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庭審反轉,喬丹的名字是不是叫“喬丹”?
審判臺的席位上。
作爲本次的審判長,樑有成在聽完蘇白的相關陳述性補充。
微微點點頭。
這個案子,所針對的內容,就是雙方互相答辯的焦點——
原告方當事人的喬丹名字,在國內,擁不擁有姓名權的問題。
姓名權按照法律規定是什麼樣的?
按照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姓名權雖不具有唯一性,但是具有標識性。
被告方一直在否認喬丹的姓名權,主要是來源於什麼?
是來源於喬丹是外國人。
認爲不享有中國的姓名權。
對於這一點,如果按照法律的規定是可以進行採納的。
不過….
樑有成作爲這方面的審判長。
對此有另外的看法,他還需要聽一聽原告方的相關陳述。
“關於原被告雙方的相關陳述,法院已經瞭解,法院現做出以下總結。”
“第一:原被告對於原告當事人是否享有喬丹的姓名權有相關的爭議。”
“第二:原被告對於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標,是否侵犯了原告當事人的成名圖標,有相關爭議。”
“以上是雙方的爭議焦點。”
“對於總結,原被告雙方是否有異議?”
蘇白:“無異議。”
張遠:“無異議。”
法槌敲響。
樑有成繼續開口:“既然雙方無異議,那麼針對喬丹的姓名權爭議,雙方還有什麼需要進一步表述的嗎?”
“有的審判長。”
“我方有需要進一步陳述的新觀點。”
聽到蘇白的聲音,樑有成讓蘇白開始陳述相關內容。
蘇白簡單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訴訟材料,然後開口:
“關於姓名權的爭議,以及其法律定義,和被告方對於這一點的異議,我方進行了相應的總結。”
“我方認爲,在姓名權的爭議上,在喬丹這個名字的爭議上,被告方陳述的有一定的道理。”
“可是卻沒有從實際的情況出發去考慮相關的因素。”
“我方當事人的名字是什麼?是“Jordan”。”
“從中文的角度來講,的確是沒有包含“喬丹”兩個字。”
“其中文翻譯也不單單隻能對應喬丹兩個字。”
“但是實際上的情況是什麼,就比如說現實情況是什麼?”
“現實情況是,我方當事人的名字,“喬丹”,在我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爲相關公衆所知悉。”
“有着衆多的粉絲羣體,在我國相關的新聞發佈以及媒體發佈的內容當中,通常以喬丹二字,代指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傑弗裡·喬丹。”
“這一點是被大衆所認可的。”
“喬丹二字代指我方當事人,也是被公衆所熟知和認知的。”
“在通常情況下提到,國外著名的籃球運動員喬丹泛指的皆是我方當事人。”
“在這一點上,我方認爲喬丹可以作爲我方當事人的姓名。”
“因爲喬丹這兩個字被賦予的不單單是兩個字的姓名,而是對於我方當事人的認可。”
“這一點我方認爲.…應當判定我方當事人有喬丹的姓名權。”
“審判長,以上就是我方觀點。”
蘇白陳述的觀點,是從大衆的認知上進行陳述的。
因爲只是單單的依照法律的條例來進行相關的認定,非常的麻煩以及非常的難。
條件非常苛刻。
那麼從這一個陳述角度來看,蘇白的陳述有沒有脫離法律依據?
也並沒有。
按照對於姓名權的詳細解釋來講,姓名權就是具有標識性的身份認知。
大衆對於原告當事人“喬丹”的認知,理解的中國姓名就是以喬丹爲名。
從這一點上來講,並沒有脫離法律的依據。
所以蘇白的陳述觀點並沒有任何的不妥,並且具有法律效益。
審判臺席位上的樑有成,在聽到蘇白的相關陳述後,接着扭頭看向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有沒有要繼續補充的?”
此時的張遠在聽到蘇白的相關陳述,眉頭緊皺。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蘇白陳述的並沒有什麼不妥。
這也是這個問題最關鍵的——能不能夠讓審判長,認可蘇白的這一陳述?
在他看來肯定是不能的!
因爲在先前的一審和二審當中,他們一方之所以勝訴。
就在於喬丹的姓名權沒有確認,以及不存在侵犯肖像權的情況。
如果說.…
確認了喬丹的姓名權,在這個案子當中,他們作爲被告方,就會陷入到絕對的被動當中。
想到這裡。
張遠舉手示意:“審判長,我方需要發表意見。”
“請被告方陳述。”
張遠開口:“我方在這個觀點上與原告方保持着不一樣的看法。”
“我方認爲,依照法律來講,公民應當享有姓名權。”
“可是原告方當事人是我國公民嗎?他並不是我國公民,所以他並不享有我國的姓名權。”
“以上這一點,我方認爲原告方陳述的內容應當予以駁回。”
在張遠陳述完畢的時候,蘇白舉手示意:“我想請被告方能夠清楚一點。”
“關於姓名權的司法解釋是什麼,其意義是什麼。”
“其意義就是被公衆和大衆所熟知的標識性。”
“喬丹這兩個字在媒體和公共羣體的認知中是什麼?”
“是國外球星,也就是我方當事人。”
“所以在這一點上,我方爲什麼不能享有其姓名權?”
“並且,被告方依據的是民法通則,我方依照的是民法典。”
張遠還想要進行反駁,可是卻被樑有成敲響法錘打斷。
“被告方先暫停一下陳述。”
“在這裡詢問被告方一個問題,被告方不認可原告方當事人享有姓名權。”
“除了依照民法通則第99條,還有什麼其他的司法解釋沒有?”
張遠聽到審判長的詢問,搖了搖頭:“我方沒有其他的法律解釋。”
“但是我方認爲姓名權,是我國公民才享有的權利。”
“好的。”
樑有成點了點頭:“關於原告方當事人是否享有喬丹姓名權。”
“原被告雙方已經陳述完畢,對此合議庭需要進行合議。”
“現進入休庭!”
伴隨着法錘敲響進入休庭階段。
蘇白聽到休庭的法槌聲響起,心裡輕呼口氣。
現在休庭,進入合議。
那說明審判長對於原告方,也就是他剛纔的陳述有着一定的傾向性。
否則的話,在剛纔就直接進行駁回了。
根本用不着再休庭進行合議商討。
因爲在一審和二審的過程當中,李涵請的委託律師也提到了相關的內容。
不過卻被法院方面直接駁回。 只要進入合議,這個案子的問題,就不算是很大。
至少可以確定的是,審判長在這一個觀點上有着相應的傾向性。
只不過,相比於原告方席位上的輕鬆。
被告方席位上,張遠和肖有志的表情卻顯得有些凝重。
在一審和二審的時候,審判長可沒有就相關問題進行合議啊!
可是現在.…怎麼突然要進行合議了?
難道要採用原告方的陳述了?
想到這一點,張遠和肖有志兩個人不禁對視了一眼。
都能從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一絲的凝重和擔憂。
這種凝重和擔憂與庭審一開始利用詭辯進行反駁的輕鬆感,形成了劇烈的反差。
場外,直播庭審的觀衆們對於這一次合議而後進行的判定,也好奇了起來。
紛紛開始猜測最後會如何進行判定。
如何確定喬丹是否擁有喬丹的姓名權。
不過,評論區也有人陳述了這種類似的案例。
在以往有不少的商標販子,會在某某人出名時搶注其姓名的商標。
用以進行牟利。
後來在商標法進行相關的規範當中,有一個商標販子註冊了某某名人的商標。
最後被告上法庭,判定商標販子知法犯法,並且判定其商標違法,予以駁回。
這種案例與其類似,但是喬丹的確不屬於國內公民。
所以針對這一點,評論區很多律師也不能夠確認審判長,最終會採用哪種法律解讀。
不過,有一點可以確認,那就是如果採用了原告方的陳述。
至少在搶注商標上,會減少很多不法的商標販子。
更加規範了商標法的執行以及具體內容。
直播間的彈幕有不少的律師都發表自己的意見,在各方面都總結的非常到位。
與此同時。
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此時的林海心裡面略微的有一絲不太妙的感覺。
因爲他心裡面也清楚,如果審判長要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當場就會依照相關法律進行駁回。
可是現在進入合議.…那麼明顯是對這一點有爭議,有着不同的看法。
怎麼說呢.…
對於這種情況,林海也擔憂審判長會採納原告的說法。
林海心裡面很擔憂,可是徐飛卻表現的很興奮。
因爲.…他不懂法律,認爲這次庭審,法務部門人員表現的還不錯。
正在心情愉悅的和林海分享着自己的看法。
“這一次,你們法務部門表現的不錯嘛。”
“現在進入休庭合議,是不是等到開庭以後就可以宣佈駁回原告方的種種訴訟請求了?”
“可以!”
“做的非常不錯。”
“我原本還在跟董事會表示着,還要再繼續打商標官司可能會影響到公司的上市情況。”
“但是現在看來,完全不用擔心你們法務部做的,讓我非常的滿意。”
“不錯啊!”
徐飛毫不吝嗇的誇讚着林海。
林海訕訕一笑,硬着頭皮點了點頭:“謝謝徐總誇獎。”
這個時候,他雖然心裡面有一種不太妙的感覺。
但是.…
現在只是進行合議,他也不能夠確認最高院合議的最終結果是什麼。
他總不能說,徐總我覺得這一次的庭審合議有問題,咱們可能會敗訴吧.…
所以.…
按照現在徐飛的預期情況來,這場庭審一定不能敗訴。
否則的話.…估計如果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上市計劃擱淺了。
他們法務部很有可能原地解散。
想到這裡,林海不由得暗歎口氣,同時看着正在進入休庭階段的直播間,心裡默唸:
“希望不要出現什麼其他的意外情況.…”
.
….
合議庭商討室內。
樑有成坐在沙發上,擡頭看着兩名比自己小上不少的審判員。
開口詢問:“這一次判定,你在這個案件中非常的關鍵。”
“主要是判定喬丹這個名字是不是那個籃球球星在中國的姓名。”
“張樹林,馮風,伱們兩個有沒有什麼看法.…”
張樹林同樣作爲知識產權和商標產權的審判員,對於這個案件的相關情況,發表了意見。
“這個案子.…其他方面我先暫時不說。”
“單單看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表現以及其做法。”
“明顯就是藉助國外的體育球星喬丹在國內的名氣,銷售自身的產品獲取利益關係。”
“這一點我想是毋庸置疑的吧?”
樑有成點了點頭:“嗯,這一點的確是毋庸置疑的,並且造成的影響力非常的不好。”
張樹林繼續開口:“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做法的確是擦着法律的邊。”
“這一點先不多說,再說原告方的解釋公衆對於某一個人的辨識度,其可以稱爲其姓名。”
“這點我覺得沒有什麼問題,按照法律的解讀是這樣的。”
“民法不像刑法,規規矩矩的,它有很高的理解性,我的個人認爲是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樑有成在聽到張樹林的觀點後點了點頭。
“其實我的看法也趨向於原告方。”
“這是在最高院,咱們最高院判決的一些案子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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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的一些內容。
雖然說有一定的依據,但是依據並不全面,大多數都是進行的詭辯行爲。”
“從影響力這一點來講,我是更趨向於原告方的看法。”
“這是我的表態,馮風呢,你怎麼看?”
馮風笑着攤了攤手:“我沒什麼其他意見。”
“對於被告方的這種打着法律邊緣的行爲,只是目前沒有出臺具體的相關法律,但是是肯定不能容忍的。”
“嗯,好!”
樑有成在聽到兩人的表態後點了點頭。
他們作爲最高院,在審理時需要考慮的地方非常的多,並且需要非常的全面。
畢竟在一些擦邊的法律上,他們要做出表態和具體的主張。
像這個案子.…
如果他們按照被告方的思路來對姓名權進行判定。
會造成什麼後果?
造成的後果就是一審,二審法院都會以這個案件爲例。
很多被註冊的商標,會打着擦邊的法律行爲。
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
所以這個案子無論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還是從影響力的角度來講。
被告方佔據的法律優勢都非常的小。
從這一點來講,需要對被告方的陳述進行相關的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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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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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