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吃過飯之後,周蔡氏和周子和像過去的每一天一樣,忙忙碌碌着。
天光還早。
周昂在自己的書案上,把下午從陳氏拿回來的東西逐一打開。
墨是上好的松煙墨,應該有過特殊的調香,不算頂級,但肯定是過去的周昂用不起的,拿起來放到鼻端輕嗅,有一種說不出的淡雅清香。
筆是上等羊毫,韌且飽滿有骨。
紙是上好的竹川紙。細膩平整潔白,甚至隱隱有些光澤。
筆墨自不必說,紙是已經統一裁好的,大約三十多釐米寬,也就是一尺八寸,長則應該是四尺八寸,估量着也就是一米欠一點兒,九十公分左右,正是時下流行的所謂“八八紙”。
數一數,那位陳靖伯父給的這一卷紙,一共是三十五張。
這是典型的要寫成長卷的做法。
一共五份《金剛經》的量,每份應用紙六張,還有五張的冗餘,是備錯的。
這種活兒就不好乾了。
如果是一張一張的小紙,寫完了合成一本書,這種活兒好乾,容錯率高,寫錯一個字,也不過浪費一張小紙,成本有限,但這種大紙,雖然可以單張寫完了再往一塊兒粘,使它連成一“卷”,但容錯率還是極大地降低了。
一不留神寫錯一個字,不但浪費一張很貴的大紙,而且前頭寫的大幾百字也隨之作廢了。與之一同浪費的,還有時間。
這麼一算,五十文抄寫一份的價格,其實也不算貴了。
心裡思量着,抽出一張紙來,再把其它的都先收好,把這張紙在書案上展開抹平,壓上鎮紙,周昂習慣性地審視着,心裡忖度着寫法。
這年頭的讀書人,毛筆是唯一的書寫工具,紙的量往這裡一擺,字數又在那裡放着,基本上就知道該把字寫到多大了。
但還是要拿手比劃着,再計算一下。
因爲失誤不起。
算好了數,周昂深吸一口氣,開始研墨。
研墨的工夫,其實也是靜心的工夫——他最近幾天心裡都頗不寧靜,今天尤其覺得垂頭喪氣。他甚至不知道如果找不到那中年人來救命,自己還能活幾天。
這個時間,完全取決於狐妖何時發現自己還活着,完全不由自己掌控。
按理說,這種狀態下的人,實在是不適合做抄經這種精細活兒。
但周昂還是強迫自己靜下心來。
雕版印刷線裝本《金剛經》攤開在案頭,拿東西壓好。
提筆,舔墨。
他深吸一口氣,認真地當頭寫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法會因由分第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
…………
沒有句讀,經文不是很熟。
前後兩世,周昂都對佛學毫無研究。
如果是前世來讀,這經文肯定會覺拗口難誦,但這輩子別管文采如何,底子卻是着實深厚的,讀這經書,絲毫不覺爲難。
初初開寫時,他極謹慎,看一段,默誦,然後字字斟酌落筆。
這樣去寫,速度當然極慢。
但寫着寫着,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逐漸沉浸到這件事情裡,在忽然的某一刻,周昂覺得自己的狀態似乎有點怪異。
好像所有的事情全都忘了,自己整個人完全都在這一件事情裡。
仍是一如剛纔那般的看一段默誦一段,然後落筆,但莫名就覺得頭腦越來越清明,只匆匆一眼瞥過去,兩頁經文已是入眼,便覺已經能熟讀成誦,當即欣然落筆,字體毫無凝滯,工整且揮灑。回頭對照,一字不差。
這種狀態,相當神奇。
中間翻頁,墨水不夠了再研一些,一張紙寫罷換一張紙,都全然沒有打斷這種奇妙的節奏。
甚至寫着寫着,他隱隱約約感覺自己周身上下的所有毛孔都漸漸打開了,就如同自己早上起來打太極拳時候的狀態,有絲絲涼氣順着周身上下所有張開的毛孔,往身體裡鑽——這不但讓他的頭腦越發清明,而且身體也異常的舒服與受用。
一直到忽然的某一刻,似乎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周昂才忽然覺醒過來——回頭一看,卻是母親周蔡氏站在門口,說:“真要再繼續寫字,也該掌上燈再寫,這樣寫字,是要壞眼睛的。”
周昂忽然回神,這才驚覺天竟然已經近乎全黑了。
可就在剛纔,他分明還覺得那經文上的字跡無比清晰,而自己的落筆也是絲毫不覺視力有什麼問題!
隨意答應了一聲,眼見母親出去了,他下意識地低頭去看經文,卻見天光黑暗,經文已經模糊難辨,再看自己抄寫的大紙,甚至只能模糊地辨認出字跡,知道自己大概寫到了那裡——無字的部分,是隱隱有些白光的。
他不由嘖然稱奇。
趕緊手腳麻利地掌了燈,此時再看,書案上那一摞手抄本線裝書的上頭,自己竟是已經抄完了四頁紙,而手頭上的這一張,也已經寫了大半。
粗略估計,剛纔這段時間,自己約莫已經抄了四千字上下!
雖然沒有準確的計時,但自己吃完飯坐下那時候,大概就是下午三點半到四點,而眼下這個夏初時令,天黑到這種程度,會讓母親進來提醒自己掌燈,也不過就是七點鐘頂天了——大概三個小時?
三個小時,自己居然抄了四千字的經!
這可是毛筆字!
而且自己居然絲毫不覺疲憊!
周昂驚訝不已!
這時候下意識地有些擔心,剛纔黑暗中抄寫的經文,會不會是自己已經出現了幻覺,他小心地捧過已經寫好的四頁經文,鋪在面前從頭細看。
第一頁前半部分,字寫的端方持重,的確是自己穿越過來之後很輕易地就撿起來的原來那個周昂的筆跡。
但到了第一頁的後半部分,自己的字跡似乎開始有所變化。
端方而舒展。
翻過看第二頁,越發舒展且清朗。
所謂洋洋灑灑,不過如是。
而等到第三頁第四頁,以及寫到一半的第五頁的時候,即便是周昂這個上輩子沒寫過毛筆字,全仗着前身遺留的記憶碎片裡的一點底子的人,都已經看出來,這字體,已經恍惚若有骨。
而且關鍵的是,四千字通篇看過來,竟沒有一處錯字!
…………
趴在油燈前,一頁一頁地再看一遍,穩重如周昂,也是忍不住小聲說:“臥槽,寫的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