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庭審再現,經典名場面!
在一般的侵犯案件中。
大部分所採用的是口供案。
所以在這個案子裡面,陳樂不認爲張同偉沒有刑事責任。
再有。
陳樂也不認爲肖麗麗會坑自己。
所以,面對蘇白的提醒,陳樂沒有放在心上,依舊開口:
“這次案件我雖然是援助律師,但是可以代表委託人。”
蘇白笑了笑,沒有說話。
審判長席位上,李永春看了一眼陳樂,想要開口說話。
但隨後搖了搖頭,什麼都沒有說。
敲響法槌。
李永春針對雙方的辯訴開始進行總結。
一般的侵犯案件,大部分都是口供案,依舊受害人的口供再加上,一些輔證進行判決。
可是這個案子相對來說,的確有些特殊。
畢竟,按照蘇白的質疑。
哪有準丈母孃拿着錄音筆去詢問自己準女婿的?
這情況顯然不太正常。
話說回來,這情況雖然不太正常,可是法院判決是講究答辯和證據以及事實的。
被告方如果拿不出來有力的證據,和反駁觀點,那麼這個案子.張同偉依舊有罪。
理清思路。
李永春開口向被告方席位詢問:
“被告方,控告方已經解釋了相關的問題,現在請你方進行陳述。”
“好的。”
蘇白點了點頭,開始進行陳述。
“審判長,我想請我方當事人描述一下案件的細節,以及當初發生時候的具體情況,是否違背了肖麗麗的主觀意願。”
“被告方當事人張同偉,開口描述吧。”
“好的,審判長。”
張同偉深吸了口氣,看向蘇白:“從什麼地方開始描述?”
“從你當天晚上和肖麗麗在一起的時候開始進行描述。”
“好的..”
“當天的情況是這樣的我那個時候和肖麗麗吵完架和好不久。”
“當時肖麗麗就提出來,想要去我家,因爲在之前我和肖麗麗的關係已經到了這種訂婚的狀態了。”
“提出來到我家以後,我就知道要發生什麼,平常我們都是心照不宣的。”
“哦對了!”
“當時我們是通過單聊的,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還發了幾個具有暗示的表情包。”
.
….
“晚上吃完飯,肖麗麗就催着我去洗澡,還說一些什麼很曖昧的話。”
“這些很曖昧的話是什麼,請具體指出來。”蘇白進行了一個補充的提醒。
“大致意思就是催我去洗澡,她去換衣服然後等着我表情顯得特別的曖昧,有着非常明顯的暗示。”
“這種暗示具體的是指什麼暗示,比如說肢體語言或者是表情,對方對你的暗示,伱會不會產生了誤解?”
“不會產生誤解的,因爲當時對方做了一個非常具有傾向性的動作,這是我們在先前發生關係前,都會做的動作。”
“好的,請繼續。”
張同偉繼續開口陳述:“然後我就去洗澡了,大概十分鐘後吧,我們兩個就躺在牀上,一開始好好的,但不知道爲什麼,她突然說不要。”
“因爲以前我們也有過這種類似的經歷,算是一種情調吧,我就繼續。”
“她又說,我不聽,然後半推半就發生了關係。”
“在發生的這個過程當中,你有沒有行使任何的暴力行爲?”
“沒有。”
“我指的是,不僅僅是行爲上的暴力行爲,還有言語上的威脅和精神上的冷暴力,諸如此類的情況,有嗎?”
“這個同樣也沒有。”
“你的意思是說,在你們發生的過程中,肖麗麗除了有言語上的拒絕行爲,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做出來什麼其他的反抗行爲是吧?”
“對的,因爲我們先前也有過,她知道我的性格,但凡有了行爲上的拒絕,我就會失去興趣。”
“在當時的情況下,肖麗麗語言上的拒絕是怎麼樣的拒絕,你不你能不能具體的闡述一下,是非常嚴肅的一種態度,還是一種其他表現的態度?”
“當時不算是一種非常嚴肅的態度….她只是搖頭說不行,在我的認爲中沒有太多拒絕的意思。”
“那麼她在說的時候,有沒有進行過激烈的反抗?”
“沒有。”
“好的,謝謝你的配合。”
蘇白笑着點了點頭。
緊接着看向審判長席位:“審判長,我想請檢方公開當時董珠詢問張同偉的錄音證據。”
“申請通過。”
“檢方公示證據。”
“好的。”
周然將證據取出,利用放聲器將聲音擴大,錄音筆中傳出來張同偉和董珠的聲音。
錄音中,董珠先開口詢問。
“同偉啊我聽麗麗說,你昨天和她發生了一點不愉快,你們怎麼了?”
沉默幾秒。
張同偉的聲音中顯得很驚訝。
“麗麗和你說,我和她發生不愉快了?” “沒有啊,我昨天和麗麗在一起的時候好好的呀,是不是她不開心了?阿姨,你告訴我麗麗因爲什麼生氣了,我一定好好改”
“也沒有什麼其他的”
“就是我聽麗麗說,你總是強迫她發生她不願意的事.尤其是在你們兩個人的私生活上。”
張同偉沉默。
董珠沉默。
錄音筆斷聲,十幾秒後,才緩緩有聲音傳出來。
“我也不是說你,這種事情原本我不應該干涉的,可是這畢竟會影響你們的生活,你和阿姨好好說說,你平時有沒有強迫。”
張同偉:“我沒有。”
“那昨天你和麗麗麗麗和我說她說不願意了,你還要,有沒有這回事?”
“她是說過.”
董珠:“.”
錄音的內容大致如此,剩餘的部分則是董珠的責怪和張同偉的道歉。
播放完畢。
蘇白繼續開口:“我想請問控告方以及控告方當事人,對於以上內容你們有沒有其他異議?”
“或者說,張同偉有沒有什麼虛構的部分?”
肖麗麗沉默。
蘇白望着肖麗麗追問:“張同偉在當時是否利用威脅或者暴力行爲對你進行強迫?”
肖麗麗繼續沉默。
面對肖麗麗的沉默,蘇白繼續看向控告人席位上當事人董珠。
“我想請問當事人董珠,錄音筆中,你爲什麼要問張同偉是否進行強迫行爲?”
董珠沉默。
“在整個的錄音過程中,你是否向我方當事人張同偉主動闡述了有錄音筆的存在?”
董珠繼續沉默。
蘇白擡頭看向庭審臺席位:“審判長”
“審判長,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規定。”
“錄音筆可以被法庭採納作爲證據,但是涉及到當事人隱私的,法院應當不予採納。”
“這支錄音筆中,已經涉及到了我方隱私,我方認爲這是違法證據,請法院進行採納。”
“並根據刑法中的規定。”
“在本案當中,張同偉沒有利用暴力和威脅等行爲,發生關係,即我方申請撤銷檢方對於張同偉的控告行爲。”
.
….
“可是張同偉是不是違背肖麗麗的意願了?”
陳樂在這時候,突然發問。
蘇白:.
這問題問的。
“侵害案件是口供案,但是不等同於全看口供,要看行爲。”
“我方認爲沒有違背肖麗麗的意願的行爲。”
陳樂:“???”
沒有違背?
“我不認同被告方的觀點,在肖麗麗開口說了不要的時候,張同偉就應當立即停止犯罪的侵害,繼續進行那麼就是犯罪行爲。”
“肖麗麗開口說了不要,那麼,她的主觀意願就是不允許,當時張同偉也知道這麼一個情況,可是他仍然繼續,這就說明他是強迫的。”
蘇白:“???”
什麼觀點?
“我不理解控告方的觀點。”
“在張同偉和肖麗麗兩個人的關係和兩個人的行爲上,沒有爆發出來巨大的衝突,怎麼能夠構成強迫?”
“按照被控方的行爲,大致意思就是,說了一句我不願意,然後就是違背婦女意願?不看行爲方式,只憑借主觀的一句我不願意?”
“男女朋友或者是未婚夫妻之間,說一句我不願意,並且錄下作爲證據,就可以把人送進去?”
“對於控告方的觀點,我不認同。”
“並且我方認爲,口供並不代表着真實的主觀想法。”
陳樂反駁:“口供不代表着真實的主觀想法那什麼能夠代表?”
“說了不要就是不要,張同偉已經聽到了肖麗麗的話,張同偉爲什麼還要繼續強迫?”
“再說了,如果肖麗麗願意的話,那麼她爲什麼要控告張同偉?”
“兩個人已經是未婚的關係了,肖麗麗不存在不願意,完全不會將張同偉控告上法庭。”
“這也從側面,來解釋了,肖麗麗的主觀意願。”
“肖麗麗難道還會用自己的清白來控告張同偉嗎?”
蘇白:???
在陳樂發出這句問話的時候,蘇白楞了一下。
這.…
這委託律師也太容易利用主觀進行答辯了吧?
庭審上面看的是主觀條件和客觀條件以及主觀事實和客觀事實。
不是你認爲的清白,就能夠當庭審證據的。
庭審場上。
不僅僅是蘇白,包括檢方席位和庭審臺合議庭成員席位,面對陳樂的這句話,都微微皺眉。
大家都是用法律依據來說話。
這個問題.…
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
蘇白根本不需要進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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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