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某時刻邦德酒店休息室前走廊
我和春美穿過無人的紫羅蘭餐廳,來到了休息室前的走廊上。夏梅竟然又在這裡。
“哦,成堂!”夏梅見到我竟然主動走過來和我打招呼。
“夏梅小姐…………你還在啊?”我驚訝的問。
“那是當然!攝影師是靠特寫吃飯的。不知爲什麼,我覺得這酒店裡有種詭異的氣氛。就好象要發生什麼事似的。”夏梅說。
“可是…………您帶着相機呢嗎?”春美問。
“那是當然的,對攝影師來說,相機就是吃飯的傢伙。不是好好的在這裡……這麼一說,偶的飯碗,讓人給偷走了。嘿嘿!”夏梅傻笑道。
“這你都能忘?”我心想。“我能問下案發當晚的情況嗎?”我說。
“什麼?情報費可是很貴的!”夏梅說。
“夏梅小姐,你一直在休息室前盯着吧?”我沒理她的勒索。
“是。…………不過………”夏梅說。
“…………哇,來了。”我心想。
“也不是一直都在,明星也會到處走走…………籤簽名、握握手、喝喝茶!何況我了,嘿嘿。”夏梅傻笑着說。
“你這也叫監視…………?”我心想。
“警衛大嬸兒,也並不是一直監視着這裡。”春美說。
“也就是說,任何人都能自由出入於休息室…………”我心想。“那個…………請看下這張你放在照相機裡的便條。”我把那便條給夏梅看了看。
“啊,偶的便條?你在哪裡找到的?”夏梅問。
“這情報…………能相信嗎?”我問。
“你是說,王都樓派自己的經紀人到童心那兒去的事兒?”夏梅問。
“對。”我說。
“不、你最好別當真!嘿嘿!”夏梅傻笑着說。
“哎?”我問。
“那不過是偶偶然想到,隨手寫下來的。”夏梅說。
“偶然想到…………?”春美問。
“用平常的話說,就是胡說八道!嘿嘿!”夏梅傻笑着說。
“……”我和春美都沒說話盯着她看。
“什麼嘛,老兄。你好象一下子老了幾歲的樣子。”夏梅說。
“哈啊!”我尷尬的笑着。“對了,你知道你的照相機在哪裡嗎?”我問。
“提到我就生氣,偶的價值16萬的照相機。什麼嘛!那個紅衣服的檢查官!說是證據,不還給偶。”夏梅氣憤的說。
“啊啊…………也許他說的沒錯。”我說。
“偶說,你和那紅衣服的是朋友吧?你就幫我說幾句好話,幫偶拿回來吧,偶的相機。”夏梅懇求道。
“別、別亂開玩笑!”我忙說。
“只要5個鐘頭就好了,一定還你的。”夏梅說。
“…………你自己去。”我說。
“……既然這樣,那偶差不多該回去了。沒有相機的攝影師就只是師了。”夏梅說。
“…………哈啊。”我尷尬的笑着,心想:“這個笑話真冷。”
“好了,偶明天會去看審判的。”夏梅說。
“…………謝謝。”我說。
“小妹妹也要加油哦。”夏梅又說。
“是!”春美答道。
“不可以挑食哦。”夏梅說。
“是!”春美答道。
“要好好做作業哦。”夏梅說。
“是!”春美答道。
“還有,要是揀到了相機,就趕快送到姐姐這裡來…………”夏梅說。
“麻煩你快回去吧!”我沒好氣的說。
“那偶走了,各位再見!”夏梅說完消失在走廊的盡頭。
“王都樓的休息室現在好象有人,我們先去童心的休息室看看吧。”我對春美說。
“恩!”春美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