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虎是秦家村有名的獵戶,常年都在山上打獵。
打來的獵物,除了留下一些自己吃,剩下的,孫大虎一般都會將它們全部拿去集市上賣。
換了錢,就用來貼補家用。
山上的野味是稀罕物,有錢的老爺夫人都愛吃那玩意兒。
獵戶們打來的東西,大多數都是送去集市上的各個酒樓賣給那些掌櫃的。
孫大虎也不列外。
孫大虎每次打來的獵物都是送去集市上的福運酒樓。
那福運酒樓是集市上最大的酒樓,夥計多,客人也多。大酒樓收的獵物很是講究,要肉多的,肥壯的。瘦小的,不新鮮的,福運酒樓都不要。
孫大虎每次打來的獵物都很是肥壯,肉多皮厚,再加上孫大虎一般都是當天打的獵物隔天送,每次送去的獵物都特別的新鮮。
福運酒樓的掌櫃的見這個孫大虎送去的獵物每次都是好的,就讓孫大虎打了獵物就直接送去酒樓。
有多少獵物送多少,再多都要。
孫大虎和沈菀一起在集市上打的那頭野豬,今天一早他就去村子中其它獵戶哪兒借了牛車將野豬送去了福運酒樓。
孫大虎和福運酒樓的掌櫃的討價還價了一番,最後以二十六兩銀子的價格將那頭野豬賣了出去。
一般的野豬也就值個二十來兩銀子,不過,孫大虎和沈菀一起在山上打的那頭野豬比一般的野豬肥壯。
就多賣了幾兩。
孫大虎是個實在人,賣了野豬,就往和沈菀約定的集市口趕,打算把其中一半兒銀子給沈菀送去。
沈菀告別了趕牛車的胡大叔,估摸着這個時辰,孫大虎應該已經把野豬給賣出去了。
就決定先等孫大虎給她送了銀子來,她再去集市賣野蘑菇和野菜。
沈菀沒有等多久,就見孫大虎坐在牛車上趕着牛車從集市上向集市口的方向走了過來。
孫大虎的身上沾了不少的豬血,袖子上,腿上都是,那些豬血有的已經幹了,有的還是新鮮的,看的出來孫大虎是剛剛賣完野豬就過來了。
沈菀本來還以爲會再等上一會兒的,見孫大虎這麼快就來了,沈菀笑着就走上前去看着他道:“孫大哥,野豬已經賣出去了?”
“賣出去了。”孫大虎停下牛車跳下去,樂呵呵的對沈菀道:“姑娘,咱們一起打的那頭野豬可是賣了個不錯的好價錢,足足的賣了二十六兩銀子呢。”
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孫大虎又道:“要不是那天我猛砍了那野豬太多下,讓它的賣相難看了一些,肯定能賣上三十兩銀子。”
沈菀記得那天孫大虎猛地對着那野豬一陣亂砍,纔將那野豬給砍死。當時沈菀也看過那野豬的模樣,確實是有些難看。
一頭野豬能賣上二十多兩銀子,沈菀覺得還是不錯了,這麼多的銀子,都足夠一般的莊戶人家小半年的嚼頭了。
她和孫大虎一人一半,算下來,她還能分上十三兩銀子!
不錯。
比她預計的能分的銀子多了好幾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