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花回來的時候,看到了牀上抱在一起睡着的兩個腦袋,微微發愣。
她足足在那裡呆愣了兩分鐘,這才輕輕走到一邊的沙發上坐下。
花生是那種壞壞的性格,看似乖巧,骨子裡其實很狡猾。
她喜歡跟人撒嬌賣萌,大多數時間只是在戲耍大人,因爲她知道撒嬌賣萌的樣子能夠獲得大人的歡心,往往是從大人那裡得到好處後就不理人家了,傲嬌的很。
可是對鬍子,她表現的有些過於熱情,並且放下了戒備,就好像他們之間有一絲交好的緣分,一相遇就成了一對人,活脫脫的一幅父子相。
呵呵,大花苦笑一下,嘆了口氣,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看看時間還早,也不忙着叫他們。
如今吃飯也沒個飯時,飢一頓飽一頓,總之有食物的時候就想吃,當然幾頓不吃也無所謂了,每個在末日世界裡活下來的人,誰還沒捱過幾次餓啊。
就等到晚上吧,等他們起來再吃。
大花在沙發上坐着,慢慢睡着,做了個美夢,回到了童年,自己的家中,她追着爸爸要抱抱舉高高轉圈圈,然後爸爸就滿足她。
那麼的幸福,大花快樂的笑着,最後笑得醒了過來。
這一覺看來睡得很久,窗外已是夕陽漫天,出奇的天氣並沒有變得很冷。
這是個暖春,氣溫即使到了黃昏也有十五六度,不知道晚上會不會降溫下來。
大花起身走過去推開窗戶,回頭看一大一小兩個人已經坐起來,正在揉眼睛。
“醒了,快起來吃飯吧,菜都要去熱了。”
花生或許是睡得開心了,咯咯咯一陣傻笑。
大花走過去把小孩子拉起來,點着她的鼻子道:
“笑什麼笑?起來就笑。”
“呵呵,鬍子叔叔身上可暖和了,比媽媽身上暖和。”
哦,原來是因爲這個原因。
大花撇撇嘴,她是有些體寒的,晚上睡覺的時候身體跟冰塊一樣。
不過這也沒什麼,女人大多有這樣的毛病。
而男人體熱也實屬正常,何況看鬍子的年級,二十歲出頭不會大多少,如果把鬍子颳了那就是個青春洋溢的小夥子嘛,他的體溫當然會高。
女兒這就背叛了自己,抱着她睡了這麼多年,如今和男人睡了一覺,起牀後就開始傻笑了,好沒良心,也好花癡。
大花不太開心的帶着花生去洗了臉擦了手,回來把她放到沙發上,這才離開去廚房把自己準備的菜飯全都弄到屋子裡來。
如果是以前作爲大小姐時,她可從來不會在房間裡吃東西,一股子味道。
現在不會了,末日裡的人們都養成了在自己小窩裡吃東西的習慣,這樣會有安全感。
楊牧這時也已經起牀,梳洗出來看到大花弄上來的菜,眼睛一下就瞪圓了。
“嗯,做的有些多,主要是想要多做幾樣,咱們都改善改善生活。”
這裡有整隻雞,有魚,有豬大腿,有炒豬肉,有雞蛋,還有一些蔬菜,有大米飯和饅頭。
“這些都是你做的?”
“嗯。”
楊牧實在是沒想到,堂堂的李大小姐竟然已經練成了如此的手藝,最起碼這些菜的顏色看着都很誘人,或者說很有賣相。
楊牧快速坐下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魚。
“哇!好吃!”
這不是假的,而是真的好吃,比溫思佳做的飯好吃一百倍!
當然了,也不能這樣詆譭溫思佳,溫思佳也在努力呢,相隔幾年,弄不好
她也已經進步了。
不過就目前而言,李大花做的菜是楊牧吃過最好吃的,他把每一道菜全都吃了一遍,最終確定自己的評價。
小短腿來到楊牧身邊,抱着他的大腿,臉蛋貼在了他的膝蓋上,黏糊糊有氣無力的樣子。
短腿道:“鬍子抱我。”
大花道:“你沒長骨頭啊!”
楊牧道:“吃飯別說孩子!”
楊牧很有脾氣的阻止了人家孩子媽的話,伸手把小花生弄上來。
睡了一覺後,楊牧覺得自己和花生的感情明顯變深了。
李大花嚴肅的表情散去,換上了一抹惔笑。
好吧,還能怎麼樣呢,看這一對,自己似乎都插不上話了呢,花生背叛的很徹底。
不過花生只是身體背叛了,與那人緊緊帖在一起,嘴上還在幫着媽媽撐場子。
“媽媽做的雞肉是最好吃的,不信你把雞大腿拿來我給你嘗一口。”
“啥?你給我嘗?”
楊牧耿直的把雞大腿拿過來,送到花生嘴邊。
花生撕了一大口下去,一邊嚼一邊說話。
“嗯嗯,好吃好吃!鬍子叔叔,我已經幫你證明了,媽媽做的雞肉果然是最好吃的。”
楊牧莞爾,這小機靈鬼,真是可愛死了。
“來給我吧,你好好自己吃就行了,她吃飯折騰得很。”
李大虎過去伸手抱過花生,花生還有些不情願,而楊牧還有點捨不得。
不過終究被李大花直接把孩子給搶了去。
楊牧看着花生笑,吃了幾口東西,也就顧不得孩子了,這可是好久沒有接觸到的美味。
“有酒嗎?”
“有,在門外走廊裡,我讓小六搬得啤酒過來,木蘭城啤酒廠生產的森雪,味道還可以,有點末日前扎啤的味道。”
“我自己去拿。”
楊牧樂呵呵走出去拎了兩箱啤酒進來,打開一瓶起開直接喝了半瓶。
“哇,真不錯!”
楊牧的心情更加好了,喝着酒,吃着肉,逗逗孩子,偶爾調戲下孩子她媽,還是當着孩子的面,生活一下安逸下來,讓楊牧都幾乎忘了自己的煩心事。
可惜最終還是被李大花提起。
“今天到底和誰打架了?是不是那個男孩母親的幫手?”
“誰?”
“就是在地道里遇到的那個母子,你殺了男孩,他的母親不是跑了嗎?”
“哦,不是她,她早就被我幹掉了。”
“啊?早就被你幹掉了?什麼時候?”
“過索道繩索不是斷了嗎?她搞的,然後我去把她給幹了。”
“當時你根本沒離開隊伍啊!那麼說我們不是被風吹上來的?你弄的?”
“小娘們兒,你哪來的那麼多爲什麼?倒酒!”
楊牧擺出一副大爺的模樣,這時候倒是很像楊牧了,不過李大花已經先入爲主認爲鬍子絕不是楊牧,因此也不覺得有什麼怪異的,只是想自己可能和鬍子熟悉起來了,所以鬍子才這樣大咧咧。
伸出一隻手給楊牧倒滿了一杯酒,李大花又問道:
“不是和她,那是和誰呢?感覺很厲害的樣子,應該不是末日商人公會的人吧?還是楊虎的殘黨?”
“都不是,不過你既然問起來了,我也要給你提前說一下,過兩天如果我忽然失蹤,你也不要去找我,就繼續回去木蘭城好了,到時候我會去木蘭城找你們的。”
“失蹤?你會失蹤嗎?”
“嗯,和人約了架,如果我
打不過他,弄不好會先逃跑什麼的。”
“和誰約了架?你都打不過嗎?”
李大花一臉的擔憂。
“能不能吃飯了?你是我老婆嗎?”
李大花愣了下,然後也覺得自己的話是有些多了,怎麼那麼關心他的是,真是沒事閒的。
......
木蘭港入夜的時候有最美麗的景色,因爲這裡依山傍海。
很多人生活在圍牆內,而圍牆外並不安寧,喪屍還是很多很多,人們甚至已經習慣了他們的存在,也很少有人願意主動去清理喪屍。
又不是多到沒地方讓人類生存了,幹嘛要去招惹他們?
大家都覺得與人鬥要比與喪屍鬥來的輕鬆,所以到底是喪屍更可怕一些還是人心更殘忍,其實很多時候,很多末日中人都區分不開。
木蘭城派的特使已經在這裡,其實不是外派,原本他就住在木蘭城,名叫莫克馬。
莫克馬應該是少數民主,具體哪個族他自己也說不清,反正看着像是個大鼻子老外。
聽說楊虎被人殺了,新的楊虎城城主出現,莫克馬有些開心。
“哼!那個垃圾,答應給我一個美妞,已近是兩個月前的事兒,一直沒有給我送來,活該!哈哈!”
“大人,那咱們這次去剛好可以從新的城主那裡把你看中的美女弄來啊!”
“是的!哈哈,他新官上任,總要孝敬我這個特使,要不然我就給他打小報告,讓總部派高手過來,直接給他幹了!不不不,我身邊也要帶幾個厲害的,如果他不上道,我就直接幹了他,倒時讓你做那邊的城主。”
狗兔子陶俊毅樂得瞪圓了雙眼,然後大喊出聲。
“別動!大人別動!”
莫克馬原本剛吃完飯正走在大街上散步,考慮是明天出發還是後天出發。
被陶俊毅的喊聲嚇了一跳,急忙站住。
陶俊毅跪下,將臉貼在地面上,側臉對着陶俊毅,一隻眼睛向上挑着,似乎是想要與莫克馬對焦。
同時他擡起手,指着莫克馬的鞋子激動地道:
“老大!你看!老大你看!是鳥屎!”
莫克馬釋然了,微微挑了挑眉毛,臉上漏出了笑容。
看着也就二十幾歲,帶着眼睛的文弱少年這時有些瘋狂,他伸出了自己的舌頭,然後靠近莫克馬的皮鞋,將那一坨鳥屎全部添了下去,吃進嘴裡,而後又反覆的將那鞋面添的乾乾淨淨。
“老大你看,這樣乾不乾淨,乾不乾淨?嘿嘿!”
“懂事!俊逸啊,你只用了十二天的時間就成爲了我的狗腿子,果然是有原因的,你是個天才!”
“啊!老大,你的這隻鞋子被我添了,那隻還沒有添,這看着也不對稱啊,您別動,我再把這隻給你添了!”
“哈哈!好好好!俊逸啊,我收回剛纔的話,說你是個天才簡直侮辱了你,你是恆古不出的奇才啊!你這種人其實很適合末日,因爲你可以成爲一條讓人娛樂的狗,這是你活下來的價值。我今天真是很開心,哈哈哈。”
莫克馬笑,陶俊毅也跟着笑,然後依然跪在那裡舔着莫克馬的皮鞋。
周圍有很多人來回走過,看到這樣的一幕其實並不驚奇,這就是末日的原罪,有很多人更加會去虐待別人,而也有一些人會如同這樣,更加的會去跪添。
只有一些女人覺得可惜,看看文質彬彬的帥哥,其實他本可以找個女土豪包養的,他有這個顏值,幹嘛還如此委屈自己呢?
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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