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地說,清朝雖然是歷史上對外最丟臉的王朝,但人家控制老百姓的手段,卻是歷朝第一的。就比如各地的滿城,就是清朝以旗兵控制天下的不錯的手段。
這些八旗兵生活在和外界隔絕的旗城裡,有自己的小社會和生活圈子,跟外界不大融合。不過,卻讓人口占少數的滿族,控制了華夏中原267年。
這些八旗兵,因爲和外界隔離開。所以很難被外界的漢民同化,加上待遇好,自然對清朝忠心耿耿。到了清朝後期,八旗兵雖然爛得一比,打不過洋人,也打不過太平軍。但是,用來鎮壓普通老百姓,卻是綽綽有餘的。畢竟,手無寸鐵的老百姓,連一幫持械的混混都對抗不了,何況萬千士兵?
就像被太平軍屠掉的南京江寧滿城,裡面就長期駐紮了四五千八旗兵。加上家眷,有兩三萬人。
正是這一個個城中城的滿城的存在,各地的百姓才被清廷掌控住。沒有太平軍那樣的強大起義軍,很難反抗。
馬林的打算,也是學習清朝,在各地的重要城市裡,建立黑人城這種城中城。然後,用黑人城來控制墨西哥和秘魯的各地城鎮。
當然了,馬林掌控美洲殖民地的核心,也不是那些黑人。實際上,真正的核心是德意志僱傭兵。
馬林打算——在各地的黑人城內部,再建立一個更小的城中城,也可以叫白人城,裡面駐紮的是少量的德意志僱傭兵精銳。
而白人城裡,住的都是來自本土的白人。他們中的很多人,會擔任黑人士兵的軍官,掌控這支黑人軍隊。
同時,白人城裡,還會有一支憲兵部隊,專門維持黑人士兵的紀律。在後世,只要是個人都知道,黑人的紀律是世界上最差的。爲了避免黑人士兵放飛自我亂來,所以,馬林需要一支專門維護軍紀的憲兵部隊。這支部隊人數不用多,只需百人規模即可,就能監督上萬軍隊。他們將會全部由比較遵守紀律的德意志士兵組成,專門監督黑人士兵,防止他們違反紀律。
雖然說,初代黑奴一般都比較老實聽話。但是,不排除其中部分人時間久了,失去了敬畏之心,開始放飛自我。因此,憲兵部隊的鎮壓,是很有必要的。
而且,控制住黑人士兵的亂來,也能降低對殖民地土著百姓的危害。這樣一來,也能儘可能地避免殖民地民怨沸騰,強化本土對殖民地的掌控力。
實際上,憲兵的好處遠不止這些。憲兵的存在,不但能夠威懾普通士兵,甚至可以威懾帶兵將領。
因爲憲兵的存在,那些帶兵的將領,行事作風也必須收斂。因爲,將軍們也需要接受憲兵的監督,避免犯錯和跋扈。
所以說,憲兵實際上就是類似錦衣衛那樣的角色,有幫朝廷監督各地帶病將領的職責。
當然,憲兵只有執法權,沒有審判權。因爲,審判權歸軍事法庭。而錦衣衛之所以能做大,就是因爲錦衣衛不但擁有執法權,還擁有詔獄,有獨立的司法權。權力過大,自然能夠成爲危害。
事實上,像明朝的錦衣衛,只要把詔獄從錦衣衛中剝離開來,就能成爲一個很不錯的組織。就像後世的憲兵,就沒什麼危害。因爲,他們沒有隨便給人定罪的權利。就算抓人,也都是照章辦事,就像交警執法一般。你沒違章,他也不好怎麼你。
想到這裡,馬林忽然猛地一拍腦門:
“對啊,差點把憲兵和軍事法庭給忘了!”
在這之前,北海國的軍隊,一直都靠紹爾的軍中密探秘密監控軍隊。雖然效果不錯,但畢竟有些陰私,不甚光明磊落。而且,容易讓將領和朝廷互相猜忌鬧矛盾。
若是軍中有了憲兵隊,有了憲兵隊在軍中不住晃悠,不僅普通士兵會規矩很多,很多將領也會謹慎小心起來的。
想到這裡,馬林叫來了紹爾,吩咐道:
“你安排人從軍中挑選一批爲人公正的士兵出來,組建憲兵隊!而你,就是北海國第一任憲兵司令!”
“憲兵隊?那是啥玩意?”紹爾有些懵。
馬林於是向他介紹了一番,紹爾恍然大悟——
“噢,就是軍中的監督者啊?可是,我手下的軍事統計局已經派人做這些了啊……”
馬林搖了搖頭,道:
“不一樣的!你手下的那些軍中情報員,不能泄露真實身份,威懾力不足。而憲兵隊成立後,只要穿上憲兵隊的衣,在士兵們身邊晃悠,那些士兵們自然就不敢造次了。畢竟,軍法無情可不是開玩笑。”
然後,軍中肯定要組建軍事法庭,以判決軍人犯罪的問題。這樣,憲兵就真成了純執法隊伍了,不擁有錦衣衛那般大的權利。
同時,對於類似法國憲兵那般,可以管理民間的憲兵權利,馬林也不打算給。畢竟,若是憲兵有了管理民間的權利,和錦衣衛就很像了。
到時候,憲兵就只管着軍隊將士的紀律問題,不管民間的問題。即使參加了對民間的鎮壓,也只會是作爲輔助,配合別的部門。
有了明面上的憲兵,和藏身在軍中的軍中情報員的配合,馬林想要控制住軍隊,還是很容易的。
事實上,德意志士兵本身就很聽話守規矩。所以,即使之前沒有專門的憲兵,北海國的軍隊也沒出啥大問題。
但隨着軍隊的擴張,非德意志籍的士兵加入後,軍紀肯定就不像之前那麼容易管理了。特別是自由散漫慣了的黑人,沒憲兵壓制簡直可能會“上天”……
所以,維持軍紀的憲兵,是非常有必要組建的。這有助於上面對軍隊的間接的掌控。畢竟,憲兵隊除了有維持軍紀的作用外,還有負責監督地方軍隊的職責。
遇到有異心的地方軍隊將領,發現不對的話,憲兵也是可以上報的。若是感覺到不對,上頭也可以根據這些報告,更換駐軍將領……
當然,憲兵不管怎樣牛,馬林都不會給他們審判權。如此,想要懲治違反軍法者,必須由軍事法庭的職業的法官,負責對犯法的軍人的審判。
軍事法庭獨立於軍隊之外,由專業的法律人士負責。其最主要的要求,就是公平和公正。而且,最好和憲兵隊毫無瓜葛。這樣,在審判有關人員的時候,就不用受到憲兵的干預了。
而沒有了審判權,憲兵也就降格爲普通的執法隊伍了。不像明朝的錦衣衛,因爲詔獄系統的存在,使得錦衣衛有時候可以非常囂張。甚至,可以誣陷別人。畢竟,詔獄擁有獨立的審判權,可以把人屈打成招。
而軍事法庭只要和執法的憲兵不是一起的,就能大大削弱憲兵的權利,免得憲兵坐大,甚至,成爲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