單位會降級爲縣城,原本治下的縣城將會脫離其掌控,變爲同級的行政單位。
郡縣鎮村就是命運遊戲規則下的基本行政單位,藩鎮不過是自立者的稱呼而已。
再往上就不是城市的概念,而是區域概念了,比如說行省,國家等等。
“縣令大人,我們現在足足有300縣兵,還有城防之利,外面所犯之敵不可能攻下清平縣,用不了多少時日,國內城和周邊縣城的援軍就會抵達。
叛匪唐鴻志不足爲慮。”
縣尉林思明胸有成竹道。
縣令范進笑而不語,看向另一側的縣丞範思哲,也就是范進的兒子……
作爲清平縣的土皇帝,范進將自己的兒子封爲縣城文職二把手完全是正常操作……
如果不是範家沒有突破到2階的武者,達不到縣尉的最低封官標準,縣尉也不會落在林思明手中。
要知道,爲了拉攏林思明,范進還給他的弟弟林思安封了個守備軍候,掌管300縣兵。
畢竟整個清平縣也找不出幾個2階武者,一門出了兩個2階武者的林家自然被范進重點拉攏。
這可是亂世當道,手底下沒有點武者效忠,被人暗殺咋辦?
那些外來者(玩家)可都是一羣無法無天的主!
林家二兄弟和吳剛列原本是范進的左膀右臂,現在只剩下林家二兄弟了……
“林縣尉應該還不知道唐鴻志的身份。”
“身份?
不就是一個外來者麼?
外來者縣城裡就有不少,我見的多了,一個個貪生怕死不說,還貪婪無比做事沒有底限。
雖然其中有一些外來者成長速度驚人,但再厲害難不成還能成就3階?”
林思明不屑道。
“唐鴻志別說是3階了,根據我們得到的線報,就連2階都沒有達到,還是一個普通的凡人。
不過,唐鴻志卻擁有天命之子的身份,是禍亂的根源!
而吳剛列的失敗,無疑證實了這個情報的準確!”
“天命之子?”
孤弱寡聞的武夫林思明一臉不解的看向範思哲。
他讀書不多,自然不知道天命之子的事情,更何況天命之子的事情一般只在高層流傳,民間都是一些誇大虛實的傳聞而已。
“傳言中,天命之子是被命運詛咒的人,但卻擁有種種不可思議的能力,比如說陣前將敵人的士兵轉變爲他自己麾下,從而輕而易舉贏得戰爭的勝利!”
“這也可以?!”
林思明神色大變,他還是頭一次聽說士兵可以陣前轉換陣營的!
那些士兵不都是一個個死腦筋,只會聽從直屬上司命令的麼?
這種忠誠的士兵就是一個個勢力之主的權利保障,沒有什麼比他們的支持更有力了!
在林思明的記憶中,就連那些外來者都竭盡所能甚至是傾家蕩產的僱傭士兵爲自己效力。
但僱傭時得經過雙方同意,而且縣兵這種性質的官方士兵是無法被僱傭的,除非縣令特許……
所以,陣前轉變陣營的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
玩家們只有找到一個個招兵點或僱傭據點纔有可能招募到遊戲士兵爲自己效力。
而且,玩家僱傭的遊戲士兵往往價格都要比npc勢力更高,畢竟那些遊戲士兵是以僱傭軍的身份加入到玩家陣營當中的,除非玩家能佔領一座縣城!
至少,林思明從未聽過哪個外來者能佔領一座縣城……
在林思明震驚當中,范進開口道:“這場守城戰我們不能依靠縣兵作戰,不然的話縣兵會頃刻間變爲唐鴻志的力量,所以我們要動用那些捕快差役乃至外來者來守城!”
林思明聽後不禁恍然,他現在明白爲何原本乾綱獨斷的范進縣令這次會召集自己來商量守城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