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爾是被活生生給疼醒的,腦袋跟要炸開了似的。眯着眼掃描周圍的環境,看到熟悉的佈景,她心裡稍微安穩了下。自從綁架事件之後,她幾乎每天早上醒來都是要觀察一下自己在哪兒的。
牀頭櫃上面有一碗還冒着熱氣的、看起來很像是醒酒茶的東西,方爾想也不想端起來灌進了嘴裡,喝完丟了碗,她洗漱了一下就去找林森了。
不得不說,昨晚她好像是玩的有點過了?可她是怎麼回來得?林森過來接的?她思索了一下會兒,可毫無結果。不過要真是林森過來接她的話,那她的醜相估計是很醜啊。
方爾在書房找到了林森,他正在處理文件還是什麼的,注意力一直都在電腦上面,連她進來都沒有注意到。方爾輕輕咳嗽了一聲,可林森今天似乎格外專注工作?還是沒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林森穿着一套灰色的休閒衫,不知道是不是處理的問題格外棘手的問題,他眉頭一直緊皺,臉色有些暗暗的陰沉。
“醒酒茶是你煮的?味道還行。”說完方爾覺得自己都被自己噁心到了,有誰會說醒酒茶的味道好?估計除了她也沒誰了吧,爲了找話題她真的盡力了。
然而一秒之後兩秒之後……她聽力所能及的地方還都是噼裡啪啦敲擊鍵盤的聲音。方爾總算是明白了,她不是存在感低,而是林森根本就沒打算理她,心裡那麼一點點不服氣的因子被激勵了起來,又被她的心虛壓了下去。
終究是她昨晚過分了,方爾軟了嗓子:“林森~”
沒人理她……最怕空氣突然安靜……方爾尷尬了幾秒,又邁着小碎步走了過去,站在他身邊,往電腦頁面上面看了一眼:“一大早就處理工作?還不是最近公司很忙?”
還是沒有人理她,方爾像是在唱獨角戲的演員似的。
方爾咬了咬牙:“要是真的很忙的話,你就回公司去工作吧,我一個人待在家也沒事兒。”
這一次,她的搭訕總算是收到了效果,雖然說效果甚微,不過聊勝於無。
林森擡眼看她,微微眯了眯眼睛,臉上表情淡淡的:“上班?你就那麼想我去上班,好把時間空出來給你出去耍酒瘋?”
果然是生氣了,還和昨晚喝酒的事兒有關。方爾抿了抿脣:“我是說在公司工作或許工作的效率會更高一些,我這不是怕你累?”
“然後你好找機會出去喝酒耍酒瘋?”林森咬死了這個點。
她喝了酒應該還挺乖的吧,不哭不鬧的,方爾想反駁,可話沒有說出口,到了嘴邊一轉換成了:“我知道錯了,我以後再也不出去喝酒了。”
林森掃了她一眼,低頭繼續處理工作。方爾微微一愣,她不是都道歉認錯了,怎麼還是沒用?換做以前林森早就消氣了,今天怎麼還勁兒勁兒的?難道是她昨晚做了什麼不可挽回的事兒?可她昨晚喝醉了也沒有去勾搭別的男人啊?
方爾想了好久,都沒有想明白是什麼導致林森這麼說生氣,誰說女人心海底針,明明男人心太平洋針,這讓她怎麼猜?
想不明白,她乾脆就不想了。喊一次不理,她喊十次還能不理?
“林森——”
“……”專注看電腦的臉。
“林森~”
“……”專注看電腦的臉。
“林~森~”方爾軟着嗓子使盡渾身解數,就差沒像只樹懶掛在林森身上投懷送抱了。
“……”專注看電腦的臉。
在方爾再接再厲額,第七遍呼喚林森的名字時,他擡了擡眼,看向方爾,語言乾淨簡潔:“什麼事,說。”
方爾抿了抿脣,使勁兒眨眼睛賣萌:“我餓了。”
“出門右轉,下樓,冰箱裡面有三明治,自己加熱,現在你可以出去了。”林森一副送客的姿態,說完又掉頭去看電腦,手指噼裡啪啦的打在電腦上面,方爾發現從開始到現在林森好像一直都在看這一個頁面?可這個念頭只是在她腦子裡一閃而過,面前還有更加嚴肅的事情亟待他去解決。
方爾跺了跺腳:“怎麼了嘛,我也道歉了,你怎麼不依不饒的?”
“沒什麼,只是你現在干擾到了我的工作,麻煩你先出去,配合一下謝謝。”
方爾滿腔的耐心硬生生的被他土崩瓦解分崩離析,她好說歹說這麼久,走就走!方爾轉身就走,可步伐卻格外的慢,不爲別的,萬一林森想留住她可她走得太快沒有聽見呢?可在她放慢版本的離開結束後,林森都沒有開口挽留她。
方爾鼓了鼓腮幫子,直接轉身下了樓,拿到三明治的時候又狠狠給塞了回去,她憑什麼那麼聽話?不理人就不理人,他不開口她也就不開口,看誰能夠堅持到最後!哼!
“歉也道了,好話也說了,你還要我怎樣!”方爾盯着樓上的那件房門,嘴裡惡狠狠的放狠話,“信不信我再離家出走給你看?”
算了,她還真不敢。方爾不敢離家出走,只敢餓着自己懲罰自己折磨林森。
她故意乒乒乓乓的折騰出來很大的聲音,又爬回了臥室窩在牀上,從一開始很小的聲音,慢慢放大。
“頭還疼啊……肚子好餓啊……怎麼渾身都不舒服啊……”
喊了快十分鐘,方爾自己都快絕望了。林森這情緒鬧得這麼大,就不怕失去她嗎?小作怡情大作傷身吶。
折騰着折騰着,方爾就睡着了。做夢好死不死的夢見了林森那副要死不死不理會她的樣子,方爾二話沒說上去就扒他衣服,扒個精光就輪了他一百遍啊一百遍,以泄心中的悲憤,每次輪完之後,她都會說上一句:“叫你不和我說話叫你和我鬧彆扭!”
就在她輪到低一百零一遍的時候,方爾直接給驚醒了。身上陡然壓了很重的東西,讓她喘不過來氣,方爾騰地睜開眼睛,條件反射的認爲在自己身上的大型物體是林森,媽的,做了一白次好不容易不累,可是內容敢不敢再精簡一點?她正想吐槽,睜眼一看,就被那一對滴溜溜的黑眼珠子給唬住了。
她好像想錯了,趴在她身上的不是林森。
方爾定睛一看,這個渾身是毛的東西是哪兒來的!可那隻渾身白毛的傢伙還一直伸着舌頭,然後在方爾臉上溼噠噠的舔了一口。她內心是拒絕的!
方爾對狗這種渾身是毛的動物不是很懂,也不知道是什麼品種的,只是知道這是一條體型很大的……公的狗!
“林森!”方爾一聲巨吼,閃躲不及的要從脫離那隻狗霸佔了的牀,可她身上什麼都沒有,抱着一牀被子想走,可那狗還在被子上面!她根本就拖不動!
那狗又上來舔她,方爾嚇得直接躲,一邊揮手:“走開!”
“林森!救命啊!這狗要吃人了!”
方爾一隻手摟着被子,一隻手擋在臉前面,防止那隻大黃狗的攻擊,代價就是自己的手要作爲它舔舐的對象。方爾心裡是驚訝萬分,他們家裡哪裡來的狗?思考了半秒鐘,方爾懷疑自己還是在做夢,可那隻狗溼漉漉的觸感簡直真實的不能再真實了。
好不容易,林森總算是出現了,一隻手插在褲兜裡,一隻手推着門,看見裡面的陣仗後只愣了一秒就恢復了正常。恬淡的嗓子:“有事?”
“這狗是哪兒來的?你給我拉走!”
林森看了蜷縮在被子裡面的方爾幾秒,走了進來,摸了摸那隻狗,那隻狗順從的舔了舔林森的手心:“這是Van家的拉布拉多,他和他媳婦兒最近要去旅遊,剛剛把狗給送過來讓我幫他養幾天。”
“什麼?!幾天是多少天?”方爾心裡有些犯怵,她最討厭這種全身都是毛的東西,光是看着都讓她起雞皮疙瘩,所以她從小到大基本都沒有養過寵物。
林森抿了抿脣,把狗從牀上拉了下來:“十幾天,你怕狗?”
方爾仍舊是雙眼驚悚的看着那隻狗,抱着被子跟被糟蹋了的良家婦女似的:“我不是怕狗,我就是不喜歡狗,你以後別讓它進這屋。”
“可能不行。”
方爾臉色變了變:“怎麼不行?”
“土豆和我很熟,我以前也養過它,它最喜歡的就是我的臥室。”
難怪以來就往牀上跑!方爾抖了抖身子:“那把門關上就行了,反正我絕對不跟有毛的東西共處!”
林森猶豫了片刻,手下順着那隻狗的毛:“但是它會開門,你對毛過敏?”
“不是!”方爾都快哭出來了,“那我以後住在你書房好了。”
方爾還沉浸在這憂傷中無法自拔的時候,林森又放了一顆深水**下來:“書房裡面的那張牀被我給拆了。”
“什麼?你什麼時候拆的?”方爾眼眶紅紅的,要不是顧忌着林森腳邊的那條狗,非得撲上去掐他的脖子,什麼正事不幹拆牀?閒的吧?
“拆了有一段時間了,”林森還想說什麼,又別方爾的一陣尖叫聲給打斷,那條名字叫做土豆的拉布拉多又開始往方爾的位置蹭,長長的舌頭伸出來哈着熱氣,看起來笨頭笨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