蹤跡

[蹤跡]

對林絳袖來說,最討厭的天氣就是下大雨。

記得老媽說過,他出生那天也是大雨。

媽媽一面痛哭,一面生下他,老爸居然來個不聞不問。

外婆氣瘋了,後來她心臟病發才鬧停下──那是父母還年輕時候的事情。

老爸卻是在三年前才“剛剛”和女人跑掉了。到這裡,絳袖不能不佩服自己的老媽超級強的忍耐力,女強人的老媽被男人聲淚俱下地討饒,甚至下跪懺悔後,還是會昏了頭繼續過這種日子!

小時候慶幸過老媽的這個決定,讓他總算有個父親──若不是對女人的狠心,他也算是個成功人物,老媽也不能不承認,兒子的腦袋是隨老子的,林絳袖覺得自己的腦子和性格,一定有那個男人的遺傳。

他懷疑自己的生性就是輕薄的,像他的爸。他總是敗給女孩子在他面前嬌順的樣子,對他親熱些,他就無法拒絕。

小食店的老闆說他是因爲寂寞,他覺得這是自己風流的秉性。

第四任女友是個才女,好容易向他告白,被班級裡傳播出了消息,舉年級皆知,林絳袖不答應也要答應。

那女子,老實說以前沒看在眼裡面,根本不是很出色的女性,而又懂得耍心計。不過真交往了,眼鏡後面的細眼睛並不難看。每當自己信口報出期末總分的時候,也可以看到才女臉上的兩朵紅雲,其實她也頗可愛。

他們也接過吻。沒想到對方做了大量研究工作,親完之後嫣然一笑,說:“絳袖,下次,你試試熱情點的吧!”這算是種打情罵俏麼?當時他自己並不覺得。

第三任是個學姐,是校花級人物,是玩慣的人,她倒曾“熱情地”親林絳袖,順便教導他其他的事情,那美人約他週末到她家複習功課,他也照樣讓她坐在自己膝蓋上認真講解雙曲線原理和第二次鴉片戰爭簽定的辱國條約,之後──之後似乎就分手了,林絳袖總覺得自己缺少了什麼東西——好象就是熱情。

所有人衆口一詞,他是沒心沒肺的混蛋,不解風情的傻瓜!

他一面想一面看外面的雨,是秋天,卻來了颱風。

現在的天氣都不正常,沒有按照自然道理來運轉。

生生死死循環往復,何時該來何時該去,原來是有定數的,可惜……

有這樣的家庭,原來戀愛的心態就不正常吧?磨折到現在,則有點玩世不恭起來。

若有心交第五個,恐怕是要被女人當街刺殺了才罷休呢……關於實際出現的“第五個”的奇遇,林絳袖刻意地全部忽略,沒去多想。

林絳袖無聊之下,打開冰箱,頓時心情比天氣更加暗淡。

“我的布丁呢?”

“不是你吃的嗎?”爺爺從半導體前擡頭。

明明家裡有全套德國音響帶家庭影院,老人家還是愛用收音機,說擺弄方便,不過今天接收是不太好的,因此他也有點不耐煩。

“啊,討厭!”某人身子搖晃著拿皮夾子,準備去補充食物儲備,爺爺這時候還忙著調電臺,沒搭理他。伸頭看看窗外面這狂風淒雨的,不可能讓老人家跑出去,太沒良心了。可自己也素來討厭淋溼,非常非常討厭!爺爺終於找到最佳接收位置,正舉著半導體不放,突然看孫子一臉畏縮地開門準備出去。

“去哪裡?這麼個天氣?”

“和樓下的說,今天有事不教了!我到店裡作功課。”

順便吃布丁,還要杯熱紅茶。

林絳袖撈了把巨大的傘,穿上他那件最防水的大衣,背上還有書包。

爺爺並沒有阻止的意思,畢竟孫子這麼大了。也知道哪裡可以找到他,就那家開在轉角的小飯館,都是聽孫子在叨咕的:店裡的布丁好吃,茶也不錯,雖然也賣小日本的吃食。老闆是個正經愛國的知識分子。

點點頭表示領會,孫子嘟囔著帶上了門,爺爺繼續聽他的評彈。

可是,他萬沒想到會出那樣的事。

萬萬他是不該讓他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