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代醒過來。
腦海裡,夢中的畫面揮之不去,逼真的像是身臨其境。
一萬三指給她看過那間最初囚禁她的院子,獻寶樣:“我和曹胖胖費了多少功夫才找到,解放也出力不小呢。”
鄭明山那邊的消息是:那幢宅子的主人是北京的一個大老闆,目前人在國外,麗江的宅子買下了,每年過來度假個三五天,人不缺錢,其它的時候,宅子就那麼空置着——獵豹她們,就是在那麼一個討巧的時間,不動聲色的鳩佔鵲巢。
木代躺了一會兒,儘量輕的起身,穿好靴子,拿上外衣。
還沒等走上兩步,忽然聽到羅韌的聲音:“去哪?”
他這趟甦醒之後,警覺性好像都比從前高了不少。
木代怕他擔心,俯下*身子,碰碰他額頭:“去趟洗手間。”
羅韌也笑,伸手摟住她腰,湊近她耳邊,呼吸的和暖氣息撩撥地她的耳蝸發癢。
說:“我這麼好糊弄?穿這麼齊整,去洗手間相親?”
木代笑,被戳穿了倒也不在意,但看到他精神一日比一日好,康復的快,心裡總歸歡喜,於是低下頭吻他,細齒輕輕齧咬他嘴脣。
羅韌很是受用,說:“可以多來這套,但是沒用。”
木代埋頭在他肩窩,笑了好久,才說:“我夢見獵豹最初囚禁我的那個院子,有些奇怪的地方,想去看看。”
果不其然,他眉頭皺起。
木代想了想,又加了句:“也許是鳳凰鸞扣給的提示也說不定啊。”
道理他都懂,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木代剛被綁架過,深更半夜的,放她一個人出去,說什麼都不放心。
木代看出他心思:“你昏迷的時候,我經常晚上來看你,好多次半夜來回,都習慣了。再說了,那宅子,大師兄去肅清過,獵豹走了之後,確實已經空置了。”
羅韌終於勉強點頭,但還是提了個要求,手機的視頻通話要一直開着,全程保持聯繫。
***
木代走了之後,羅韌再睡不着,墊着枕頭坐起來,一直看手機,起初,她大概是把手機擱在兜裡,視頻一片黑,但能聽到她小跑和上臺階的聲音。
再然後,屏幕一亮,她把視頻攝像頭轉向自己,說:“到啦。”
說着又轉開去,讓他看周圍。
晚上的古城,並不漆黑,出於形象工程的需要,燈籠、燈箱、各色招牌,還是經久不熄,高處的檐角,可以看到伸出的黑色竹株剪影。
場景忽然顛置性變換——小丫頭又“遊牆”了。
羅韌抿了抿嘴脣,覺得自己是該快些好起來:木代嘴上不說,一定是很想回到有霧鎮去祭拜梅花九孃的。
只是一牆之隔,院內安靜的有些異樣,竹株的沙沙聲分外清晰,羅韌問她:“風大?”
“嗯,今晚風大,頭髮都吹亂了。”
她推開門,摸索着打開牆壁上的開關,雪亮的光刺的屏幕泛白,頓了頓看清楚,那是一道向上的樓梯。
後門掩上,腳步聲在樓梯間裡顯得分外空洞,再然後,她吱呀一聲,推開面前的門。
這是大廳,沒開燈,屏幕驟然暗下,打開的窗戶沒有關緊,被風吹的咣噹咣噹,臨窗的茶几上真的攤了本書,挺刮的書頁嘩啦啦翻響,聽的羅韌心生涼意,恍惚間,那掀動書頁的冷風,竟像是直直吹進頸間一般,不覺就打了個冷戰。
他叫她:“木代?”
***
又是一個早上。
曹解放今天分外活躍,一萬三起牀前,就聽到好幾次嘹亮的“呵……哆……囉”了,其間間雜着曹嚴華吭哧吭哧的聲音,是壓腿呢,還是在打套路?
躺在溫暖的被窩裡,一萬三忽然覺得,曹嚴華這個人,真的還挺能堅持的。
打着呵欠出來,纔剛進吧檯,炎紅砂噌一下就竄上來:“更新。”
一萬三白了她一眼,慢吞吞的拿咖啡杯,拉花針取出,咖啡機就位,嗡嗡的電器聲響起,濃郁的咖啡豆味道瀰漫在酒吧,張叔風風火火的穿過廳堂出去,剛推開門,曹解放嗷的一聲啼。
兩人往門口看過去,聽到張叔大聲訓斥:“想死嗎曹解放,下次再站在大門口,我把你毛薅光了信不信?”
糟了!怎麼能輕易去惹曹解放呢。
一萬三正想說什麼,那一頭,曹嚴華已經慌慌張張竄過來,擋在張叔和曹解放之間。
“叔,受累受累,對我們解放,客氣點,儘量客氣點……”
張叔眼一翻:“我活了大半輩子了,到頭來,還要對只雞客氣?”
“不是的,”曹嚴華結結巴巴解釋,“我們解放,這個……有點暴*力傾向……”
“我怕它暴力?它敢哼一聲,我明兒就拿它燉蘑菇。”
張叔揚長而去。
曹嚴華一頭的汗,抱着曹解放往裡頭走,這邊,一萬三把做好的咖啡推過去。
炎紅砂咬牙切齒:“前?從前?”
“昂。故事不都這麼開頭嗎?從前。”
炎紅砂一肚子氣,一巴掌拍吧檯上,碟子杯子都抖了三抖。
曹嚴華從邊上過,雖然還不大清楚前因後果,但約莫聽說一些,勸炎紅砂:“紅砂妹妹,我三三兄還是很厚道的。”
“用詞多簡練啊,他要是開頭寫‘很久很久以前’,要六天呢。”
一萬三欣慰地看着曹嚴華:“還是曹兄通透。”
炎紅砂真心覺得:比起曹解放,曹嚴華和一萬三兩個人,更適合跟蘑菇長相廝守。
狠話還沒出口,一萬三的手機響了。
他接起來,聊了幾句,然後擡頭招呼他們:“叫上神棍,羅韌讓我們馬上去醫院。”
***
早上的時候,羅韌已經轉到單人病房,炎紅砂路上買了早飯,六人份,不同品種,熱氣騰騰,把病牀上的飯桌攤個滿滿當當。
木代走到門邊,關好,又上了閂。
曹嚴華拎了個帶拉鍊口的黑色大提包,這個時候才神秘兮兮拉開了個口子:“小羅哥,你看!”
曹解放的腦袋噌一下就出來了,然後耷拉在拉鍊口邊,一臉“悶死老子了”的表情。
拿下獵豹,曹解放當居一大功,曹嚴華老早惦記着把它帶來見羅韌,只是醫院重地,不敢明目張膽。
羅韌笑了一下,說:“有點事,邊吃邊聊吧。”
是嗎?總覺得這麼鄭而重之的叫他們過來,然後“邊吃邊聊”,透着一股子怪異。
炎紅砂心裡嘀咕着,拿了個茶雞蛋剝,一萬三和曹嚴華也互相遞了個眼神,只有神棍吃的最心無旁騖,嘎吱嘎吱嚼着油條就豆漿,點評:“不好,炸的不脆!”
木代坐在邊上,懷裡抱了本書,耐心等到一個個都遲疑着吃上了,才輕聲說了句:“我知道七幅水影講的是什麼故事了。”
炎紅砂一愣,剝好的雞蛋掉到地上,滴溜溜滾了老遠,神棍被豆漿嗆的一迭聲咳嗽,一萬三費力嚥下口中的包子,直覺是噎着了,面紅耳赤地朝曹嚴華要水喝,只有曹解放樂的不行,撲着翅膀下地去追雞蛋。
羅韌笑着看木代,說:“小丫頭也是壞,專等人家吃上了說。”
臉上是帶着笑的,只是那笑容,殊無歡愉之意。
一行人之中,神棍最急,嘴巴一抹,向木代追問:“什麼故事?”
木代把書面朝向他們。
那是本硬殼書,書封上有個袍袖翩翩扎着綸巾的書生,典型的中國畫風,邊上三個大字《子不語》。
曹嚴華站的最遠,眯着眼睛看:“什麼玩意兒?”
神棍卻哦了一聲,像是見着老朋友一樣:“子不語啊。”
他解釋:“這是中國的古典志怪小說。是清朝時候的袁枚寫的,書名取自論語‘子不語怪、力、亂、神’。但袁枚這個人生性放達,自己說了‘廣採遊心駭耳之事,妄言妄聽,記而存之’。”
羅韌看他:“你看過?”
神棍得意:“那當然。不過老早看的,忘記的差不多了。這書得……三十多卷吧,很多故事的。”
驀地反應過來:“這裡頭記了七根兇簡的事?沒可能啊,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木代沉默了一下,說:“這本書,第342頁,在續卷裡,有一個故事,標題叫《唱歌犬》。”
曹嚴華沒聽明白:“嘛玩意兒?”
“有兩個耍雜耍的牽了條狗,在鬧市上賣藝。觀者如潮,因爲……那條狗會唱歌。”
曹嚴華倒吸一口涼氣。
“小師父,這狗是成精了吧?比水影裡那個……會識字的狗還生猛啊。”
神棍皺着眉頭,像是苦苦思索着自己當年看《子不語》時,到底有沒有看到這個故事。
木代繼續講下去。
“因爲這表演太火了,被當地的縣令遇到。他命令人把那狗帶回來,對耍把戲的人說是要給太夫人看個樂呵,太夫人高興了,會重重有賞的。”
神棍嘴巴張的老大,似乎記起什麼了。
“狗帶回來之後,縣令讓人把狗引進衙門,問那個狗說,你是人呢,還是狗呢?”
一萬三聽的入神,倒是曹嚴華呵呵笑起來:“這不多此一舉嗎?當然是狗咯。”
木代看了他一眼。
這一眼把曹嚴華看忐忑了,磕磕巴巴:“難……難不成是人啊?”
“這狗回答說,我也不知道我是人還是狗。”
說到這裡,神棍短促地“啊”了一聲,他想起來了。
木代停了一下,她有點說不下去,手指一直摩挲着書的立脊,炎紅砂隱隱覺得或許不是個讓人舒服的故事,但還是止不住好奇:“然後呢?”
神棍臉色青一陣白一陣,又是恍然又是搖頭,見木代有些猶豫,說:“我來說吧。”
他想了一會:“其間還有些別的事,我就不細說了。總之是,那個縣令起了疑心,讓差役把那兩個耍雜耍的捉來詢問,那兩人死不承認,後來動了大刑,他們才吐了實話。”
“說是,這狗是用三歲的小孩做成的。先用藥把皮燒爛,讓皮全部脫落……”
木代低着頭不說話,炎紅砂的臉色漸漸白了,再聞到面前茶雞蛋的醬香氣,忽然一陣接一陣的反胃。
神棍也很不舒服:“然後用狗毛燒灰,和着一種特殊的藥塗在身上,又讓那小孩吃一種密藥,身上的瘡傷可以平復,不久之後,全身長毛,也生出尾巴,儼然跟狗長的一樣。”
屋子裡靜的像空的,曹解放小爪子滾着雞蛋,略顯不安地擡起頭,不明白這些人,怎麼突然間一點聲音都沒有了。
接下來的內容,神棍也記不大真切,問木代:“書裡怎麼說的?”
木代把書遞過去。
神棍翻到第342頁,照着念,雖然是古文,但倒不影響理解:“此法十不得活一,若成一犬,便可獲利終身。不知殺小兒無限,乃成此犬。”
曹嚴華咬牙切齒:“這兩王八羔子,後來呢,遭報應了嗎?”
神棍往文後看了看:“那兩人招供之後,說‘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縣令‘乃曳於市,暴其罪而榜死之’,這個榜死,大概就是棰擊而死的意思吧,活活用棍子打死了。”
曹嚴華還是恨恨:“活活打死也太便宜這兩個龜孫子了,該千刀萬剮呢。”
說着又想起什麼:“但是小師父,這個跟我們的水影有什麼關係啊。難……難道那條狗……”
他驀地想到什麼,臉色一下子變了。
就聽羅韌說:“木代做這個夢,不會無緣無故。更何況,這書是在獵豹那裡拿到的,如果可以把唱歌犬的內容套用到認字犬身上,那麼水影的故事就是完整的了。”
“那隻狗之所以識字,甚至能認得鎮上的私塾先生寫的字,不是雜耍人教的好,也不是它成了精,而是因爲,那根本就是個人。”
“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總之,那個認字犬逃出來了,甚至,還被私塾先生的女兒收留了。”
炎紅砂只覺得胳膊上的汗毛一根根奓起,胸口一陣發悶:“那那個私塾先生的女兒,知道認字犬實際上是……人嗎?”
羅韌想了想,緩緩搖頭。
“記不記得我們看到的第五幅水影,是私塾先生的女兒給認字犬餵食,那完全是當作家畜來餵養的。我覺得那個姑娘是個好心人,她如果知道那其實是個人又願意收養,怎麼說也會像人一樣對待它的。”
一萬三冷不丁冒出一句:“而且,從那條認字犬的心理出發,它寧願瞞着吧。”
炎紅砂覺得腳底都在冒涼氣了,打了個寒戰之後,不作聲了,低頭看到曹解放正在腳邊,下意識就抱起來在懷裡,暖哄哄的,當個熱水袋也好。
羅韌繼續:“接着,私塾先生的女兒出嫁了,從水影裡,我們看到大紅喜轎,也看到那條認字犬,一直癡癡看着喜轎。”
曹嚴華脫口說了句:“它……它不會對那姑娘,生出心思了吧?”
羅韌臉色沉了一下,似乎不想在這個點上多作糾結:“緊接着,我們看到私家小院,竹簾裡,男人和女人擁抱,而門外角落的陰影裡有一隻狗。”
“起先,我們猜測太多,甚至懷疑那個女人是不是不守婦道,跟別的男人私相授受。現在想來,那個男人可能是她的夫君,那隻狗才不正常。”
щшш⊙ ttκд n⊙ ¢ Ο
那隻認字犬,不是看家護院,而是在暗處……窺視。
“再接下來,是那場火災。”
炎紅砂“啊”的叫出聲來。
她想起來要把叔叔炎九霄送去火葬時,自己做的那個詭異的夢了。
夢見焚化爐裡,出現的是個披頭散髮的女人,臉色痛苦而扭曲,像是拼命想爬出來。夢裡,她衝出監控室,想去找焚化工,看到焚化工的褲子裡,鼓囊囊的一團,像是有條尾巴。
她結結巴巴:“那場,那場火……”
羅韌的臉上掠過一絲不忍:“那場火,應該不是意外。”
作者有話要說: 《唱歌犬》,出自袁枚《子不語》,續卷十。全文如下。
長沙市中有二人牽一犬,較常犬稍大,前兩足趾,較犬趾爪長,後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絕不類犬,而遍體則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種小曲,無不按節。觀者如堵,爭施錢以求一曲,喧聞四野。
縣令荊公偶遇之,命役引歸,託以太夫人慾觀,將厚贈之。至則先令犬入內衙,訊之,顧犬曰:“汝人乎,犬乎?”
對曰:“我亦不自知爲人爲犬也。”
曰:”若何與偕?“
對曰:“我亦不自知也。”
因詰以二人平素所習業,曰:“我日則牽出就市,晚歸即納於桶,莫審其所爲。一日,因雨未出,彼飼我於船上,得出桶,見二人啓箱,箱中有木人數十,眼目手足悉能自動,其船板下臥一老人於內,生死與否,我亦不知。”
荊公拘兩人鞫(ju,平聲)之,初不承認,玄命燒鐵針刺入鬼哭穴,極刑訊之,始言:“此犬乃用三歲孩子做成,先用藥爛其身上皮使盡脫,次用狗毛燒灰和藥敷之,內服以藥,使瘡平復,則體生犬毛而尾出,儼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獲利終身,不知殺小兒無限,乃成此犬。”
問木人何用,曰:“拐得兒令自擇木人,得跛者、瞎者、斷肢者,悉如狀以爲之,令作丐求錢,以肥其橐。”
即率役籍其船,於船下得老人皮,自背裂開,中實以草。問何用,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幹之,爲屑和藥彈人身,其人魂即來供役。覓數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溼,未能作屑,乃即敗露。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
荊公乃曳於市,暴其罪而榜死之。犬亦餓斃。
注:《唱歌犬》是我一年多以前在《子不語》當中讀到的故事,因爲都是文言,看的時候並不仔細,看完了就翻過。這一篇是看完之後,忽然又翻回去,通篇讀完,毛骨悚然。
因爲看《聊齋》也好,《子不語》也罷,我的目的都在於去看比較奇異的妖怪、開腦洞的想象,看完了哈哈一笑,並不覺得可怕。唯獨《唱歌犬》這一篇,完全是人對人的喪心病狂的迫害,而且目的只不過是“獲利終身”的那個“利”字。
袁枚文章裡說“廣採遊心駭耳之事,妄言妄聽,記而存之”,真心希望從頭至尾,只不過是志怪之說,小說家言,從來不曾真的在歷史上發生過。
不過,我同樣相信,人心是沒有下限的。
這一節我自己猶豫很久,還是原樣寫了,這樣寫出來,不是爲了去渲染世界多麼陰暗,人心多麼可怕,而是希望每一個人,都可以睜開兩隻眼睛去看這個世界,它有愛有善,值得我們生活其中,但惡也如影隨形,不要因爲覺得失望就捂住眼睛塞住耳朵不去聽不去看,適當知道,有助於更好的保護自己。
我有段時間,特別喜歡看恐怖片,尤其是公路逃殺性質的,我的小夥伴們尖叫說爲什麼喜歡看這種片子啊,求刺激嗎?心理不正常嗎?
都不是,我看這種片子,更多的是去學怎麼更好的生存。不作死、不隨便好奇、不冒冒然進入無人區域——你看,這種片子雖然可怕,卻在另一個層面給你提醒和點引。
愛這個世界,但不輕信這個世界。偶爾站到黑暗邊緣,是爲了清醒認識,及時避開,還能適時拉別人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