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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骨眉飛色舞的回家,老排骨麪無表情的問道:
“小排骨,今天又是什麼事兒這麼高興?”
“爹地,今天導演給我發工資了!”
“是嗎?拿出來給我看看!”
“爹地,工資是用籮筐裝的,我拿不動!”
老排骨手裡的報紙飄然落地,顫抖着問道:
“快,小排骨,帶爹地去看看!”
小排骨領着老排骨到了門口。
老排骨看着門口的東西,目瞪口呆,伸出手指顫巍巍的說道:
“是誰告訴你一筐蘿蔔就是工資!”
“嘎嘎!”烏鴉飛過。
……
忐忑不安膽戰心驚小心翼翼六神無主戰戰兢兢的凌固已經是第三百七十二遍看手錶了。
糟了,快下班了!爲什麼還沒有人通知加班呢?
凌固擦擦額頭上的汗珠,舔舔乾燥的嘴脣,擡頭正巧看到陳丹正用八卦的眼神盯着自己,壓住狂跳的心臟,尷尬的笑笑。
“呵,最近工作還真是不多哈,都不用加班了。”
“凌固,你今天很奇怪呢。”
“有,有嗎?” щщщ☢ ttκǎ n☢ c○
順手扯過一張報紙,突然對《××街驚現無頭男屍案》的報道感興趣。
“凌固,你是不是嚇住了!”
啊,被發現了!凌固的雙腿開始無聲的抖動。
報紙嘩啦就被抽走了,陳丹瞄了瞄報紙,不屑的說道:
“這種報道一看就是編的,我纔不信呢,你也別怕了!”
啥米?凌固眨眨眼,看着陳丹,再看看報紙上的標題,暗自鬆了口氣,原來是說這個啊。
“呵,呵呵,是啊,是啊!”
“陳丹,你以爲凌固像你啊,女版‘魯智深’!”
“喂,馬經國,你說什麼呢?什麼女版‘魯智深’?你給我說清楚!”
“你參考一下《水滸傳》就知道了!”
……
凌固擦擦汗水,微微苦笑,擡起手腕,一看錶,大驚,催命的五點半到了!
磨磨蹭蹭唧唧歪歪慢慢騰騰一腳踩一隻螞蟻的速度貼着牆壁往外挪,能慢就慢能拖就拖,光是電梯凌固都“謙讓”了三回,最終還是沒有逃過一劫。
“凌固啊,你怎麼還在這裡?你不是半個小時前就走了嗎?”馬經國終於逮住想用拖延戰術的某個人。
“啊哈,這,這個……那個……”
“果然,下班高峰期,電梯不容易搭吧。”馬經國一邊盯着電梯,一邊囉囉嗦嗦的聒噪。
“叮!”
“哈,電梯來了,”馬經國一個跨步進了電梯,然後順手把凌固拐了進去。
秦傲楚裹緊外套,站在“光宇大廈”樓底下,看着一撥一撥的人從樓上下來,就是看不見那白癡,跺跺腳哈口氣,心裡狠狠的罵道:這白癡!到底在磨蹭什麼啊?
該不會是逃了吧?秦傲楚握緊手掌,骨骼發出吱嘎聲,然後發誓,如果他真敢逃!一定打斷他雙腿綁在身邊!看他還敢逃?
秦傲楚一下愣住了,幹嘛要這樣啊?我爲什麼要綁住這個白癡?
啊!啊!真是的!秦傲楚用力的甩頭,難道白癡也會傳染的嗎?要不然我爲什麼會想這種白癡問題?
凌固被馬經國架着出了大門,遠遠就看見那個流氓裹着外套站在寒風裡瑟瑟發抖,有一點點的感動,只是一點點。他真的在這兒等了那麼久嗎?
秦傲楚正在思索怎麼懲罰那個白癡,就看見凌固從大樓裡走出來,不過,爲什麼有別的男人在他身邊?而且還那麼親密的搭在肩膀上。
秦傲楚緊緊攥着拳頭,全身血液沸騰,牙齒咬的吱嘎吱嘎響。
凌固看見秦傲楚飛快的衝了過來,滿臉怒容,頓時嚇得腿軟,再也走不動了,果然,他還是生氣了!
“喂,凌固,你怎麼了……?”
馬經國還沒說完就看見一道人影閃過,手裡的凌固不見了!
眨眨眼,就看見不遠處的凌固被人拖住脖子,絕塵而去。
“那是凌固的朋友吧,還真是……熱情啊!”
然而,此刻凌固卻是多麼渴望敬愛的馬經國同志能拯救自己脫離苦海!
“喂,你怎麼搞的,明明說好了五點半,居然敢遲到!”
秦傲楚使勁的蹂躪凌固的腦袋,直到亂成雞窩才放手。
“我也不想的,”凌固一邊擋着秦傲楚的大手一邊整理自己的頭髮:“本來要走了,可是突然有事要加班,所以才那麼晚。”
對不起爸爸媽媽,我撒謊了。
“是嗎?”秦傲楚看着他,抿抿嘴脣:“那你至少給我打個電話說一聲啊。”
“電話?”凌固又被驚到了,停下手,看着他。
“哦,對啊,你還沒有我電話呢。”秦傲楚也明白了,揚揚下巴說道:“把電話給我。”
“啊?”凌固真是越來越搞不懂這個男人了,這是殺人犯應有的表現嗎?
“快點!磨蹭什麼啊!”秦傲楚也搞不懂這白癡,不僅反應遲鈍,而且那麼容易被人欺負,果然只能在我身邊好好呆着。
凌固不情不願的把電話摸出來,慢慢的遞了過去。
秦傲楚一把搶過來,在手機上折騰了半天才還給凌固。
“嘟!”凌固手裡的電話忽然響了,來電顯示寫的是:主人!
旁邊的傢伙得意的笑笑,揚揚手機:“這就是我的號碼!”
“爲什麼是主人啊?”凌固有些不滿的嘀咕。
“這有什麼關係,走吧,逛街!”
秦傲楚又成功的作弄了凌固,剛剛吹冷風的不滿總算消解了點。
通常男人逛街都事先想好目標,然後直奔主題,很少像凌固這樣慢騰騰的閒逛,更別說是兩個大男人這樣肩並肩的逛街。
總覺得很奇怪,而且旁邊的人會指指點點,讓人很尷尬。
所以凌固從沒有和任何一個情人一起去逛街,可是,現在居然陪一個流氓逛街,呃,準確說是他先提出來的吧。
但因爲沒什麼特別關係,所以現在也不覺的很尷尬。
“喂,凌固,你來看。”
凌固順着聲音看過去,秦傲楚手裡拿着一件橘色的羽絨服看着他。
“幹嘛!”
“去,換上看看。”秦氏命令的口吻,然後不容推卻的把衣服塞到凌固懷裡。
凌固抱着衣服,在服務員的熱情邀請下進了換衣間。
秦傲楚在選那件衣服的時候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只是覺得凌固應該適合這樣的顏色。
事實上,的確如此。
“嗯,這樣子很好看嘛!”秦傲楚拉着凌固前後左右看了個遍,由衷的感嘆了一句。
凌固看着這樣的秦傲楚,有些含羞的笑笑:“是嗎?”
“是啊,所以我說別老穿那些灰色的長風衣,像個老頭子似的!”
凌固的皮膚本來就好,白皙嫩滑,像剝了殼的雞蛋吹彈可破,在加上橘色的映襯,臉上染上了一層紅暈。
秦傲楚看着這樣的凌固,不知道爲什麼心裡有些高興,那麼無憂無慮單純的像個孩子一樣的笑容,忽然觸動心靈般動容。
每天都在和骯髒罪惡打交道,面對的都是不堪入目的污穢,不知道有多久沒看到這樣的笑容了。
“可是,我總覺得這顏色會不會太豔麗了?”
凌固看着鏡子裡的自己,左右看看,是很不錯,可是總覺得像自己這樣的年齡應該不配這樣的顏色了吧。
這就是二十五歲之後的人的想法,做任何事的重點都不再是適不適合自己,重點在於應不應該。
“先生,這件衣服真的很適合你。”旁邊的女服務員馬上拿出說客的精神在凌固耳邊喋喋不休:
“這件衣服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成熟中不乏純真,端莊中不乏浪漫,內斂又不乏張力,簡約卻不簡單。
“還有這個顏色也是今年的國際色,溫馨中帶點跳躍,跳躍中帶點調皮,調皮中帶點童趣,童趣中帶點……”
“呃,那個,小姐,其實我……”
凌固實在受不了這麼聒噪,終於打斷了她的話,卻看到秦傲楚站在收銀臺那邊,飛快的趕過去。
“喂,你做什麼啊!”
凌固看着秦傲楚從錢包裡拿錢。
“當然是買下來啊,那麼適合你。”
秦傲楚滿不在乎的回答。
凌固心頭一震,再看看秦傲楚,腦袋旁邊全是一圈圈的心形花瓣,粉紅色的光暈圍繞着秦傲楚閃閃發光。
那種感覺,就像戀愛了。
一個激靈,凌固瞬間清醒了,天哪,我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
“喂,走吧。”
秦傲楚交了錢,還看見凌固站在原地手舞足蹈喃喃自語,眉頭皺了皺,真是個白癡。
“哦,好!”
凌固走在秦傲楚身邊的時候才發現那傢伙比自己高了整整一個腦袋,長相和自己也截然不同,非常陽剛,英氣逼人。
提着手裡的衣服,輕輕的緊了緊,原來和男人一起逛街也不覺得奇怪啊!
凌固輕輕笑了,跟緊了幾步。
秦傲楚左右看看,很久沒這麼輕鬆愜意的逛商場了,沒有負擔沒有壓力,還不錯!
眼角瞄到旁邊的睡衣店,一眼看中一套粉紅色的小兔子睡衣,嘴角輕輕向上揚,快步走過去。
凌固看着秦傲楚改變方向直奔睡衣而去,覺得奇怪,跟了上去。
然後看見他手裡拿的衣服,抿嘴一笑,低聲說:“想不到你還喜歡這種類型的衣服!”
這麼英武不凡的人穿這麼純情的睡衣,非常喜感。
秦傲楚瞥了他一眼,奸笑道:
“誰說是給我買,給你買的!”
啊嘞?凌固猛地擡頭看着一臉平靜的秦傲楚,再看看手裡那件睡衣,粉紅色?小兔子?
“可,我有睡衣啊!”
凌固已經瞄到旁邊兩個女營業員正盯着他們倆臉色緋紅的竊竊私語了,凌固臉騰的紅了,兩個大男人逛商場不說,而且還是這種睡衣。
說不出的曖昧。
秦傲楚皺着眉頭說道:“你那套我穿,我還沒有睡衣呢!你穿這個!”
凌固的瞳孔開始一點點放大,旁邊的女人說話的聲音已經大到鑽入自己的耳膜了:
“哇!你看,那個小受好可愛喲!”
“我喜歡那個小攻,長的那麼英俊,還那麼體貼的給愛人買睡衣!”
“啊,真想看看小受穿這個粉紅色睡衣的樣子!”
“啊啊,我好想看小攻**的樣子!”
……
小攻?小受?愛人?**?
凌固的腦袋上空開始冒煙,臉色紅的快要滴出水了。
秦傲楚不經意的看了眼凌固,燈光下的凌固小鳥依人的站在旁邊,臉色緋紅,神情羞澀,秦傲楚微微笑了,這男人還真是……可愛啊!
咦?爲什麼會想到用可愛來形容這個男人呢?
秦傲楚覺得自己的腦袋又不夠用了。
爲什麼寫了那麼久還是沒有評論?
無論你們喜不喜歡,無論是批評還是贊同,都是對作者莫大的鼓勵!
謝謝各位了~~~~留個影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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