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的任務,是尋找鎮寺之寶,所有小組各成一派。
作爲第一名和第二名的獎勵,林森和沈惲牧都取得了一個錦囊。
“錦囊是什麼?”方爾拉了拉林森的衣角問道。
林森抻着脖子四處望了望,一邊回答道:“在我上衣兜裡,你自己拿。”他們的正對面是一間房子,但是門緊閉着,隨便進去別人的房間多少有些不好,左右手邊是兩條順着牆壁延伸的長廊,一面是雪白的牆,一面是漆紅的柱子,其間是用木製的長椅連接的,靠外的那一面還有靠椅。
“你看過了嗎?這個錦囊。”方爾一邊拉着錦囊的抽繩,一邊問道。
“還沒有。”林森漫不經心的回答着方爾的問題,然後把攝像支走,拉着方爾進了一條走廊,將方爾按在走廊的木凳上面坐下:“好好坐着。”話一說完,他伸手就要去抓方爾的腳,方爾嚇得把腳往後一縮。
“你做什麼?”方爾又把腳往裡面縮了縮,一臉驚悚,連同握着錦囊的那一隻手下意識的收緊,整個人處於緊繃狀態。
林森換了個姿勢蹲在地上,膝蓋撐着手肘,手肘撐着腦袋無奈的笑了笑:“你說我做什麼?”
“……”她知道還會問嗎?其實方爾之所以反應這麼大,是因爲腳是她最敏感的地方,她一般都不會讓別人碰。
“把鞋脫了。”林森也不再和方爾繞圈子,直截了當的說到。
“爲什麼?”
林森耐心的解釋道:“我看看。”剛剛看方爾走路的姿勢,估計腳上應該都打起泡了。
方爾一瞬間明白了林森的意圖,只是手上並沒有什麼動作。支吾吾了半天才說:“別看了,剛剛走路出了不少汗。”萬一有點什麼解釋不清楚的味道,那就是大寫的尷尬了。
許是林森受不了方爾這磨嘰的性子,直接和她並排坐在了木凳上面,不由分說的擡起方爾的腿將她的腳放在自己的腿上,利落的脫掉鞋襪。
方爾的腳很白,小小的一隻,握在林森的手裡像極了一塊白玉,腳趾最前端指甲那一塊兒泛着粉紅,看起來尤爲惹人憐愛。林森喉嚨一緊,接着視線一轉,落在方爾的腳內側微微凸出來那一塊。
不同於腳背的一片雪白,那一處已經被磨的通紅,隱隱有破皮的跡象,而右腳的第四根腳趾上有一個鼓起來的水泡,周圍也是紅了一片。
那隻握着方爾腳的手像是烙鐵一樣,惹得她整隻腳都開始慢慢發燙,逐漸蔓延到方爾的左胸下方的某個器官,嘭~嘭~嘭~她都聽到了自己的心跳聲。方爾咬住下脣,忍住從腳尖傳來的酥**麻的感覺。
而另外一隻腳,僅僅是感受着林森的視線,方爾都感覺渾身不自在,好像脫光了放在他腿上的不是自己的腳,而是自己。
“疼嗎?”林森伸手按了按方爾腳內側被磨紅的那一塊。
方爾立馬條件反射的彈開腳,咬着脣發出來‘嘶~’的一聲。可力度沒控制好,腳直接撞到了林森的小腹,發出一聲悶哼。“抱……抱歉。”她微微看了林森一眼,臉紅的快要滴出血來。
她把腳拿下來,準備穿襪子,手卻突然別林森拽住。
“你在這裡等一下。”說着林森起身,一會兒就消失在了方爾的面前。
幾分鐘後,林森端着一個盆子出現在方爾面前,裡面的水還騰騰的冒着熱氣。
方爾目瞪口呆的看着放在自己面前的盆子,這意思,是讓自己洗腳嗎?他們現在不是在錄節目嗎?還是郊遊?
果然,“你泡泡腳吧。”
“……其實不用這麼勞師動衆的,也就兩個小泡~”她面試的那一段時間,天天蹬着一雙八公分的高跟鞋跑來跑去,一天累成狗不說還遭人冷眼,那段時間腳後跟經常被磨出血方爾自己都沒在意,貼上一張邦迪就完事,**也從來不過問這些……
這麼想着,方爾突然覺得那些從前彷彿都是很久遠的事了,回憶起來都有一層隔閡感,視線最後聚焦在面前這一盆熱騰騰的水上面,鼻尖不由的有些酸。
哪有什麼堅強,那不過是不得不要的僞裝,哪一個女孩不希望有人能夠把自己好好的捧在手裡,放在心尖上。
“怎麼了?”林森將方爾遲遲不動腳,問道。
“沒什麼。”方爾吸了吸鼻子,把腳放進了盆子裡,水溫有點燙腳,她稍稍伸進去一下,又拿了出來,然後再放進去。
……
方爾洗完腳,穿好鞋襪。時間悄無聲息的流逝,日頭慢慢移轉,已經是下午三點多了。
“我們去找鎮寺之寶吧,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被人發現。”
林森一臉無所謂,邁着步子悠閒的像是在自己家後花園:“不急,找到就找到,反正這一期最後被刷掉的人已經定了下來了。”
嗯,周羽生。這一輪他們確實是沒什麼風險,但是,“你這樣會不會太沒有上進心?”再怎麼說他們也得到了一號線索,怎麼也得努力一下吧?對了!她還沒有看錦囊的內容呢!方爾掏出剛剛隨後放進口袋裡的錦囊,三下五除二的解開,然後……
“什麼鬼?”方爾目瞪狗呆的看着手上的紙條,一時間都找不到詞語來形容自己現在的心情。
林森湊過來看了一眼,又撇了方爾一眼,一副寵辱不驚的表情。
紙條上就只有一句話:努力找總會找到的。
“爲什麼你一副早就知道了的表情?”
林森手插。在褲兜裡,聲音懶洋洋的說道:“節目組不都是這樣嗎?”
“……自古套路得人心吶。”方爾不由感嘆道。
攝像不知道什麼時候又出現在了兩人身後,鏡頭對着兩人。經過這麼一段時間的適應期,方爾也沒有那種在鏡頭前的拘束感了,整個人都自燃了很多。
方爾還湊到攝像面前套消息,笑得像是一隻貓:“大叔,那個肖老師口中的鎮寺之寶有人找到了嗎?”
“還沒有。”
“那我就放心了。”
“……”
說是找鎮寺之寶,林森更像是在散步,步子慢悠悠的。午後的陽光透過樹木的枝丫細細碎碎的打在他的身上,像是電影后期專門處理過的光線似的。
“我們不用找找鎮寺之寶嗎?”方爾好奇的問道。
過了一會兒,林森的聲音才懶懶的傳來:“我正在找啊。”
“……你確定?”
林森淺笑了一聲,沒有接話頭。林森都不在乎輸贏,方爾自然也無所謂,索性把任務拋開,也開始跟在林森身後打量着着滿寺的春光。
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
恰好是四月的天氣,陽光正好,微風不燥,山間始終蔓延着一股子好聞的青草的氣息。幾個轉角,方爾的視線便被一大抹粉紅的顏色吸引了,微風中夾雜着一絲微甜的花香。
一處庭院的左側種植着一顆桃花樹,看樹幹的粗壯程度,應該是有不少年了。方爾見過桃花,可沒有在這麼古樸的環境中看見這樣的桃花,像是一個安安靜靜的美人。
都市的生活太浮躁,人的視角和心境都會不一樣。所有才會有那麼多滿腹經綸的詩人歸於田園。你在公園裡看見的挑花,和在山野見見到的桃花,區別就在於前者的美麗或許就是你看見的那一瞬間,而後者,在多年後回憶起來依然會記憶猶新。
“咔嚓——”
方爾受驚的順着聲音看過去,而林森早就已經收拾好了手機,一臉泰然自若的欣賞着桃花。
“林森,我覺得你選錯了職業。”方爾正色道。
林森轉過頭來看着她,嘴角微微勾着,一雙狹長的眼睛裡好似淬了星光。
“你應該去當娛記的,不是有句話這麼說的嗎?選擇自己的職業就要選擇自己喜歡的爲首要條件,我覺得你挺適合的,對了,下次偷拍的時候記得把聲音關了,像你這種技術含量的娛記在電視裡最多活一集。”方爾連珠帶炮的說完一段話,都不帶喘氣兒的。
林森則是點了點頭,轉了一個方向把攝像師擋在自己身後,用脣型無聲對方爾說道:“可我只愛拍你。”
明明兩人相識前後也就一兩個月,方爾卻一眼就看出來了他再說什麼,像是提前預演過一樣。她感覺的臉又開始熱了起來,撇開眼神轉移話題:“我好像有些餓了,這裡有吃的嗎?”
下一秒,林森手伸進兜裡掏出來一顆松露巧克力。
方爾再次目瞪狗呆的伸手把巧克力接了過來,一邊剝糖紙一邊狐疑的看着林森:“你很喜歡吃巧克力?”上一次在學校也是,他冷不丁的就摸出來一個酒心巧克力,方爾還沒見過哪個男人隨身攜帶巧克力的。
林森笑了笑,沒有解釋,柔柔的眼神裡透出來一抹寵溺的光芒。
幾年後方爾窩在家裡看韓劇,看到某個劇情的時候突然毫無徵兆的淚如雨下,抱着一邊正在看書的林森一陣猛親。
男主角在女主角穿高跟鞋逛商場腳疼的時候拿出來一雙平底鞋,女主角換了上去說男主角就像是哆啦A夢一樣,口袋裡什麼都有。方爾卻在一瞬間貫通了前後所有的劇情,林森總是隨身攜帶一兩塊巧克力,她卻從來沒有看見他吃過。
哪有那麼多的巧合,不過是因爲另一個人的費盡心思罷了。林森哪裡是喜歡吃巧克力,不過是害怕她突然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