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羣好幾天沒吃飯了,一吃東西胃裡就燒得慌。
他也顧不得這種事了,抓着李文遜就說趕緊出發。
李文遜心裡的小火苗蹭蹭往上冒。他從北京過來連一腳都沒歇呢,直接跑郊區來拯救失足青年了,現在屁股底下凳子沒坐熱,就讓他再飛回去,不帶這麼折騰人的。
“你他媽以爲航空公司也你家開的,想什麼時候有飛機就什麼時候有飛機,有種你就跟你老子說你要用軍用飛機地毯式搜索你那小情兒去。”
邵羣罵道,“你囉嗦什麼,萬一他今天回老家了呢,萬一他現在就在了呢。”
李文遜白了他一眼,“他媽的忌日不在這時候。”
邵羣詫異道,“你怎麼知道。”
“我記得他退學的時候好像是三四月份,他媽是幾個月之後死的。”
邵羣繼續問道,“你是怎麼知道的?”
“以前跟他一個學校的,只要記性好,都差不多能想起來,因爲當時臨近中考了,老師組織學校的學生給他捐錢。”
邵羣身形頓了一下,坐回了椅子上,“捐錢......”
李文遜抽了口煙,表情有些不自在,“你後來出國了你不知道。他退學是因爲他媽住院了,好像是喝酒喝的,癱了。他不是優等生嗎,學校派人去找他了幾回,意思是讓他堅持,眼看就升高中了,學校可以每個月給他補貼生活費,他到底也沒回來,聽說天天打好幾份工,還借了很多錢,根本沒時間學習了。後來學校就組織了一次捐款。說來好笑,他在學校的時候,沒人把他當個事兒,他退學了,老師把他的悲慘身世一渲染,反而有人同情他了,爭着比誰捐的多。”
邵羣聽的身體漸漸冷了下去。
李程秀當年的事情,他從小周嘴裡確實聽過一些,當時只是覺得他挺堅強的。但是去調查他的事兒,到底是當時急於把他弄到手,特意做給他看的,哪會真的往深了想,轉眼他就忘了。可是現在再從李文遜嘴裡聽來,十多年前的事了,一個事不關己的事他能記那麼久,肯定是印象極爲深刻的。
他聽着聽着,突然就開始心疼李程秀。
他越接近李程秀,就覺得自己對他的認識越淺薄。
他以爲李程秀軟弱窩囊,李程秀確實沒什麼男子氣概,但他卻可以在十三四歲的時候養活自己和癱瘓的母親,如果換成是嬌生慣養的自己,他不敢說自己有這樣的勇氣和魄力。
他想起自己總是嘲笑李程秀像娘們兒,他現在才真正覺得,李程秀是個有擔當的男人。
如果他有家人,他或許不能給家人創造多麼富足的生活,但是他絕對會不遺餘力的負擔起每個人的生活,即使他自己跪在地上,也會被別人的重擔扛在肩上。
就像他和李程秀在一起的時候,李程秀沒錢沒勢,卻是十分努力的在用他力所能及的方式對他好,對他全心的付出。
可是自己做了什麼呢。
邵羣面上一片灰敗之色。
他把李程秀當成了可有可無的玩物,把他的溫柔和愛慕,踐踏的一文不值,把他所有對他的好,都當作了理所當然,然後理所當然的揮霍,絲毫不珍惜。
他突然就有種感覺,他覺得李程秀的離開,也許不僅僅是因爲他要結婚,而只是對他失望了。
這就是報應吧,邵羣想。以前他沒有想過對李程秀好,只是一味汲取着他的溫柔,等到他幡然悔悟,想要對李程秀好的時候,人家已經不要了。
如今李程秀走的如此堅決,躲避他的決心已經再明顯不過,哪怕當初他還心存一點僥倖,覺得李程秀也許對他還有感情,現在也只剩下了一片灰暗的絕望。
李文遜見他不說話,一看他慘白的臉色,就知道又刺激着他了。
李文遜嘆了口氣,“我叫你別急着去,一是我記得他媽的忌日,離現在至少還有兩三個月,二是你要自己想想,你就是把人找着了,接下來呢?你能幹什麼?”
ωωω▪TTKΛN▪¢ ○ 邵羣愣了一下,悶聲道,“我沒想好,但是,我肯定不讓他受委屈了。”
李文遜哼了一聲,“邵羣,別說兄弟打擊你,他要還願意跟你,這委屈能不受嗎。你結婚了他就跟你掰了,難道你爲了他,一輩子不結婚了?”
邵羣微微擡起下巴,眼睛明亮的看着他。
李文遜一下子從椅子裡坐直了身子,訝道,“你真這麼打算?”
邵羣撇過臉,“我還沒想好怎麼把我家那邊兒搞定,大不了我就跪大門口絕食,他們反正不能弄死我。”
李文遜罵了一聲,“邵羣你他媽瘋了吧。你現在是爲了他要死要活的,誰年輕的時候沒犯過傻,萬一過幾年你那股勁兒過了呢?萬一有一天你看着他又怎麼看怎麼膩歪了呢?就爲着這個跟家裡鬧翻,你到時候怎麼收場?
邵羣面上是濃濃的悲傷,眼神卻很堅決,“你不說了嗎,我就傻逼這一回,這一回就夠我傻逼一輩子了。你別勸我了,你沒碰上這麼個人,你不知道恨不得把自己心挖給人家是什麼感受。”
李文遜擺擺手,“得得得,別噁心人了。你真中邪了你。”
邵羣苦笑着搖搖頭,站起身道,“咱們趕緊走吧,晚上還有飛機。”
李文遜嘆了口氣,抓起外套套在了身上。
小茶杯身體漸漸好了起來後了,李程秀就又開始四處奔波着找工作了。
本來以爲自己肯定又要回廚房幹了,但是這次頗爲意外的是,有個小的貨運公司聘用了他。
這公司的會計懷孕了,毫無預兆的就突然辭職了。公司雖然小,但是賬目很瑣碎,會計又只有一個,她一走就很麻煩,李程秀來的巧,老闆一般他以前給那麼大的公司幹過,當下就把他收下了。
李程秀回家的時候,興奮了一路,這麼多天來陰翳的心情,總算有所好轉。
他路過家附近的菜市場的時候,就買了些魚和肉,打算做頓好點兒的,可以邀上小季一起吃個飯熱鬧熱鬧,小茶杯也能吃點兒好的。
李程秀回到家圍着廚房轉悠的時候,小季果然來了。
他這麼大個人,彷彿就跟着鼻子走了,一聞着李程秀屋裡有香味兒,就跑過來蹭飯。
李程秀跟他相處的多了,慢慢也知道了他的一些事。
他雖然沒細說,但是聽說的意思,顯然不是來上學的,而是跟家裡的大人吵架,離家出走了,身上沒有錢,只好窩在這裡,天天吃方便麪。
李程秀有心勸他,可是話剛起了個頭,那小子臉就掉下來了。李程秀覺得他們倆也沒熟大那份兒上,也就不再說,但是之後吃飯都會叫上他。
他找到工作後,手頭就沒有那麼緊張了。
他平時開銷不大,出了吃住行,基本不花什麼錢,多出一個的飯量,還是負擔的起的,雖然這個高大的男孩兒,吃的實在是挺多的。
這天小季進來後,就有些扭扭捏捏的。
李程秀也沒看出什麼不對勁兒,就像往常一樣囑咐他隨便坐,別欺負小茶杯,然後就去準備晚飯了。
一會兒他就覺得背後有什麼異動,回頭一看,小季正一動不動的站在他背後,把他嚇了一跳。
李程秀道,“怎麼了?”
小季表情有些不自然,猶豫了半天,從兜裡掏出個東西,遞給李程秀,“這個給你吧。”
李程秀沒接,低頭一看,是個手機,他不明所以,“啊?”
小季臉色微紅,“那什麼,我最近吃了你很多東西......但是我身上沒錢能給你了,這個還能賣個幾千塊錢吧。”
李程秀這才明白過來,他忙把小季的手推回去,“不用,我們是鄰居,再說,你吃不了多少。”
小季不幹,把手機繼續推到他面前,“你拿着吧,要不我不好意思白吃白喝的。”
李程秀搖搖頭,“真的,不用,萬一,你家人聯繫你......”
小季一撇嘴,“不會,我早換號了,我現在沒人可以聯繫,手機要了也沒用,而且重要號碼我都記下來了,你拿去賣了吧。”
兩人推搡了半天,李程秀現在不能比他更倔強,無奈之下之後收了。
看來小季確實很窘迫了,他想着幫他把手機買了,把錢給他。
小季見他收下手機了,臉上好了點兒,隨即又問道,“哎,我想找個工作,你有辦法嗎?”
李程秀搖了搖頭,他到這個城市還不到一個月,工作也才找上,實在沒有路子幫他找工作,而且他也不知道小季這樣才十九歲高中剛畢業的孩子,能做什麼。
小季有點兒失望,坐沙發上逗茶杯玩兒去了。
客廳和廚房離的就幾步的距離,其實根本就在同一個屋子裡面,只不過拿塊玻璃稍微隔了一下。小季跟小茶杯玩兒的時候,忍不住就回頭看了李程秀忙碌的背影幾眼。
他腦子突然跳出個奇怪的想法,他想,一個男的的腰怎麼會這麼細呢。
這一閃而過的念頭很快就被滿屋子的香味給擠出了大腦,小茶杯在他膝蓋上直跳,蠢蠢欲動的看着廚房的方向。
小季惡劣的笑着,一邊戳它肚子一邊說,“你要再長肥點兒,就能當備用糧食了。”
小茶杯回頭準確無誤的一口咬住他的手指。
李程秀今天心情好,做了好幾道菜,小季看的兩眼放光,“這是怎麼了今天,平時都是青菜蘿蔔,有肉也都給這小東西吃了,今天怎麼捨得買這麼多肉,還有魚。”
李程秀笑了笑,“我找着工作了。”
小季“哦”了一聲,“怪不得,哎恭喜你恭喜你,要有酒就好了。”
李程秀搖搖頭,“喝茶吧。”
小季也沒在意。
以前他真的從來不會想到,自己會因爲桌上有很多肉而興奮的不得了。現在哪怕是一盤青菜,也比方便麪和乾麪包好吃。關鍵是李程秀手藝又這麼好,他實在控制不了自己,每天都想往這兒跑。這裡即有好吃的,又有好玩兒的,還有能說話的人,比一個人呆屋子裡哪兒都不認識哪兒都不能去好多了。
吃完飯他把自己的電腦搬了過來,接上房東留下來的那個年代久遠的電視機。
兩個人一條狗,坐在沙發上看電影。
李程秀煮了一鍋西米露,聞着都讓人流口水。倆人一人佔了沙發一角的那麼歪着,手裡都端着一碗,一邊兒吃一邊兒看,小茶杯支愣着身子蹲在中間,眼巴巴的看着屏幕,眼睛都直了。
小季拿腳趾一勾它,就給它臉朝下勾了個跟頭,然後他就哈哈大笑。
李程秀含笑看了他們一眼,心裡涌上幾分暖意。
邵羣拿着手上的資料,走在兩排老房子的青石板路中間,一邊走一邊對着生鏽的門牌號。
他們在經過了飛機,汽車,三輪車的連番折騰下,終於找到了李程秀當年住的那片兒城中村。
他想起李程秀小時候跟他說過,他家離學校很遠,每天坐車得一個小時,現在看來不假。這地兒說是在北京,要真算起來已經在□□環以外了。你說這裡不是北京吧,它確實屬於北京,說這裡是北京,又跟北京浮華的現代化生活距離有些遠。
最近這片兒的狀況好了很多,是因爲附近起了座大學,把周邊的生意都帶了起來。
去年這裡開始拆遷,大概年底就能拆到他們現在走的這排房子了,如今很多人都搬走了,如果不叫三輪車,基本上沒有司機認得路。
他手上的資料,還是去年小周找到的李程秀那個遠方親戚的住址,可是看這情形,恐怕搬走的可能性大些。
他們找了二十多分鐘,才終於找到了那個老房子。
敲了半天門,裡邊兒都沒動靜,反倒把隔壁的人給敲出來了。
出來的是個老太太,眼球附着着一層不太自然的白霧,一看就是白內障。
老太太似乎還看得見,上下打量了兩人,“你們找誰呀?”
邵羣報出了資料上的名字。
那老太太“哦”了一聲,“搬走了,搬走好幾個月了,搬樓房了。”
邵羣就問他知不知道她現在的住址。
那老太太有些警覺的看着他們,“你們找她幹什麼呀。”
邵羣道,“我們是她一個親戚的同學,想找她瞭解一些情況。”
“哪個親戚呀?這片兒小,她家的人基本我都認識。”
“李程秀,你認識嗎?”
“李程秀?”老太太想了想,“哦,那孩子,是她遠方的親戚,白白淨淨的,唸書挺好的那個,是不是?”
邵羣趕緊點頭,“是,是,你認識他?”
“咱們村兒的人都知道他。那孩子不簡單啊,打小讀書就好,上初中還是政府出的錢。可惜了,攤上那麼對父母,爹不是爹媽不是媽的,要是好好上學,現在興許早出息了,聽說現在在南方打工呢,可惜了可惜了。”老太太說着直搖頭。
邵羣心裡酸澀,一時不知道怎麼接話。
李文遜忙道,“大娘,他這親戚住哪兒呀,你告訴我們一下吧。”
“這我說不好,她們搬那一片兒樓房裡去了,要不你們進來坐會兒吧,我兒子一會兒下班了,讓他帶你們去吧。”
兩人對視了一眼,現在是有求於人,再怎麼擔心這破舊的房子會不會倒,無奈之下,也只好進去了。
老太太給倆人倒了杯水,就從櫃子裡翻出個老式的相本,翻到中間一頁,指給邵羣看,“是這孩子不?”
邵羣看着那張陳舊的相片。
似乎是誰家結婚的時候拍的照片,一桌一桌的酒席,李程秀的小臉出現在角落裡。
邵羣覺得心一下子給揪住了,記憶如潮水般涌了上來。回憶裡那個讓他怦然心動卻又因爲恐懼而裹足不前的白皙瘦弱的少年,彷彿一下子生動的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時隔十多年,那份雀躍而又無措的心情,那種想要接近,卻又害怕靠太近的惶恐,都漸漸活了起來,一下一下擊打着他的心臟,這種感覺又酸又痛,卻也摻雜着一絲絲甜蜜。
邵羣知道,他當年真的喜歡過李程秀。哪怕那種感情,不過是懵懂的,青澀的,微不足道的好感,也畢竟是他的初戀。難怪他會記那麼久,難怪他會在再見到李程秀時,剋制不住的想要靠近。
認真說起來,他這一生,真的就喜歡過這麼一個人,只是他喜歡的時候,不是太年幼,就是太老道,以至於即使喜歡,卻總是不自知。
邵羣輕輕摸着那相片的一角,有種落淚的衝動。
作者有話要說:這麼勤快的我,連我自己都被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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