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地頭神(求留言)
臘月十八,這一天,雪特別的大。
和平大廈十六層,大會廳之內,陸東俊和楚二把百樂門的生意敲定了。
八十萬大洋,百樂門從陸家名下,交給了楚二。
百樂門的地契、房契,各項經營契書全都過戶了給了楚二,公證人下了文書,記者到場出了報道。
八十萬大洋,楚二的全部積蓄全花進去了。
除了她自己住的那座宅院,所有的外宅,所有的田產,賣的一乾二淨。
除了手底下的生意,她還留着,其他投在別人家生意裡的股份全都收回來了。
她還欠了二十多萬大洋的外債,終於把百樂門盤下來了。
她這麼折騰,楚家沒人管麼?
還真就沒人管。
楚二的身份和其他的千金小姐很不一樣。
五年前,在與陸家聯手在新地開荒時,楚家的家主,也就是楚二的父親重傷身亡,楚家目前由她長兄和兩個姑姑共同掌管。
楚二分得一部分財產之後,獨立經營自己的產業,這五年來,她每年都向楚家交一定數額的花紅,至於楚二具體怎麼經營,別人不得干涉。
百樂門到手,楚二很激動,一直到深夜還在百樂門裡上下走動。
其實百樂門不算高也不算太大,一共就三層,但這是綠水城的招牌,比和平大廈還要耀眼的一塊招牌。
綠水城的人,未必會羨慕和平大廈裡的西裝革履,但一定會嚮往百樂門的燈紅酒綠。
第一層是飯店,宴會廳一共六座,大小包廂一百多個。
二層是舞場,這是百樂門的精華所在,這裡有一座大舞池,五座圓廳,一十六間名伶廂房。
大舞池不用說,樂隊伴奏,歌后獻唱,爵士樂爲主,高雅些的古典樂和通俗些的摩登樂也很常見,百樂門的大舞池能容納上千人,每年的歌舞皇后都是從百樂門評選出來的。
圓廳比大舞池要小一些,每座圓廳能容納百十人,適合聚會,外州常稱之爲派對。
名伶廂房就特殊了,每間廂房能容納十幾人,名伶在廂房之中,單獨爲貴賓獻唱。
想象一下,在一座包廂裡,當紅的歌后單獨爲一個人獻唱,那是什麼樣的感受。
如果進展的順利,或許還能獻點別的。
名伶廂房是歌后專屬的,歌后夏怡君的廂房就叫怡君齋,只要夏怡君還在百樂門旗下,這座廂房就不會換名字。
如果夏怡君被百樂門辭退了,又或是她自己跳槽了,這座廂房纔會由其他人接手。
當然,不是每個歌后都能在百樂門佔據一座廂房,歌后年年有,百樂門就一個。
當年的歌后姜夢婷,在百樂門就有自己的專屬廂房,叫夢婷居,後來楚二出了高價,把她從百樂門挖走了。
再後來,也不知道馬五用了什麼手段,又把姜夢婷從楚二手裡挖走了。
現在這些都不重要了。
現在整個百樂門都屬於楚二!
楚二上了百樂門三層,三層共有套房七十六間,她打開了視角最好的一間,看着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車馬。
有那麼一段時間,楚二有那麼一種錯覺,她感覺整座綠水城都是屬於她的。
就目前而言,綠水城最耀眼的招牌也確實是屬於她的。
楊巖崢在旁道:“小姐,要不咱們今天就開業吧。”
因爲陸東俊陷入一系列風波,百樂門已經歇業好幾天了。
今天報紙的報道剛出去,已經有不少人詢問訂餐、訂房的事情。
百樂門,從來都不缺生意。
但楚二不想今天開張。
“不能急,開張得有好勢頭,選定好日子,咱們辦一場歌會,給各大家族下帖子,有頭有臉的都請來!”
楊巖崢皺了皺眉頭,沒敢說話。
楚二把家底都花光了,現在又要辦歌會。
趕緊開張回本纔是正經,歌會之類的就不能等到年後再辦?
小姐吩咐了,楊巖崢也只能去操持,還沒等出門,又聽楚二特地囑咐一句:“給馬五送帖子,讓他務必要來,我就看他心裡癢不癢癢,
我到時候再跟他談談價錢,他要能把百樂門做的更有模樣,我願意把逍遙塢還給他!”
……
馬五正在藍楊村裡看報紙,看到楚二買下來百樂門,報紙險些掉在了地上。
不好!
這瘋婆子當真捅了馬蜂窩。楚二在生意場上跌爬這麼多年,怎麼會犯下這樣的錯誤?
她太想要百樂門了。
其實馬五也能理解,換做是他在楚二的位置上,也可能不顧一切把百樂門收下來,百樂門對一個生意人的誘惑力實在太大。
馬五正在推算事情接下來的走向,他很快在第四版上看到了一則小說。
落魄公子與癡情小姐的恩怨情仇。
馬五以前沒有留意到這則小說,但他今天留意到了。
這則小說的位置變了,這不是短篇小說,已經連載了好幾期,平時的位置都不顯眼,今天佔據了第四版的頭條。
光是位置,還並不能吸引馬五的注意,關鍵是這部小說裡提到了藍楊村。
馬五讀了一下小說的內容,雖說裡邊沒有提及馬五和楚二的名字,寫的卻是兩個人的故事。 他翻閱了以前的舊報紙,發現隨着楚二新聞的增多,這則小說的地位也一路飆升。
今天楚二收購百樂門的消息佔據頭版頭條,這則小說也升到了副刊頭條。
馬五必須得正視一個現實,在外人看來,他和楚二的關係已經沒那麼簡單了。
楚二捅了馬蜂窩,會不會殃及到他?
果不其然,殃及到了。
到了晚上,馬五託人買來一份晚報,赫然看到二版上一條新聞:馬君洋或將出山,爲楚家挑起百樂門大旗。
這特麼是誰造的謠?
誰說我要挑楚家大旗?
我又不姓楚,爲什麼給她挑大旗?我入贅了是怎地?
馬五有預感,馬蜂就要來了。
不行,得先找個地方避避風頭,各大家族隨時有可能對馬五下黑手。
雖說僱了左武剛,但一個六層武修未必有那麼穩妥,馬五正糾結自己該去哪躲着,卻見李伴峰穿着一身西裝,戴着一頂禮帽,手裡拿着一隻雞毛撣子,推開了房門。
他用雞毛撣子擦了擦身上的雪片,坐在壁爐旁邊,烤了一會火。
馬五一臉驚喜道:“李兄,你可算回來了!”
李伴峰走了整整十八天,去的時候三天,回來走了半個月。
回來的時間這麼長,原因只有一個,他每天要吃一顆金元丹。
一路一共吃了十五顆,李伴峰賺了四年一個月零六天的修爲,加上他之前攢下的光陰,在旅修上,現在一共有十六年八個月零十七天的修爲,距離三層越來越近了。
三層,二十年的修爲,就算李伴峰十歲入門,按部就班修行,至少也得到三十歲。
如今二十出頭,三層旅修觸手可及,三層宅修已經到手,這要是讓別人知道,不得頂禮膜拜,這要是讓別人知道……估計李伴峰也活不了太久。
這也讓李伴峰萌生了一個念頭,他想開闢一片新地,儘量躲開別人的視線。
新地很適合修行,沒事抓點孤魂野鬼給娘子送飯,再去找點珍禽異獸給紅蓮煉丹,旅修在兇險之地能賺大把光陰,還不耽誤丹藥進補,這樣的生活難道不完美麼?
除了修行之外,他還想在新地建一座庇護所,萬一出了難以應對的狀況,留在新地也算一條退路。
李伴峰在路上就規劃好了,但是他缺乏開荒的經驗,這事得找馬五商量。
馬五一開始是反對的。
從小到大接受的教育,讓他對新地有很深的偏見,在馬五看來,新地是危險的,不能輕易踏足。
可思緒停頓了幾秒鐘,馬五突然回過神來。
自己不是打算出去避難麼?
新地不就是最好的選擇之一麼?
以前去新地開荒確實冒險,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了,他們手上有左武剛了!
馬五思索片刻,點點頭道:“我去叫上大支掛,把甄錦成和曹志達也帶上,正好咱們湊一隊,開荒去!”
李伴峰搖搖頭道:“左武剛不能去,他要是走了,藍楊村沒人坐鎮,怕是會有人來生事。”
左武剛不去,馬五心裡又有些犯怵:“就靠甄錦成和曹志達兩個,開荒怕是不牢靠。”
李伴峰微微搖頭道:“按我的想法,連他們兩個都不帶。”
“他們都不帶?”馬五大驚,“李兄,你的意思是,就靠咱們兩個去開荒?”
歡修一層加旅修二層,馬五覺得單憑他們兩個去開荒,實在太冒險。
李伴峰道:“我的想法是,你把開荒的流程告訴我,我自己去開荒,連伱都不用去。”
“那不行!有些事說不明白,必須得我親自動手。”馬五要去新地避難,必須得跟着去。
“你跟着我去,修行的事情怎麼辦?”李伴峰是旅修,走路就算修行,馬五是歡修,這趟肯定不能讓他帶姑娘。
馬五思索片刻道:“用丹藥頂着吧,之前吃過的金元丹,替我攢了百日光陰,開荒最多一個月,就當休養了,我也扛得住。”
李伴峰答應下來:“行,咱們倆一塊去,先說說開荒的規矩,咱們是不是得先準備供品?”
馬五點頭道:“供品好說,只要有酒食就好,酒食越豐盛,荒地上的地頭神響應的越快。”
李伴峰覺得這事很容易:“那就讓小川子去準備,把咱們能拿得出來,最好吃的,最好喝的,全都帶上。”
“李兄,這還得量力而行。”
“一點吃喝,有什麼量力而行的?咱們給不起是怎地?”
“吃喝給的起,但就怕招架不住,荒地之上,百里之內,一般只有一位地頭神,
這位地頭神若是收了咱們的供品,就會賞給咱們一個地塊,供品越多,地塊越大。”
李伴峰點頭歡喜道:“大點好,越大越好!”
馬五搖搖頭:“大點是好,可也得收的下,地頭神給了地,可不白給,咱們得通過考校,
咱們在地塊上灑下血,定下契約,一天之後生效,
開荒人進地塊,地頭神召集周圍異類,圍攻開荒人,開荒人守住三天,別出了界線,地塊就是咱們的了,這在行話裡叫考校。”
這個規矩李伴峰明白,餘家寨的看門老頭說過,開荒人和新地的主人不一定非得是同一夥人,新地的主人先去灑血定契約,開荒人第二天才進新地。
馬五接着說:“地塊一般分爲四類,最小一類,一里方圓,地頭神會召集尋常異類來考校,一般情況下,來個三五次就算成了,運氣好的也有隻來一次的,運氣不好的,有來十幾次的,
這類荒地,找五六個一層修者,就能開出來,實在找不到修者,找上幾十個精壯漢子,也有希望,但是人多了有別的麻煩,咱們路上細說。”
李伴峰迴想了一下余男在新地的餘家寨,看着還不到一里方圓,估計有些地方還沒完全開發,應該就是這種最小的荒地。
馬五接着說道:“第二類荒地,三裡方圓,這種荒地難度可就大了,地頭神一天會召集十幾種異類,輪番攻打開荒者,
想開三裡方圓的地界,得請達博伊恩斯那種專業人士過來開荒,達博伊恩斯的要價很高,一般只做指導,很少親自出手,而且還不一定開得成,
更大一些的,是方圓五里的地塊,這種地塊,至少得有一個八層修者坐鎮,纔有希望開荒,地頭神派來的全是狠手,蓑蛾夫人都不算稀奇,
最大的,是方圓十里的,這個我就不懂了,據說陸家曾經和楚家聯手開過一塊十里荒地,但是沒開成,楚家家主就是這麼死的,
李兄,以你我今日的實力,能開一塊方圓一里的荒地,已經是造化了,所以供品必須要選的適度一些,
如果供品備下的太多,地頭神高興了,給咱們一塊方圓十里的地塊,開荒註定失敗。”
“失敗就失敗,再來一次就是。”李伴峰很看得開。
馬五搖頭道:“這可不能再來,開荒失敗,會被地頭神看不起,方圓百里之內,咱們兩個再也不能去開荒,當主人不行,當開荒人也不行。”
PS:如果開荒遇到蓑蛾夫人,該怎麼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