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個子敗下去了,代樂當然沒有殺他,他是文明人,跟這些野蠻人,還是有區別的。
在他看來,用棍子教訓教訓他,也就夠了,這小個子,平時也應該是個可憐人,跟自己又沒什麼深仇大恨,點到爲止即可。
而他之所以這麼“鞭笞”他,不過是殺雞給猴看,讓其他人都老實一點兒。
但是他想錯了。
這裡不是21世紀,不是2011年,不是文明時代,所以小個子還沒等返回人羣,就被猛牙抽出腰間的短刃,一刀抹了脖子!
鮮血四濺,屍體撲通一聲栽倒在地,小個子連吭都沒來得及吭一下,簡單的蹬了幾下腿,就嗚呼哀哉了。
沒有任何人爲小個子的死動容,除了曼託凌薇和代樂。
代樂甚至一閉眼,他很爲小個子痛惜,他甚至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生命如此寶貴,可是在這個大陸上,卻如草芥一般!
他更堅定了拯救2012,拯救世界末日的決心,跟他們比,我那個世界,真是太美好了!
雖然還有各種不如願,但至少,我們可以活着。就算治安再不好,也沒到隔三岔五隨隨便便就殺個人的程度啊!
容不得他多想,猛牙已經開始叫囂了,代樂已經懶得去聽,大體意思無非就是誰還來,如果都怕死,曼託凌薇就歸代樂了。
如果只是普通的一個女人,倒也罷了,偏偏這些人,也有理想,也有奮鬥目標,對他們來說,能俘虜並佔有另一個民族尤其是曼託族這樣強大民族族長的女兒,是至高無上的光榮!
要說他們活着,最大的榮耀,是殺死某族族長的話,那麼其次的榮耀,就是佔有族長的女兒了。
這幫禽|獸啊!
所以,當代樂在阿卡斯族的大哥,也就是猛牙的大兒子阿卡斯獠站出來挑戰的時候,代樂一點兒都沒意外。
還是那句話,這些人,是沒有情感的,幸虧代樂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否則,他真的無法接受手足相殘。
但他的這個“大哥”,顯然不這麼想,在他看來,他這個族長的接班人,必須應戰,否則將來的族長位置,恐怕就輪不到他了。
猛牙看見大兒子阿卡斯獠要跟九兒子阿卡斯代樂決戰了,高興的鬍子都快翹起來了,也不知道他哪來的高興勁。
好像這一場強強對抗的雙方,跟他一點兒關係都沒有,有的只是對墊場的結束了,好戲即將開場的期待。
當然,同樣期待的還有看過獠的強大的其他族人。
還好這個世界不存在博彩,否則,恐怕在場的所有觀衆,就要開始當場研究買大買小了。
阿卡斯獠冷冷的站到了代樂的對面,兩人相隔也就幾米遠,他渾身殺氣騰騰,扔出一句話來:“老九,不想死的話,逃吧!”
代樂一向不喜歡這個所謂的大哥,實際上,他上面的八個哥哥,他一個都不喜歡,平時接觸的很少,如果非要找到一個不太討厭的話,他還是比較喜歡八哥的,原因很簡單,這讓他很容易懷念起自己那個世界的一種鳥。
代樂把棍子撇到一邊兒,微微一笑:“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