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鶯出現在殺人現場,這是很明顯的一個問題。
但是丁凡卻說,在兇手殺人的時候,她就已經在現場不遠處位置了。
原本這個想法只是一個猜測而已,丁凡也不知道當時現場發生的事情,之所以這樣問出來,不過是兵不厭詐,想要試探一下,這件事究竟是不是自己想象中的一樣。
誰知道,他只是隨口一說,夜鶯的臉色卻突然一變,整個人的臉色瞬間變得一片慘白,很顯然這一次丁凡的猜測果然沒有錯。
只是這個結果,就連丁凡都有點吃驚,畢竟之前他並沒有想到,事情竟然跟自己想象中是完全一樣的。
要是早知道這件事,丁凡還真的不用約見這個夜鶯了,簡單幹乾脆的將人帶回去了事,興許事情還簡單的多。
就憑她私自闖進案發現場,沒有第一時間報警,隨意拍照這一點,其實丁凡就已經可以抓她回去了。
只是現在見到這個夜鶯之後,丁凡換了一個想法。
尤其是今天上面雷老總親自打了電話過來,說是之前的事情,他可以暫時扛着,但是關鍵的事情,最後終究還是要丁凡自己搞定擺平才行。
而這件事,既然是從媒體上面鬧出來的,那自然是解鈴終須繫鈴人。
想要平息外面的這些負面情緒,終究還是少不了要叫他們出手,將這些多餘的聲音都打壓下去。
而這方面,丁凡在這邊根本就沒有什麼人能用的着,更加沒有人能給他幫忙,所以這件事也只能是交給這個剛認識的夜鶯了。
所以這一次,丁凡沒有想過要將她帶回警局說這件事,反倒是打算叫她跟進,讓她看看一個案件究竟是怎麼調查出來的,同時也算是幫警察部隊,樹立一個正確的形象。
這樣一來,這件事在外面的影響才能徹底的平息下來,而且整個案件的全部過程,都有媒體發出來,也讓外面的這些市民都知道,警隊沒有鬆懈他們的安全,在安全這方面依舊是有所保障的。
“我其實可以直接帶你回去慢慢問,但是我不想這樣做!”丁凡一邊說着,順勢從口袋裡面掏出手銬擺在了桌上,看也不看身邊的夜鶯:“我還是希望你能夠合作一點,我們手上的線索不多,你知道我爲了這件案子已經廢了多大的力氣嗎?”
“兇手的手段不簡單,恰好你就在現場,所以我想問問你,是不是願意幫忙!”
“你要是願意幫忙,我保證你也有好處,所以我希望你能考慮一下!”
夜鶯沉默了半響,眉頭卻漸漸皺了起來,臉色不善的轉過頭來看了丁凡一眼,怒氣衝衝的說道:“我要是不同意,你是不是馬上給我帶上手銬,然後帶回警局去?”
“我看到時候就不是看着江邊風景喝咖啡了,而是坐在警局的審訊室裡面了吧!”
丁凡一聽這話,當時臉上就流露出了笑容。
果然跟這些聰明人說話,就是省事,很多話根本就不需要說的太多,簡單說兩句很快他就能明白自己究竟想說什麼,還不用將話說的太難聽。
其實丁凡就是這個意思,說白了這就是在逼他合作,今天不合作,明天她就會被送到拘留所去,等她在出來的時候,恐怕就在沒有機會成爲一名記者了,任何一家雜誌社都不會在接受她了。
這點選擇,其實她應該想的明白,利弊取捨的事情,這些聰明人不會做不出選擇。
“你就不問問我,能給你什麼樣的好處嗎?”
丁凡明知道她已經猜到了,但是卻沒有回答她的話,完全就好像沒有聽到他說話一樣,反倒是直接的問起了別的東西,對於之前的問題,直接就默認了。
“說說看,我也很好奇,你能拿出什麼東西,能吸引到我!”
說道能吸引她的東西,丁凡其實還真的想過這個問題。
來之前雖然沒了有詳細的調查過這個夜鶯生活條件如何,但是見面之後,就看出來了,這個女人家裡應該也不算是條件不錯的,身上的衣服說不上的華貴的那種衣着,但是品位看上去還算是不錯的,而且質量也不低,最少應該也是一個小康家庭了。
而且夜鶯也算是一個有點理想的年輕人,這種人用錢肯定拿不下她。
與其用一些她根本就不感興趣的東西去引誘她,不如真正拿出一點她能看得上的。
“你想要的我手上都有,給不給你就是我說了算了。”丁凡伸手拿起桌上的墨鏡重新戴在了臉上,看了一眼氣呼呼的夜鶯說道:“你沒有資格跟我談報酬的問題,這一點你很清楚,好在我不想欺負你,不然你今天一定不會坐在這裡了。”
“你想要大新聞我給你,甚至可以給你獨家新聞,但是你必須將自己知道的東西都跟我說出來,不然你也應該知道,就憑你登出來的這些東西,兇手完全可以找上你,因爲你的行爲讓他很擔心。”
說實在的,丁凡剛剛說道兇手的問題,夜鶯還真的是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直到現在提醒了她之後,她這纔想明白。
丁凡說的其實很有道理,自己的小命現在已經危在旦夕了,之所以被人先一步找到,其實已經算是自己的運氣好了。
這要是被兇手先一步找到,恐怕這會兒就不是坐在江邊喝茶了,都有可能被丟進江裡餵魚了。
而且丁凡說她沒有談判的資格,這一點她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手上任何的底牌都沒有,有什麼好談判的,人家沒有直接將她抓回去,其實就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
“我可以告訴你,但是我說出來的東西,對於你來說,未必有用!”夜鶯經過了深思熟慮之後,還是決定這一次跟丁凡合作的好,至少跟他合作之後,自己並沒有什麼損失,甚至今後或許會有一些好處,比如說那個獨家新聞就是她現在最想要的。
“嘴上在你身上,說不說那是你的自由,但是有沒有用,這是我需要判斷的。”夜鶯的反應,完全落在了丁凡的計劃之中。
畢竟關於這個殺人兇手的事情,說出來對於她來說,並沒有什麼影響,真的有什麼證據的話,留在她的手上,簡直就跟催命符一樣,兇手當時未必沒有看到她,搞不好都有可能直接殺上門來。
跟警方合作,現在就是她唯一的出路。
“韋志安死的當天,我確實就在現場,而且我親眼看到了一個身材魁梧的男人,出手殺了他!”
丁凡期待了半天,想不到最後只是得到了這麼一個模糊的結果。
身材魁梧這一點,從一開始丁凡就已經猜到了,不然之前的麻六,兇手都不一定能對付的了。
“詳細的細節!”丁凡聽這話,着實有點不耐煩了,伸手在頭上抓了兩把說道:“你在想想看,你當時還看到了一些什麼東西,只是身材魁梧這一點,我很難找到新的線索!”
“我不是不想幫忙,希望你也能理解我一點!”夜鶯一聽也有點急了,湊近了身體壓低聲音說道:“我現在之所以還活着,其實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爲我當時跟兇手還有一定的距離,我是看到了有人在動手殺人,但是我的距離已經是我最大限度的靠近目標了。”
“我只是想要找到韋志安跟女明星來往的證據,所以我的位置並不是很靠近,當時還是晚上,我所能看到的東西,其實已經是極限了。”
夜鶯說的客觀原因,其實也不是完全不存在,這一點丁凡甚至也能理解。
畢竟跟蹤別人,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這還是一個技巧活兒。
保持一定的距離,對於她來說也是在保證自己的安全:“距離很遠,你是怎麼確定你看到的人就一定是韋志安那?”
“你也說了,大晚上的,想要看清一個人的臉都是十分困難的事情,你連兇手都看不輕,說明你根本就不可能看到韋志安的臉。”
夜鶯被丁凡的話頂住了,沉默了片刻纔開口說道:“其實我之所以能確定遠處的人就是韋志安,很大一部分原因,還是因爲他的車子。”
“韋志安死的那天,他是從華清池洗浴中心出來的,我有朋友在那裡盯着他,中途他的車子沒有停下過,所以我才能確定,當時從車上下來的人,一定是他。”
難怪之前她說自己等在一個比較遠的位置,但最後還能確定死者的身份了。
原來當天晚上盯上韋志安的人可不只是兇手一個人,很有可能這個人的跟蹤,就連兇手都沒有發現他。
“盯梢的人去哪裡了?”丁凡皺着眉頭急忙對夜鶯問道:“馬上找到這個人,你不知道的東西,我想他應該是知道的。”
“幫我查清楚這件事,這很有可能是一個重要的線索,只要你能幫我找到這個人,我可以帶你參與這個案情的調查,保證比你偷偷拍攝的東西要更加詳細的多。”
參與案情的調查,這是以前任何一個記者都拿不到的機會。
這種機會以前都是有門路的知名記者才能做到的,像她這種纔剛剛工作兩年的小記者,根本就沒有這種人脈,想不到這個機會現在就出現在自己的面前了,夜鶯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掏出手機就給自己的朋友打了電話。
巧合的是,夜鶯的電話還沒有打通,丁凡的電話也響了起來,兩人相互看了對方一眼,似乎有點詫異,這個電話來的時間是不是有點太巧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