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錯誤,點此舉報』 小秋蘭冷靜下來,突然說:“我要退婚!”
小秋蘭的話,石破天驚,房裡的人都嚇得不輕。
小冬蘭攥住她的手:“四姐,退婚要十倍賠錢!”
王大力補充說:“而且要男方肯退!”
天盛王朝的律法規定,對女子極爲刻薄。
男女只要定親,若男方不同意,女方永遠沒有權利提出退親,若男方同意退,則當時的定親禮和所有男方送的物件,都要十倍賠付。
就是將所有東西打價,然後乘於十倍陪銀子,前提還要男方肯退!
而男方想退親,則一紙退親書甩給女方就可以了,女子若犯了什麼七出之條,男子可以休妻,也可以隨時將正妻貶爲妾侍。
小秋蘭憤憤不平,這是什麼世道?女子地位如此低下!
她偏偏不幸被媒妁之言,爹爹之命定了親,對方的頭髮毛她都沒見過一條。
還不如大姐,大姐起碼是先見過姐夫的,是她自己做的決定,而且,小秋蘭不認爲自己有大姐的運氣。
因爲那李家少爺已經十五歲,比她大七歲,就算他的病真的好了,等她長到十五歲可以嫁的時候,他已經二十二歲了,只怕早就三妻四妾,左擁右抱,孩子都有了。
不行,她一定要退婚!
花再多銀子她也要退,十倍不行就一百倍!
小秋蘭堅定地說:“哥,你給我將所有禮品打價,等我籌夠了銀子,就去退婚!”
姚志強默默點頭,他知道秋秋會不滿意這門親事,因爲秋秋說過人最重要就是身體健康,但沒想到她會那麼排斥,還堅決要退婚。
四姐黑着臉,小美蘭乖巧地站得遠遠的不敢煩她。
沒一會,姚志強將禮品全部打好價,加在一起大約二十兩銀子。
銀子不多,乘於十也只不過兩百兩銀子,問題是男方要肯退。
姚志強又說:“那兩小壇酒沒有算在一起,因爲那是集市上沒得賣的。”
小秋蘭問:“那是什麼酒?包裝如何?”
姚志強描述:“看起來像很貴的樣子,白色瓷罈子,表面還有花,很小巧,兩斤裝,瓶口密封着。”
小秋蘭皺眉,這裡平常吃飯用的都是粗糙的鉢子,這酒罈子聽起來好矜貴,裡面裝的究竟是什麼酒?
“酒在哪裡?”她得親眼看看。
姚志強說:“爹爹抱到爺爺房裡了。”
小秋蘭起身:“我們去看看。”
她給爺爺買了禮物,回來後就知道被定親的事,在氣頭上就把什麼都忘了。
小秋蘭和哥哥帶着王大力進了爺爺房裡,老姚伯正側身躺着。
姚志強過去扶爺爺半靠在牀上,老姚伯見王大力長得和他一個熟人很像,很有好感,便問起山裡面的事,王大力一一作答。
原來,老姚伯以前經常進山收山貨,認識不少人,問起王大力的爺爺名字,老姚伯哈哈笑:“你爺爺王老爹和我是老相識了,那時我進山收山貨,還全靠他幫忙。”
王大力就說,等下次有空,他把爺爺帶來和他敘敘舊。
樂得老姚伯再次哈哈笑,這半年多來,今天是他最開心的。
大孫女運氣好,遇上王老爹這麼善良的家人,真是上天開恩。
只是,秋秋不滿意她的婚事,是什麼原因?
她將酒罈子左看右看想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