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王國
我一直想構建一個王國,這個王國裡有國王、有臣子、有嬪妃、有平民,而我高於他們,我統治他們,我看着他們怎樣去生活,我是他們的創造者。假如說,你在寫一部小說的過程中會很興奮,那麼等你經歷了很多次興奮,也就是寫完了很多本不同的長篇小說,你會因爲這個創造出來的王國而感到幸福。還有,從寫作根本出發,我在描述他們的時候,誠如我前面所說,我沒有能力去虛構太多的人物,我覺得,我用盡此生將這些本來就存在於我腦海中的人物一一描述清楚就夠了。而且,這也是一個很省力的方式,當這個人物在你的小說裡出現過之後,你已經知道了他是什麼樣的人。你在接下來以不同視角敘述的另一部小說中,只要把它講出來就可以了,不需要很費力地再去構思一個全新的人物。我一直認定這句話:如果這兩個人物的性格差不多的話,不同的只是他們的生活環境和經歷,那麼我爲什麼不把他們合成一個角色去寫呢?
我最終選擇的那些人物,我沒有想過我是在虛構他們。我以爲他們是存在的,即使只存在於我的腦海之中,他們也是一些獨立的個體。
這些人物裡邊我有的喜歡,有的很欽佩,還有的令我少許有些反感,但我並不憎恨最後一類人中的任何一個,除了理解,或許因爲這些都是我寫的吧。如果連他們的創造者都恨他們,他們這一輩子會很失敗的。不過,有人對我說:“你的小說裡很少有不承擔着失敗的人物。”也許他是對的,即使是惟一活下來的杜賓,他可能也是一個失敗者。
其實寫這部長篇的時候,我癡迷於兩個詞語所構成的生命狀態—宿命和無奈。無奈大家都可以讀出來,那裡面沒有人能夠最終如願。總是有一種力量來阻礙他們的努力。在第四部裡面,由於我對通俗小說的戲仿,時常會設置一些巧合,使得誰也逃不出他們一開始就生活的圈子,有一些巧合很明顯,有一些巧合是細微的暗示。可能只讀一遍的人並沒有讀出來。
閱讀與寫作
我有一個朋友,他在火車上看完了我送給他的《維以不永傷》。在去天津的火車上。他看完一、二章以及第三章的一部分,餘下的部分則留給了他回上海時所需要消磨的列車時光。他對我說,在最初開始讀《維以不永傷》的時候,當他讀到“最初是那個打奶的人發現的……”那樣的一個開頭時,有一種強烈的感覺,尤其是關於將幻覺當作現實的老太太的描寫,以及其中所透露出來的趣味,他差不多以爲那個細節是對馬爾克斯致敬的一種表示了。他也同時提到,我的幾個小說幾乎都是圍繞着《維以不永傷》裡的幾個家庭以及人物,比如杜賓,又比如雷奇一家。就如同福克納幾乎所有的小說都用來描寫他筆下的南方,他猜測我也在試圖建立自己的“南方”。
在我最初的時候,馬爾克斯對我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我閱讀福克納,很大的原因是因爲他是馬爾克斯的兩個精神導師之一,後來在他的影響下我仔細閱讀了福克納幾乎全部的作品,然而我發現他和馬爾克斯完全屬於兩個世界。現在再談起福克納,他的結構和他的王國的構建令我驚喜。但我無法忍受他的文字,誠如我不能忍受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樣。我實在無法想像那些滿足於無腦大片的美國人居然可以看得下去福克納的東西。後來我看的書漸漸多了起來,也有人曾經問我對我影響比較大的作家,我卻一下子說不上來了,就像如果有人現在問我福克納對我是否有過影響,我可以說有,但是如果問我誰對我有過影響,我卻無法回答。說到福克納,值得提一提他的《聖殿》,這個書名在我的小說中出現了兩次,第一次是在中:
然而這5天毛毛並沒有照他爸爸的話去做,她堅持待在家裡。星期一她在讀《聖殿》,顯然她看不懂這本預示她悲慘下場的小說,硬着頭皮讀了一個下午便放下來看着窗外。
另外則是:
直到她讀完《聖殿》的那天她才明白文學是這樣定義的—不在於揭示出重大的社會問題,不在於給讀者一時愉悅的消遣,文學真正的目的在於對未來事情的一個精準預言。
出於自尊我也許會說,《聖殿》的書名出現了兩次是我寫作時的不自覺,如果上天再給我一次講述《維以不永傷》的機會,我只會讓《聖殿》出現一次,甚至一次都不出現。不過真要把它歸結於我自己的粗心大意好像並不那麼令人信服。首先,就毛毛死後幾刻鐘的情形來看,她與《聖殿》中的那個女人被姦污的情形有着很大程度上的相似。我在構思毛毛的故事之前顯然已經讀完了《聖殿》。就我而言,提到《聖殿》,可能是對情節類似的一種掩飾。其次,福克納畢竟是我相當崇敬的作家,這也算是對他的一種致敬吧。
我的一個朋友夜X,在對這部小說的一篇評論中,指出類似這句話的存在是這部小說的一個缺陷,他用的詞正是我前面用過的—我在寫這部小說的時候,有一種出於感情的“不自覺”。按道理說,我不應該插入這樣的話,看上去那更像我想說的,而並非敘述的需要。實際上,我當時寫這句話時的想法我自己都忘記了,我現在可不認爲,文學的真正目的在於對未來的一個精準預言。還好,這句話的前提是:“她”明白文學是這樣定義的。
另外,要是我讀過科塔薩爾的《跳房子》的話,我想我也會在第三章裡提到它的,現在也不至於出現很多人指責我抄襲這本書的嫌疑。
關於細節
細心的讀者會留意到的一個細節,我讓毛毛告訴父親自己懷孕時的對話是圍繞對《鐵皮鼓》的討論來展開的。有些讀者問我,爲什麼會想到使用這樣的一個技巧來完成此處的情節,他們也提醒我注意到這可能令對話顯得有些不真實。事實上,我還記得我構思這一小節的時候,是1999年上半年,那時格拉斯還沒有獲獎,而我那個時候還很小。那個時候想到這一節,可能是由於我當時的小聰明,而我在最終完成這部小說的時候,仍然捨不得這些小聰明,這也許說明我還沒長大吧。
同樣一個比較迂迴的處理是,《維以不永傷》全書都是圍繞着毛毛的命案而展開,但是當真正觸及到這個案件的時候,我卻避開正面的描述,從側面去講述它。即使是最靠近的一次也只是通過雷奇以及鍾磊之口用假想來處理。我在開始寫這部長篇的時候,並沒有想過自己不會去正面描述這場命案。全書的第一部是大略地描述了與此案相關的人物。第二部是講偵探此案的過程,也不需要正面去寫這個案子本身。到了第三部完全圍繞此案來多重敘述。看上去我不能不寫了,但這個時候,我卻有些膽怯了。忽然之間,我覺得它過於殘忍,即使我能硬着頭皮寫下去,也不免招致閱讀者的反感。於是,我只好假借鍾磊向雷奇複述僞造的案發口供,以及雷奇激動的痛斥來將這種場景展現出來。
一點辯護
《維以不永傷》是我的第一部小說,它並不完美,也有很多的問題。雖然我總是指望它能夠讓每個讀者都感到足夠的滿意,但是哪個作品不會受到超出作者所希望的批評呢?比如說,有一些朋友在看了《維以不永傷》以後,評價它的缺點時認爲這是一部“形式大於內容”的小說。我覺得是這樣的,這部小說的形式確實不同於我們以前所讀到的大多數小說。所以,讀者們有這樣的疑惑是很正常的。 書未出版之時,有一些我身邊的朋友看到過這部書的手稿或者其他的電子版,他們當時在沒有真正把書讀完的時候,也是對此表示疑慮。可能這些讀者就像我當時的朋友一樣,我當時對朋友的勸告是:你可以先試着把這部書從頭到尾讀一遍,然後你如果還有這樣的疑慮,你完全可以按照大多數小說的寫法,把這個故事對你周圍的朋友講一遍,但你會發現你根本無法順利地講出來。因爲故事的前後跨越達到20餘年,而只有在第四部才真正地敘述了這20年,而前三部卻只是講述了中間一兩個月所發生的事情。時間隨着事件的發生而改變了節奏,所以你無法只用一種方式來很順暢地講出這個故事。這樣你就會明白,儘管形式看來如此花哨,卻也是爲內容服務的。
文學對我意味着什麼
我後來接受過很多次訪問,幾乎每一個人都會有意或無意地問這樣的問題,我說了很多,每一次都在說決心很大的相同的話。我對最後一個問這樣問題的人說:有時候我都在懷疑自己,對於文學是否真的信仰。可能是因爲話說得太多了,甚至比你心裡想得還要多,你會覺得你開始質疑自己。文學對我來說到底是什麼。是使我功成名就的一個載體,是令我餬口的一個方式,還是真的是在追求着?我後來想過一句話,這是我心裡所認爲的,我不會再去改變它了:文學對我來說,可能並不是生活的全部,但它卻是真的—是我生命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