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僅知道,而且是同意了的。”
短短兩句話,卻猶如一盆冷水當頭澆下。
雖然是大熱天,吳仔的心卻瞬間一片冰涼,彷彿末日降臨。
“哈,哈,阿美你在開玩笑吧?你一定是沒注意到的,對不對?”
吳仔乾笑了一聲,臉色難看,甚至聲音中都隱隱帶上了一絲哭腔,“你是在擔心我今天這樣做會影響到你工作對不對?”
“沒關係的,這裡幹不了,我們還可以到其他公司工作,不用擔心這人的。”
“港島這麼大,哪裡不能工作,我們不用受這個委屈。”
這一刻,吳仔忘記了女朋友被人佔便宜的惱怒,心中只剩下一片慌張,“你別生氣,哪怕丟了工作也沒什麼,我能賺錢養你的,將來我還要給你買大屋......”
“呵呵,大屋?”
阿美嗤笑一聲,看向吳仔的眼神讓他覺得極爲陌生。
“你信麼?”
“就憑你一個月賺的那點工資,連租房的錢都沒有,天還亮着你做什麼白曰夢!”
“指望你買大屋,還不如想想馬票中個大獎來得可靠!”
阿美毫不猶豫地恥笑猶如一柄重錘,狠狠地敲擊在吳仔心上。
“不是,不是這樣的,我現在賺錢很多了,我今天一上午就賺了兩百文。”
吳仔徹底慌了,突然想到今天在秦林那裡賺到的兩張百元“紅衫魚”,連忙掏出來,面帶希冀地看向阿美,“你看,一上午我就賺了兩百文。”
“阿美你一定要相信我,我能賺大錢的,到時候天天帶你去食牛排。”
“兩百文?”
看着吳仔有些顫抖的手,阿美心中沒有任何不忍,反而一臉厭惡,感覺臉全被吳仔丟光了。
“我真是瞎了眼,爲什麼會看上你這個廢物?”
阿美一揮手,將吳仔手中的兩張“紅衫魚”打落到地上,面帶嫌棄。
“兩百文,還是留着你自己食牛排去吧!”
“阿美......”
吳仔呆呆地看着女朋友,臉上滿是不可置信。
他從未想過,以前那個溫柔的女孩,竟然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我們,分手吧。”
阿美無視了吳仔面若死灰的目光,冷冷地說道。
說着,她轉身走到中年男人身邊,伸手攬住中年男人的胳膊,“我已經有更好的選擇了,爲什麼還要跟你一起吃苦?”
“......”
吳仔嘴脣有些顫抖,眼神絕望中帶着最後一絲希望。
“這,這不是真的對不對,你在氣我對不對?”
“你說呢?”
阿美眼神動了動,旋即語氣更加冰冷,“醒醒吧,傻子,你給不了任何我想要。”
“可他,可他愛你嗎?”
吳仔聲音中帶着卑微。
“這很重要嗎?我只要能獲得我想要的東西,就足夠了。”
阿美偏過頭去,“你走吧,不要讓我再見到你了,我們之間不合適。”
曾經年少不知風雨,總以爲有了愛情就有了一切。
等到長大之後,才發現,愛情是最虛僞的東西,所有的事情,似乎只要套上愛的名義,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推卸掉一切責任,掩蓋掉所有的是是非非。
如今,阿美覺得自己夢醒了。
吳仔......
吳仔不想醒過來,但現實卻由不得他。
渾渾噩噩間,吳仔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出阿美辦公室的,身後傳來的中年男人的笑聲也從刺耳變得模糊不可聞,前臺小姐姐詭異的目光有些刺眼,和門外的陽光一樣,讓吳仔覺得自己此刻卑微如同陰暗角落的螻蟻。
吳仔下意識地擡起手,遮住了臉。
悠悠蒼天,何薄於我?
嗯,雖然吳仔沒這個文采,但差不過此刻他的心理就是這樣的。
不知道該往哪兒走,不知道要做什麼,吳仔就像一具沒了靈魂的屍體,在繁華喧囂的街道上游蕩着,夏日的風吹過,迷了他的眼睛......
“今天的風兒,甚是喧囂啊!”
剛剛陪葉曼、沈思琪等人吃完午飯,秦林站在餐廳門口,懶洋洋地伸了個懶腰。
“吃過午飯,是不是該回去午休一下?”
秦林悠然地想到。
之前雖然被司機大叔嚇唬了一下,但在見到葉曼和沈思琪之後,秦林突然間就覺得腰不酸了,身體也不冷了,有一股熱血從軀幹充斥到四肢,一直涌到腦海。
嘖嘖,資本主義的花花世界果然腐敗,只要錢足夠,港島這裡什麼樣的服飾都能買到。
逛了一上午街的葉曼沈思琪等人,大包小包買了無數,各式各樣的衣服讓秦林有種眼花繚亂之感,按照葉曼偷偷在自己耳邊的小聲嘀咕,她準備晚上回去全都穿給自己看。
秦林幫忙拎包的時候,可是偷眼看到過幾款,當時他就大怒了。
這種衣服,絕對不準在家裡之外的地方穿!
不過,如果只是穿給自己看的嘛,emmmm......
秦林擦了擦嘴邊的口水,老夫不介意帶着批判的眼神給點建議。
作爲擁有超前這個時代十幾年審美眼光的存在,於此道中,秦某一生不弱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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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確認重生的地點和時間節點。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興高采烈之際,結果發現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鐘前,那有啥用?買彩票嗎?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門口才行。
或者萬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種情況下也就不需要判斷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說秦林的這次重生,萬一不是在路邊,而是在路中間,那估計也就不需要考慮接下來要幹嘛了,最好的結果也就是坐在輪椅上寫小說了。
曾經秦林就好奇過一個問題。
一個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極度強大的話,可以憑空在自己的記憶中勾勒出一個十年前的世界,一個十年前的自己,並且能夠將世界的演變和發展完全固化的話。
那麼在那個十年前的自己擁有了另一條成長方向時,這是否就算是某種意義上的重生了?只不過那時就是另一個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現在的自己,又是否是上輩子的某個自己勾勒出來的?
或許就跟阿甘想跑就跑那樣,前者是某種堅持,後者也是某種堅持。
秦林握拳,他似乎發現了重生之後的追求,至於掙點小錢,當個首富什麼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畢竟,不能光爲了享受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