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的名字很有詩意,但是我想起了寶寶原來爲這本書取的名字,那是個更美的名字:《那一眼牡丹》,我是看着這本書一路寫來的,直到看完這本書,想起以前的書名,感慨萬千——時光一晃而過,佳作已成。
“賃宅得花饒,初開恐是妖。粉光深紫膩,肉色退紅嬌。”也許這首詩用來形容牡丹再恰當不過。那時,月愧了,一片黑暗的天地中,只有她明豔動人的臉龐才能使所有人沉迷,花羞了,在百花齊放的花園裡,只有她國色天香的姿態才能使三千佳麗遜色。原以爲風中的闊笑足以抵擋千年的積澱,原以爲攬盡風情便可以瞭解塵緣,可前世的記憶,賦予她的到底是那份如花之貌,還是對桃花瘋狂的執着?
“且願風留著,惟愁日炙燋。可憐零落蕊,收取作香燒。”這是詩的下半闋,巧得離奇,與牡丹的一生多麼相似。
任憑風雨飄搖,任憑奸人橫刀,斑駁世事中,鬥落一身風塵。
大典上,那滿身的才情在曲中繾綣,化成朵朵血花,看不出一絲悲喜,揀拾起碎片,湊成的竟是一曲不堪的哀音。
有人眼中,她是純潔的少女,有的人眼中,她是狐媚的禍水。
但是,由無奈演繹成衆人口中的傳說,可是她的初衷?
“落盡殘紅始吐芳,佳名喚作百花王。競誇天下無雙豔,獨立人間第一香。”我相信,這是真正的牡丹。
牡丹在寶的筆下原本應該是幸福的女子,她有着傲人的家世,驚爲天人的容貌,甚至擁有了親情和愛情,原本這樣的人應該是最幸福的,可是很多東西不是越多越好,比如感情。她本來也只是個純潔的仙子,將對桃花的暗戀深深地在新裡埋藏了三千年,只可惜,在他們的劇情裡,她還沒有登場,就已經黯淡地下臺,還要掩埋心傷卻斷不了心中揮之不去的情愫。
她愛的人不愛她,她不愛的人卻糾纏她,她憐惜的人對她殘忍,一切的一切,全都像是一把鋒利的刀劍,將她的心靈劃得遍體鱗傷,而且一路走來,她終究沒有一個人是可以完全相信的,即便是深愛她的人她也不得不和他對立,自始至終,她都沒有真正可以交心的人,大概莫哀也只至於此吧。
菁衛是我在《牡丹》裡最喜歡的男子,是最心疼的,他是如此癡心,我其實以爲,最平淡的愛才是最好不過的,那種掩埋在心底的情感是最讓人心疼的,他記憶裡的牡丹也許一直如他們初見時的純潔美好,所以任憑世事流轉到最後,在所有人都散場後,唯有他,挽着她的手,相伴餘生,面容蒼老,紅顏已不復,可他依舊戀着他心裡的牡丹,即便她真如前面的詩所說一般,湮滅成灰,這世上也還是會有個癡癡的男子,一如既往地愛着她吧,因爲他愛的早已不是她絕世的容顏,嬌好的身體,而是她的心,她的魂,她的所有。
這樣的癡,太美太醉人了。
縱使地老天荒,誰敢笑癡狂?
待到天晴花已老,不如攜手雨中看。
如果他們能早些明白這句話,或許就不會經歷這麼多痛到極至的生離死別,珍惜現在,擁有已是最幸福。
那一眼牡丹,一眼醉了人間……
爲你彈奏蕭邦的夜曲
紀念我死去的愛情
而我爲你隱姓埋名
在月光下彈琴
對你心跳的感應
還是如此溫熱親近
懷念你那鮮紅的脣印……
想溫暖你日漸冰冷的回憶
走過的走過的生命
啊四周瀰漫霧氣
我在空曠的墓地
老去後還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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