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看了丁香一眼,告訴她:“你的全部首飾,總共賣了七十二兩銀子,表姑媽繡的帕子,兌了五十文錢。”
說完楊志又忍不住加了一句:“五十文錢,表姑媽一天到黑地繡帕子,繡了整整兩天。”
他的意思很明顯,就是提醒丁香,不能大手大腳地花錢,她現在花不起。
丁香卻不以爲意,她湊前楊志小聲說:“表哥,你知道我家後院的藥材,抵押了多少銀子嗎?”
楊志問:“多少?”
丁香高興地在他眼前比出了五隻手指頭。
楊志怔了一下,不相信地問:“是五十兩,還是五百兩?”
丁香收起了手指,吐字清晰地告訴他:“五百兩!”
楊志呆立了一秒鐘,嘴角露出了笑容:“什麼時候給?”
丁香小聲說:“已經到手了!”
這下楊志不淡定了,他的第一反應就是丁香在吹牛。
連藥材都沒看,就先將銀子給了,誰會信。
丁香從懷裡取出銀票,往楊志手裡一塞:“給,你幫我保管着。”
她直接用事實說明了,不用再廢話。
楊志看清楚了三張銀票上的數目,一張四百兩,還有兩張五十兩,他整個人幾乎石化。
好一會纔回過神來,小心翼翼地將銀票收好,他壓抑着自己的情緒波動問丁香:“你是怎麼做到的?”
丁香編了一個謊話,輕描淡寫地說:“我們個個都不知道,我爹爹原來和林伯是有交情的,是那種過命的交情,一見面他便認出了我,說他見過小時候的我。
我將所有事情一說,林伯便立馬同意借銀子給我,他說四百兩還債,還有一百兩給阿孃過日子,到時候就用後院的藥材還。”
楊志內心吃驚無比,着急地問丁香:“那你和林管事籤協議了?你看清楚協議裡寫的內容是什麼嗎?你總共按了幾次手指印?”
他突然很後悔將丁香一個人留在“優草堂”,他沒什麼怕的,就怕丁香將自己賣了都不知道。
丁香見楊志緊張的樣子,暗暗偷笑,這個表哥還算不錯,首先想到的就是她會不會上當受騙。
有一點不好的,就是她在他心目中,未免太蠢了一些。
這也是丁香爲什麼要說謊的原因,她就是怕自己的聰明才智,不能一下子被周圍人接受,她怕別人會懷疑她是何方妖孽。
丁香將自己白淨的手指在楊志面前晃動,告訴他:“你放心,我什麼協議都沒簽過,也沒按過什麼手指印,林伯說了,他信得過爹爹,也信得過我,他說等他有時間就會親自過來看看那些藥材。”
楊志這才放心了,只能說是丁香運氣超級好,出門便遇貴人。
兩人來到一小吃店,原來楊志想請丁香吃牛腩面,這裡也是楊志和陳叔約好碰頭的地方。
丁香取了散銀出來,堅持這一頓她來請。
楊志見丁香身上還藏有銀子,他又傻眼了。
丁香解釋說:“藥房裡有爹爹生前制好的藥丸,我將它們賣給了林伯,得了二兩銀子,所以這一餐由我請,你可以敞開肚皮吃。”
這個說法天衣無縫,楊志不由得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