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怎麼設計呢?這個位置,這個角度,視野有限,如果不能獲取更多的訊息,那也根本沒法設計出一條安全可行的行進方式。
鬱悶着,東張西望,他總覺得,在這裡應該找到些什麼纔對。他的感覺一向很靈敏,而他的感覺忽然間使得他思緒有些混亂,不知進退,那麼肯定就是這附近,有着什麼對自己有幫助的東西存在。
終於,他看到了,就在一輛豪華車內的後座上,放着一個黑袋子,其中露出着劍柄,顯然那袋子裡放的都是武器。
而且,還都是古劍一類的兵器。
這意味着什麼?如今刀劍什麼的,普遍會被人購買入手的都是軍刀一類的短兵,實戰性能更好。但是末世下,短兵靠近喪屍,也更危險,單個還好,但是如今喪屍基本都是成羣結隊了。
更何況,還遭遇過長舌頭那樣的變異品種,威脅性更是高的離譜。
這種情況下,就算是斯凱,也只能選擇用暴力釘槍或者彈弓來作戰。但是如果,喪屍忽然出現的距離很近呢?該怎麼辦?用匕首軍刀那樣的短刃戰鬥?
就拿長舌頭那種喪屍來說,只要靠近了,被他舌頭上的粘液觸碰,就會感染病毒。
要是還有其它種類的變異喪屍,鬼知道還會存在什麼能力,因此,極近距離地戰鬥,必須避免。
如果一定要近距離戰鬥了,那麼至少,也得用比短刃長一些的兵器作戰吧!就像古人制造了各種各樣的刀劍,那樣的長度來戰鬥一樣,考慮的方面就有很多。
首先就在於長些兵刃的武器,可以給使用者提供出應對危機的時間。
走到了那輛車旁,拉開了車門。很幸運,這輛車被廢棄了,沒有鎖上,也沒有警報聲,不然就危險了。
將黑袋子拖了出來,打開,其中放置着兩把漢劍,一把唐刀以及一把唐劍,還有兩把武士刀。
斯凱將其中最吸引他的那把漢劍拿出,這把劍有些燒包,浮雕加鑲嵌寶
石,護手上還有劍柄末端的圓形。相應的,也看得出這把劍的製作工藝,非常棒,被開封的也很好,森森寒芒甚至讓斯凱都不看觸碰劍刃。
這把劍全長約113,刃長就有80,寬3.5,劍柄有27。中間還有幾釐米,是護手的長度。
劍身上被百鍊錘打的紋路清晰可見,看起來漂亮而危險。
另一把漢劍也從黑袋子裡拿出,這一把長度一樣,與上一把的差異只有兩處,一處是這把劍上沒有鑲嵌寶石,只有一些浮雕。另一處差異是,上一把劍身單純,而這一把劍刃的中間部分是黑色以金色花紋糾纏,紋路很漂亮。
在光線下,劍身中間部分的金色的花紋,看起來就像是在散發絲絲血光一般。
看了這兩把劍,斯凱便做出了決定,他就要這漢劍了。古樸、大氣、厚重……
將那把燒包一些的漢劍丟入特殊空間後,他就把這把花紋鋼圓鞘八面漢劍抓在了手裡,按照他的習慣,自然也就在一瞬間將兩把漢劍給在特殊空間之中重置了。
至於剩下的唐劍唐刀,還有兩把武士刀,他也順手重置了。
作爲貪財鬼加裝備迷,他可絕對不會嫌棄好東西少。只是他最喜歡的依舊是漢劍,因此對於其他兵器,他知道是好東西,但是並沒有多用心的去在意。
將這個黑袋子放回那輛豪車的駕駛座上,如今的他可沒法拎着這麼個袋子去找人。
就身上掛着暴力釘槍,手裡抓着八面漢劍繼續前進,有了這麼一把大寶劍,他也不必爲獵刀糾結了。一個響指,直接把獵刀送回了特殊空間裡,回頭就說掉了好了。
手裡握着劍,他也有底氣了。
八面漢劍加上他現在的體力和速度,只要不是被瞬間包圍,他自信怎麼都能迅速找到退路,或者殺出一條血路的。
在看到喪屍擋在身前,他也不用彈弓了,走過去就是一劍,將喪屍的腦袋從脖子上砍了下來。這種揮動兵刃,砍下腦
袋的感覺,讓人不由自主的感覺有些上癮。
八面漢劍也被打磨的很鋒利,切開喪屍,就像是切豆腐一樣,也只有切到骨頭的時候纔會感覺到那麼一丁點的阻力。
一路砍殺,輕鬆地來到了最後一個路口,一路上倒也順暢,沒遇到什麼太大的麻煩。
但是微微探頭,看到龍玉他們所被困住的店鋪門口,斯凱倒吸一口涼氣。
那店鋪外的整個馬路上,聚滿了喪屍,不計其數。
如此之多的數量,這可就不能想着近戰搞定了,有一把衝鋒槍或許好點。將八面漢劍收回劍鞘之中,將其背在背上,重新將暴力釘槍拿起。
這麼多喪屍,他可沒打算硬碰硬。
也好在喪屍沒智商,也只有一些基礎簡單的機械運動,因此面對如此數量的喪屍,殺光是肯定不行了,但是引開,還是可以做到的。
將手機點開,音量調到了最大,翻閱着音樂APP裡的菜單,還真難選擇出一首他想要先放出來的音樂,因爲每一首他都很喜歡。最終,他選定了一首“盛夏光年”。
他喜歡這首音樂,開始讓人感覺就有些憂傷的樂曲,就像是壓抑着內心的自己,只按照別人所指引的那樣,乖巧的生活,爲了未來而努力。壓抑着內心的狂野,壓制着內心那年輕,想要去享受生活的思想。
這份壓抑愈加強烈,這個思想,變成了想要放棄規則,打破所有束縛,去放縱自己。讓自己去瘋狂地追求自己的夢想,去大膽的愛自己所愛的人。
想要打破束縛的思想,與內心壓抑着他的理性抗衡着。
終於,自由打破了束縛,想要去瘋狂,想要去愛的心,戰勝了壓抑着自己,讓自己只活在別人眼中的思想約束。
早已被隱藏的翅膀重新展開,讓其擁有可以自由翱翔於天空。去瘋狂、去吶喊、去翱翔……
聽這首歌,斯凱總是能感覺到這點,這首歌給他帶來的感覺和思想,讓他着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