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碗湯(三) ωωω¸ ttκā n¸ C〇
相比較起男人的狼吞虎嚥,清歡把一碗白粥喝成了紅酒。混合區屬於三不管區域,不管是哪一方面條件都十分簡陋,誰叫到了這裡的人全部都是被放棄的呢。A國的民衆大多富有,唯獨混合區監獄這裡,充斥的是世界上所有的罪惡與污穢。這裡不曾有光明出現過,慢慢地,留在這裡的人也就學會了不再去期待。
既然到了這裡,那便要放棄一切希望,從此置身於污泥之中,放下一切,忘記一切,不要有希望,才能滿足於絕望。
可清歡即使穿着橙色的囚服,坐在陰暗潮溼的大廳,也仍然和其他人不一樣。
她安靜地喝完了一碗粥,嘴角微微揚起,對男人道:“你在這裡待了多久?”
男人咬了口饅頭,瞄她一眼,甕聲甕氣地說:“十九歲進來的,二十年了。”
清歡瞭然,又問他:“你不想出去麼?”
“出去?”男人像是聽到了什麼好笑的事情一樣,他越笑越大聲,甚至吸引了大廳內其他人的注意力。“出去?進來了這裡,你竟然還想着出去?”
他又重複了一遍:“出去?!”
多麼好笑,又多麼令人絕望的詞語啊,出去,進了混合區的人,哪個不想着出去?可最終有幾個人真的出去了?他在這裡整整二十年了,從少年變成了青年,又從青年到了中年,從一開始的滿懷希望,到了現在的徹底絕望。他知道,自己永遠都出不去了,他現在的心願就是能活到老死,如果不能再多活幾十年,那麼就算死,也不要死的太殘酷。
清歡一直觀察着他的表情,別人詫異也好冷漠也罷,她都盯着男人,再沒看向過其他人:“不想活着嗎?”
她擡頭往餐廳巨大的窗戶看過去,這裡的窗戶看似很大,其實什麼都看不着,除了每天固定的放風時間,他們的人生一直都是黑暗而悽清的。“不想曬曬太陽麼?不想要自由麼?”
“你瘋了!”男人猛地把手裡沒吃完的饅頭砸進餐盤裡。“要是被獄警聽到,你就等着被抓去電擊吧!”
在混合區,你可以打架鬥毆,可以殺人強姦,你可以在這裡做任何事,可是隻有一件事不可以,那就是出去。
連想都不被允許。
獄警們打消犯人逃走年頭的方式也很簡單,不是毆打就是電擊,他們有無數折磨人的手段。在這裡,不僅僅是犯人可以肆無忌憚,獄警也是。對他們來說,混合區的犯人連豬狗都不如,可以任意打罵。在這裡的犯人是沒有人權的,不管你是真的惡貫滿盈,還是被人陷害,只要走進混合區的大門,就永遠都別想出去。
清歡望着男人,突然笑了,她往前傾身,聲音蠱惑十足,輕柔婉轉:“承認吧,你還是想出去的。”
男人的眼角輕輕抽搐,那是極力剋制情緒的結果,看得出來他的確非常想要離開——誰不想離開?這個鬼地方,死在這裡的話,也許連靈魂都無法解脫。
清歡一眼就將他看穿,對方的一舉一動都逃不過她的眼睛,她覺得監獄裡的生活也並不全是危險的,至少在這裡,她的腦子比在家裡的時候好使多了。
她一個人暫時沒有保護自己的力量,因此需要男人的幫助。表面上雖然說是她協助他,事實上卻是她要男人完全依附於自己。所以她憑藉自己對男人心理的剖析,毫不客氣的許下承諾:“五年內,我會離開這裡,你想要和我一起麼?”
聞言,男人猛地擡頭:“你說什麼?”
周圍人聲鼎沸,任誰也看不出這個笑靨如花的女人都說了些什麼驚世駭俗的話。
從來沒有人敢說離開,男人看了清歡兩秒,嘲諷的笑了:“二十年前,我剛進來的時候,和你的想法是一樣的。”
後面的話他沒說,但清歡明白他想說什麼。他有本事,有實力,最後尚且被困在裡頭二十年,更何況清歡這樣的弱女子呢?但清歡沒有被他的話嚇到,而是笑意盈盈:“你會相信我的,但是在這之前……我需要一點幫助。”
她不能總是依仗這個男人來保護自己,她沒有能夠與男人對抗的力氣,但是她有其他人無法相比的能力——那就是她對人類身體的熟悉程度,只要提高自己的反應能力與敏捷度,她也可以在這男人的天地裡撐起一片天。甚至因爲自己的專業,她可以成爲這裡最特殊的存在。
她要掌控的不僅僅是自己的命運,別人的也不能放過。清歡不相信獨善其身就能安全,她需要變得強大到無法反抗,才能真正的自由。
男人四十歲了,上了年紀,自然身手不如當年,他出身自一個賭鬼家庭,父母都好賭,從幼年的時候他就見慣了這一切。稍微長大一點後,更是在這樣烏煙瘴氣的環境中生活了十幾年,直到十九歲的時候因爲失手殺了人被送進監獄。
進了監獄自然不能和外面一樣生活。爲了吃飽飯,爲了活下去,他必須變得兇狠殘酷,這也是這麼多年來他能在混合區屹立不倒的原因。只不過到了這個年紀,年輕時受過的傷開始顯現出來,如今他很明顯感到了力不從心,即使外表還保持着強悍,但內裡的模樣,沒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了。
看起來是他去庇護清歡,其實他的私心很重,監獄裡沒有醫生,如果讓其他人知道他的身體已經是強弩之末,那麼絕對會很危險,因此,他需要清歡。
說白了,兩人是各取所需。男人在監獄裡橫行二十年,清歡需要從他身上學習如何快狠準的擊中一個人的致命部位,如果不能從力量上超越男人,那麼她就尋求別的方法,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總得有自己的價值。
這個時候清歡就無比慶幸之前上大學的時候,自己參加過女子防身術的訓練,雖然不精通,但她有足夠的智慧與努力去學習。
男人名字叫方良才,他在監獄裡的這些年,早已是外強中乾,清歡從他身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理所當然應該回饋他。只不過監獄條件有限,她只能暫時緩解方良才的疼痛,除非離開這裡,否則方良才永遠無法痊癒。
時間一天天的過去,有方良才的庇佑,終於沒有人敢再欺負清歡,但紙包不住火,即使他人看不出方良才的身體狀況,可在一次又一次的挑戰與鬥毆中,方良才終於被打敗了。
他狼狽地趴在地上,劇烈的喘息,其實外表上的傷並不明顯,但問題在於他的身體內部已經開始腐朽,完全無法支撐他再爬起來了。
剛纔那個男人擊中了他腰間的舊傷,那裡對他而言可以說是致命的,清歡站在一邊,這個攻擊方良才的男人是剛進到混合區的,年輕力壯,二十歲的方良才也許不怕他,但四十歲的方良才確實已經力不從心了。她甚至已經感受到某些人停駐在自己身上淫邪的目光了,可以想見,一旦方良才被徹底打倒,那麼迎接她的,必然不會是什麼好事。
“站起來啊,你這個孬種,站起來啊!”
“站起來!站起來!”
四周的口哨聲噓聲不絕於耳,方良才趴在地上,他當然不想認輸,但問題在於此刻他疼的根本爬不起來,甚至有一種馬上就要疼死的感覺。他的面孔變得非常蒼白,外表沒有明顯損傷,可實際上卻傷得不輕。
“怎麼了,沒力氣了嗎?認輸了嗎?”挑戰方良才的男人一腳踩在他背上哈哈大笑,周圍的犯人們也跟着笑起來,所有人的笑聲中都充滿了惡意,沒有絲毫人性與溫情。
在地獄呆久了,正常人也會逐漸改變。
清歡垂下眼睛想了想,此刻她當然可以不去幫方良才,這樣就能得到片刻安寧,也不會惹事,可事後呢?方良才今天逃不過一劫,事後她也討不了什麼好。如今她在獄中也待了快三年了,這三年的時間裡是方良才庇佑着她,如果她視若無睹,那麼和那些害了她的人又有什麼區別?
不過……這個男人高大強壯,真要打起來她還不一定能贏。
反正也沒人說過不能偷襲,於是趁着那男人洋洋自得的時候,她用力推倒站在自己面前的一個男人,踩着對方的身體借力往上跳,恰好跳到那男人的背上,然後拿住對方的脖子,以雙腿將其剪倒,而後迅速掏出匕首抵在對方脖子上,對地上的方良才笑道:“你還不起來?”
她不能去扶他,那樣只會讓更多人瞭解方良才的外強中乾。
方良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從地方爬了起來,清歡看得分明,他的手指都在顫抖。
她拿着匕首在男人臉上拍了拍,嘖嘖有聲:“想當老大,警覺度這麼低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