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不屑的搖了搖頭。
季臣吐出一個菸圈,然後砸了咂嘴說:“那我就先說一個故事吧。從前有一個人家庭狀況一般,所以他從小就非常努力,長大後當了一名出色的心理醫生,收入還算可觀。後來一次治療中,他發現病人竟然是一個豪門的獨生女,也許是出於喜歡,也許是出於慾望,我也不清楚,反正他就開始追求這位大小姐。而這爲大小姐因爲剛剛失戀,因此很快就答應了他的追求,又因爲這位大小姐處於叛逆期,所以不管家裡怎麼阻止,她還是義無反顧的選擇嫁給了他。他本來以爲娶了豪門大小姐,從此就可以飛黃騰達,可是女方家庭根本就看不起他和他的家人,自己的生活並沒有實質性的改變。這也許也並沒有什麼,可是這位大小姐在過了新鮮期後,對他產生了厭倦,大小姐的脾氣日益膨脹,對生活的物質需求也不斷變大,他此時心理醫生的身份就顯得十分卑微了。他滿足不了她,她越發瞧不起他,到後來更是對他指責,辱罵。當他對自己的生活感到絕望時,他認識了另一個女人,這個女人相貌驚豔,身材性感,溫柔體貼,她不嫌棄他的工資不高,她支持他的工作,她安慰他的痛處,她重新讓他對生活燃起了激情。後來他便瞞着自己的妻子和這個女人交往,在一個自己極度討厭和一個自己極度着迷的兩個女人之間,他無數次冒出離婚的念頭,但是他又不敢。後來,他老婆懷孕了,這讓他又陷入極度的痛苦當中,兒子的到來使他陷入迷茫,眼睜睜看着孩子長大,他也冒出過乾脆忍辱負重就這樣生活下去,但是他老婆變本加厲的**之下,終於有一天,他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殺死自己的妻子!”
說到這裡,季臣停了一下,他盯着張耀的後腦勺想看看他的反應,而張耀只是低頭盯着手裡的香菸默不作聲。季臣繼續只好繼續說:“但這個人並不傻,直接殺死自己的老婆自己就會坐牢,所以他精心策劃了一場謀殺。在平時的生活中,他故意在外人面前格外寵溺自己的老婆,給別人製造一種他們夫妻很和睦相愛的假象,然後在一次旅遊中,他趁老婆洗澡的時候謊稱自己忘鎖車門需要趕快下樓一趟,又故意說怕孩子不安全,讓正在洗澡不方便出來的老婆出來把門鎖上,然後自然就會從老婆口中得到一句話:我正在洗澡怎麼出來?然後他便順勢回道:那我從外面把門鎖上,我很快回來。毫不知情的妻子思索片刻便答應了。然後,他把房間中的小桌子搬到窗前,桌子兩邊各放一張椅子,再擺上自己事先準備好的紅色蠟燭以及一瓶紅酒。當然,這些都是爲自己事後的說辭做準備。然後他再把妻子的絲襪放到窗簾後面的窗沿上,接着再放上自己的打火機,做完這一切後,他點燃了蠟燭,將窗簾扯到蠟燭的火苗上,然後走出門在門外用鑰匙反鎖了門。而房間裡呢,蠟燭點燃了窗簾,燒到絲襪,引爆打火機,火勢在短短一分鐘不到被迅速擴大,然後波及整個房間,他老婆發現起火後已經爲時已晚,當她拼命掙扎着抱着孩子跑到門口時,纔想起門已經被從外面反鎖,她只能跪倒在門口絕望的看着火焰一步步吞噬自己。”
從反光鏡裡,季臣看見張耀仍然面帶微笑,一副輕鬆無比的表情,但是季臣卻發現張耀夾煙的那隻手卻在顫抖。他嘴角一揚:“當他再回到現場時,他如願以償的看見了自己老婆的屍體,也許他內心很開心,但那個時候他必須壓抑住自己的開心,他要發揮自己的影帝實力,演繹出自己痛失妻兒的悲慘與自己間接害死了她們的內疚,這樣才能說服所有人,這一切,只是一場意外。接着他對警察交代了一個對自己有利的事件版本,當警察繼續詢問時便假裝瘋顛。然後,自己以前所做的一切便起作用了,他老婆的朋友閨蜜都說:這絕對是意外,他那麼愛他老婆孩子,怎麼會是故意的。警察會說:現場從桌椅燒燬的位置,以及發現的紅酒瓶和蠟燭,基本如嫌疑人所說一致,兩人極有可能只是想約會。媒體輿論會說:一個男人在這種情況下已經快瘋了,難道還要懷疑他是兇手嗎?介於種種原因,法院最終判決這件案子屬於意外。然後他便一直在精神病院裝瘋,整整三年。三年後他從精神病院出院,夫妻兩的存款是他的,別墅也是他的,寶馬也是他的,自由也是他的。真好啊,不是嗎?張耀?”
張耀眼皮一擡說:“講完了?”
季臣點了點頭。
張耀突然哈哈大笑,他把手裡的菸蒂扔出窗外,然後說:“季醫生啊,哦不對,應該叫你季作家,你想象力這麼豐富應該去寫小說啊!”
季臣也笑了,他搖了搖頭說:“你沒聽說過嗎,藝術來源於生活,我能講出這麼精彩的故事是因爲他就發生在我身邊呀。”
張耀突然沉默了,良久他說了一句:“那你想怎樣?”
季臣表情嚴肅的說道:“繩之於法!”
張耀表情也嚴肅起來:“事情都過去三年了,警察都沒管了,你爲什麼要揪着不放。等我出了國,這件事就徹底揭過去了,你沒聽過既往不咎嗎?
季臣說:“請你搞清楚,警察並沒有不管,只是不知道真相而已。在犯罪這件事上從來沒有既往不咎,只有既往也咎。”
張耀聽完季臣的話後,嘆了口氣說:“既然這樣,那你就拿出證據吧。”
季臣說:“看你一副自信的樣子,你當真以爲自己做的萬無一失?那家酒店我查過,在案子發生的前三個月裡你自己就曾住過那家酒店,但是櫃檯記錄上顯示,你只在裡面呆了兩個小時不到就退房了。不僅如此,在那段時間你多次在不同酒店入住,入住時間都不超過兩小時,我猜,你是在考察,究竟那個酒店符合你犯罪的要求吧?畢竟,並不是每個酒店的門都可以從外面用鑰匙反鎖裡面就打不開了,而且還要求房間裡有高度剛好跟窗簾能差不多接觸到的桌子,找到同時符合這兩個條件的酒店也確實不容易吧。在現場窗沿邊有絲襪燃燒後的殘留物,一雙絲襪爲什麼會出現在窗沿,我想是你趁你老婆洗澡時專門偷偷把她的絲襪放在那的吧,原因就是絲襪本身就是一種極爲易燃的材料,而被穿過的絲襪裡會有皮膚中的油脂滲入到絲襪的纖維中,燃燒速度更快。在牆角還有燒壞一個zippo打火機,我猜也是你故意放在門聯附近的吧,當火焰燒到打火機的時候,打火機爆炸後打火機機油可以造成更大的火焰。我猜這些都是你爲了讓火勢迅速擴大,在短時間內擴大到你老婆無法撲滅的地步吧。”
張耀沒有答話,季臣說:“當年的卷宗我確實拿不到,但是幸好有位警察參與了這件案子,都是他告訴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