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隊,死者名叫羅傑民,今年34歲,個體戶,初步判斷死於中毒。”
“嗯。”
程國偉的視線一轉,看到桌子上放了一杯喝剩下的咖啡,一名法醫正在提取裡面殘餘的液體,準備帶回去化驗,看看是哪種毒素。
但是就算不化驗,程國偉也能知道,死者是氫氰酸中毒。
因爲前兩名受害者,同樣是死於氫氰酸。
程國偉看到一旁的死者妻子,此時的她,情緒有些崩潰,不停的哽咽着。
於是他走了過去,安慰道:“請節哀,我有幾個問題想要和你瞭解一下,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盧霏,你有什麼問題就問吧!”
盧霞擦了擦眼淚,準備回答警察的問題。
“你是什麼時候發現死者的?”
“我從孃家回來,開門後突然看見他趴在地上,以爲他喝醉了,直接就在地上睡着了,於是我就去喊他,但是他一點反應都沒有,我走近一看,才發現他已經死了,於是我就趕緊報警了。”
“你們平時夫妻感情怎麼樣?”
“挺好的,我老公除了酗酒,其他都挺好的。”
“你老公最近有沒有接觸什麼奇怪的人,或者與人產生爭執?”
“我也沒有注意,他平時很少有事情讓我知道的。”
“那你認識徐黎黎和蔡樂嗎?”
“不,不認識,她們怎麼了?”
“哦,沒事!”
程國偉沒有過多的透露之前的兩起案子,而是詳細的給盧霞錄了口供,結果如他所料,線索少的可憐。
這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兩週前,
警方接到醫院報警稱,有一名女性患者,被送到醫院搶救,最後經醫生搶救無效宣告死亡。
醫生在他體內提取到了高濃度的氫氰酸,懷疑死者是死於氫氰酸。
這很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
警方立即啓動命案偵破程序。
死者,女,29歲,徐黎黎,超市收銀員。
作爲死者的丈夫,王燦,他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將他列爲重點嫌疑的原因,是因爲他曾在三年前,爲死者買了一百萬的人身意外險,直到死者死亡,這份鉅額保險依然是在生效期。
王燦有足夠的殺人動機:殺人騙保。
警方在受害人家中,找到了死者喝剩下的飲品殘液,樣品帶回來後,法醫在其中同樣提取到了氫氰酸,死者正是喝了它才中毒的。
警方對受害者家進行了全面排查,並沒有發現有第三個人出現的痕跡,而且門窗都沒有撬動的痕跡,這也加重了警方對王燦的懷疑。
程國偉一邊組織調查組,對其鄰居和親朋進行走訪調查,夫妻感情如何;
一邊將王燦傳喚至看守所進行詢問,但是他拒不承認自己作案,並表示夫妻雙方都有爲對方買過意外險,這只是想給彼此一個保障,並不存在殺人騙保的主觀動機。
面對這一情況,程國偉也產生了懷疑,難道偵查方向錯了?
如果不是他,那又是誰?
一時間,所有線索全斷了,不得已,警方只能將目光再次放在死者丈夫身上,不停的傳喚他過來協助調查。
周圍的鄰居也都認爲死者就是她丈夫王燦殺死的,人言可畏,三人成虎,王燦就在這樣的流言蜚語中,不停的往公安局裡跑,第一是想找到真正的兇手,爲妻子伸冤,同時也是爲自己洗脫嫌疑。
案件一度陷入僵直,警方沒有找到充分的證據證明,死者就是王燦殺的。
於是,程國偉只能換個方向,他親自帶隊從氫氰酸這種劇毒物方面入手,同時安排另一組偵查員調查起徐黎黎的社會關係。
兇手是從什麼渠道得到的劇毒化合物。
一旦發現王燦有購買過氫氰酸,那麼證據鏈就能補充,他就沒有藉口抵賴了。
在樑波警方,出動了將近千人警力,摸排全市大大小小化工企業,詢問這類劇毒物質的流出情況。
但是調查結果顯示,並沒有發現有氫氰酸外流或遺失。
這就很奇怪了,如果沒有氫氰酸流出,那麼死者吃下去的氫氰酸是怎麼來的?
案件越往下調查,謎團就越多。
就在這個時候,程國偉得到了一個重要的線索,他從一位大學裡的化學教授那裡瞭解到,氫氰酸其實不需要去買,稍微懂點化學合成的人,都能輕鬆提煉,而且提煉的原材料,隨處可買。
還有這種事?
程國偉一下子來了興趣,他繼續深入瞭解到:
水果的果核裡常見的是氰化物,準確的說是氰苷,可以水解成氫氰酸。
比如用蘋果的果核,來提煉氫氰酸。
聽起來實在太恐怖了,小小的蘋果,居然有劇毒,這以後誰還敢吃蘋果?
其實大可不用擔心,蘋果籽中氰苷含量很少很少,人類的體型相對較大,如果是餵給倉鼠之類的小動物需要注意除籽,但對人來說就算誤食一兩粒蘋果籽也是不會讓人中毒的。
除非是大把的嚼着吃,當然正常人也不會那樣吃吧。
如果不正常呢?
這個發現,讓程國偉立刻轉變調查方向,開始集中走訪周邊水果店,詢問王燦有沒有過來買過大量的水果。
同時調查他的學歷和工作環境,以及家裡有沒有用來提煉毒物的相關設備等東西,就連他家裡的破壁機,也被帶回了技術科,對裡面的殘留物進行檢測。
隨着案件的持續調查,警方也一直沒有找到突破口。
案件遲遲沒有偵破,轉眼間一週多的時間就過去了,樑波所有警力付出了很大努力,但是線索少的可憐。
直到三天前,案件出現了轉機。
不,不能說轉機,只能說不幸!
第2名死者出現了,死者依然是女性,名叫蔡樂,年齡29歲,死因與之前的受害者一模一樣。
兇手的作案手段一致,都沒有在現場留下什麼有價值的線索,直到現在,程國偉連兇手是男是女,都不清楚。
他立刻將兩起案子進行併案調查,尋找兩者的共同點,來判斷案件的性質。
蔡樂與徐黎黎兩家並無交集,且她們的丈夫之間,也都互不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