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晴在這個小鎮上已經住了好長一段時間了。
那一天,葉奕豪告訴她,他已經在C市爲她安排好了。她只需要照着地址去找到他的朋友,就可以在C市過着安穩無憂的生活。
但是,當她踏上火車之後,她望着前方蜿蜒的鐵軌,突然就不想去C市了。沒有理由,單純地不想去了而已。
於是,在距離C市還有兩個站的時候,她下了車,帶着她爲數不多的行李。然後,她在車站旁邊找了一家很便宜的小旅館住了下來。
那一夜,她睡得尤其安穩。
第二天,她給葉奕豪發了一條短信,說明了她仍舊安全之後,便關掉了手機,拔掉手機卡,毫不猶豫地扔進了垃圾桶裡。
她需要的,是一個全新的生活。
這個小鎮位於Z市的邊緣,因爲有鐵路經過,所以交通還算髮達。凌曦在網上搜索了一下這個小鎮的信息,有山有水,是個環境不錯的地方。
兩天之後,她找了一間環境還不錯的房子,搬了進去。
房子不大,裝修倒是不錯的。兩室一廳,一廚一衛。這樣的房子,租金其實是不便宜的。但是因爲是與人合租,兩人分擔下來,倒也在凌晴能夠承受的範圍之內。
畢竟,她現在算是真正意義上的無業遊民。而且,她不僅要養活自己,還要養活肚子裡的孩子。
與她一起合租的是個漂亮女人,叫做程歡,年紀和她差不多。留着一頭長長的頭髮,在人前總是一副氣質優雅的樣子,等到兩人混熟了之後,凌晴才深深感嘆,原來人是真的不可貌相的。
最初搬進去的一個星期,凌晴和程歡都是沒什麼交集的。因爲孩子的原因,凌晴的生活習慣很規律,早睡早起,三餐不誤。
而程歡則恰好相反。
程歡是典型的夜貓子,經常是凌晴已經睡下了,程歡才起牀,開始工作。然後凌晴起牀的時候,程歡已經睡下了。
順便說一句,程歡是個作家。雖然凌晴覺得她非常沒有作家的範兒,一點也不像她所想象的作家,但是程歡的的確確是個作家。
於是,第一個星期,凌晴和程歡只有極少數時候會碰面。
也就是在這一個星期裡,凌晴找工作碰了無數次壁。這個小城鎮雖然壞境不錯,但是並沒有什麼著名的值得遊玩的景點,也沒有多麼發達的經濟,極少會有外面的人來到這裡定居。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個城鎮是有些排外的。
這裡的工作機會不少,但是像凌晴這樣來自於外地的懷着孕的單身女性,想要找到工作,很難。
她離開A市的時候並沒有帶多少錢。一次性交了半年的房租之後,剩下的錢支撐不了多久了。所以她不能沒有工作。
處處碰壁之後,凌晴免不得有些失落。
凌晴搬進去的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二,程歡奇蹟般地一大早就坐在客廳裡了。凌晴從房間出來,看見坐在沙發上的程歡,差點嚇了一大跳。
程歡披散着捲曲的頭髮,蜷着雙腿窩在沙發上,像是一隻沒有骨頭的軟體動物一般。她手中拿着凌晴爲了找工作而買的報紙,上面畫滿了圈圈。
聽見聲響,她回過頭去看着凌晴,揚了揚手中的報紙,問道:“你在找工作?”
凌晴點點頭,並不打算隱瞞。
程歡的目光從她的臉一路下移到她還未凸顯的小腹,挑了挑眉,問道:“你會做什麼?”
明明是很傲慢的一句話,可是從程歡的口中說出來,凌晴就是沒有感覺到一絲一毫的輕蔑,就像是一句再普通不過的問話一樣。
“我會畫圖。”說起這個,凌晴覺得有些自豪。做服裝設計師是她從小到大唯一的夢想,爲了這個夢想,她專門學了七年的美術。
聽見凌晴的話,程歡的眼睛突然一亮,聲音也忍不住提高了幾個分貝:“真的?那實在是太好了!我有個朋友是做圖書出版的,他們公司正好卻插畫師。你想不想做做看?”
插畫師?
凌晴低頭想了想,考慮到已經快要用盡的現金和肚子裡的孩子,她點了點頭。
“明天我就帶你去見我朋友!就這麼說定了哦!”程歡笑嘻嘻地說道。
凌晴注意到,程歡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微微眯起,像一隻慵懶的貓咪,右頰之上眼窩之下,有一個小小的肉坑,很可愛。即使是再低沉的心情,也會受到她的感染,忍不住變得快樂起來。
第二天一大早,程歡果然帶凌晴去見了她的朋友。而凌晴也如願在那個公司留了下來。
凌晴是從心底裡感激程歡的。畢竟,是程歡間接地解決了她的生計問題。雖然工資不算很高,但是已經足夠她在這個小鎮順利地生活下去。
從此以後,凌晴和程歡之間不再像之前一樣,兩人開始有了交集。凌晴一直致力於更正程歡日夜顛倒的習性,可惜,直到現在,她也沒有成功。
程歡從來不問凌晴以前的事情。不問她的過去,也不問爲什麼她一個懷着孕的女人會獨自一人來到這個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小鎮。就如同凌晴也不會打聽她的私事一樣。
兩個人平靜而默契地生活着,倒也融洽。
偶爾,凌晴也會想起過去的日子。想起凌曦、凌倩,想起葉奕澤、葉奕豪,想起秦宇楓,想起MQ。她覺得自己並不是一個矯情的人。可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起那些,她總是忍不住鼻酸,眼淚就在眼眶裡打轉轉,然後從眼角流下,從左眼滴進右眼,冰涼冰涼的。
每當這個時候,她就會無聲地罵自己。凌晴啊凌晴,你哭什麼哭?現在這個樣子,不是別人幫你選的!是你自己選擇了離開親人和朋友,選擇了來到這裡!既然做出了選擇,你就應該好好地過下去啊
!懷念過去有個屁用啊!
咳,不好意思,和程歡廝混在一起的時間長了,染上了講話粗魯這個惡習……
沒錯,雖然程歡在別人面前總是一副名門淑女的樣子,可是和她相熟的人就知道,完全不能憑外表來看待這個女人!否則是會受到嚴重打擊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爲凌晴本來就很瘦,所以孩子到六個月的時候,肚子並不像尋常孕婦那麼大,害得程歡擔心了好久。那段時間,程歡逼着她的朋友提前給凌晴放了產假,整日守着凌晴,提心吊膽的,比凌晴這個準媽媽都還要緊張。
第二年夏天,凌晴順利生下了一個小丫頭。程歡比誰都高興,因爲她順理成章地成爲了孩子的乾媽。
凌晴給小傢伙起了名字叫做凌雲初,小名朵朵。
之後,凌晴沒有回到原來的公司去上班,而是做回了她的本行——服裝設計。程歡沒有怪她,反而拍着她的肩膀鼓勵她,一定不要放棄自己的夢想,沒有夢想的生活是毫無意義的!
這讓她十分感慨:原來人來瘋一樣的程歡偶爾也是可以說出十分具有哲理性的話的!
生活就這麼不緊不慢地過着,凌晴已經完全習慣了現在的生活。偶爾,她會在報紙的財經版看見葉奕澤的消息。
報紙上說他獨到的眼光、雷厲風行的手段,使得葉氏企業不斷髮展壯大,現在正在不斷地擴展業務。日前,葉奕澤在一次採訪中親口透露,葉氏有向服裝產業發展的意向。
凌晴看着報紙上葉奕澤英俊的側臉,心中涌起一陣酸澀。
從學生時代開始,他就一直都是優秀的。而她當初愛上的,也正是他的優秀。
“唰”的一聲,凌晴手中的報紙猛地被人抽走。她慌亂地轉過身去,發現程歡正滿臉笑意地看着報紙上的照片。
見到她窘迫的樣子,程歡還故意出聲揶揄道:“呀呀呀,讓我來看看,看看我們的小晴兒是在看哪位帥哥呢?”說着還用眼角不住地偷瞄凌晴的表情。
凌晴的臉刷地紅了,連耳朵根都被染成了粉紅色。她轉過身去繼續吃早餐,面對程歡的調侃,解釋道:“我明明是在看財經報紙,哪裡是在看什麼帥哥?”
當然,在程歡看來,一切的辯解都是蒼白無力不足爲信的。她將報紙放在一旁,湊到凌晴面前,笑眯眯地看着凌晴兀自嘴硬的樣子,嘴上卻一點都不饒人:“小晴兒,有沒有人告訴過你,你臉紅起來的樣子其實很萌?”
端着牛奶的手一頓,好不容易退下一點熱度的臉再度爆紅,讓程歡笑的更開懷了。雖然同居的這大半年裡,凌晴已經被她調戲了無數次,但是調戲這種事情還真的是屢試不爽啊!每一次看着凌晴粉粉的臉頰,她就會覺得心情大好。
然而,漸漸地,程歡的笑容暗淡了下去。她定定地看着凌晴,問道:“小晴兒,你想不想聽聽我的故事?”
“額,”凌晴想了想,“如果你願意說的話。”
反正她是不介意做一隻垃圾桶的啦!
“其實和你一樣,我也不是這個小鎮上的人。我的家鄉在B市。那裡很繁華,真真是個寸土寸金的地方。我爸是市委書記,生活上倒也不曾虧待於我。我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死了。癌症。然後我爸顧慮到我,就再也沒有娶其他女人。”
“那很好啊!”
“呵呵,”程歡嗤笑,“那當然好!如果他不在某一天突然帶回來一個人,告訴我說那個人是我同父異母的親哥哥的話,我也會覺得他很好!那個時候,我十一歲,我那所謂的‘哥哥’十四歲。我外婆說,我爸和我媽是在結婚的第五年有的我。也就是說,他在和我媽結婚之後,還在外面鬼混,甚至生了個兒子!”
“當然,我也不至於這樣就變得憤世嫉俗、覺得這個世界充滿了惡意。我還是照常過着我的生活。只不過那個哥哥特別喜歡挑事兒。他總是做一些事情出來惹我爸生氣,然後把事情都推給我。偏偏那會兒我又是個十分沉默的姑娘,我就在心裡想啊,隨便你怎麼說,反正不是我做的就不是我做的,總會有人相信我的。呵呵,是不是覺得那時候的我特單純?”
“我哥每次冤枉我之後,我爸就會看着我,然後不住地嘆氣。我知道,他相信我哥的話,不相信我。但是我仍舊覺得,他是愛我的。因爲他從來都不會責罰我。哪怕那一次哥哥把他最喜愛的硯臺摔碎了栽贓給我,他也只是看着我,悠悠地嘆氣,甚至連責罵都沒有一句。”
“小晴兒,相信麼,在很早以前,我的夢想,和你是一樣的。不!應該說直到現在,我的夢想也沒有變過。我也想當一個服裝設計師。能夠設計出漂亮的衣服,然後讓別人喜歡並且穿在身上,那將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啊!”
“可是,那個被我叫做哥哥的人,卻親手毀掉了我的夢想。我一直都以爲他之所以陷害我那麼多年,是因爲他覺得我比他更討爸爸喜歡,他覺得自己不受寵,所以纔會想方設法地讓爸爸討厭我。後來我才知道,他之所以會陷害我,是因爲他恨我。他不僅恨我,還恨我的母親,還有我們的父親。”
“很奇怪是吧?他竟然會恨我們的父親。父親進監獄的那一天,他告訴我,他的母親,是被父親活活氣死的。所以他恨我們一家人。所以就在四年前,他親手把父親送進了監獄。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哪個當官的沒有點見不得人的事情?再廉潔的人進入了官場,也會被污染的。”
“四年前,我孤身一人來到這裡,沒有親人、沒有朋友,最重要的是,我沒有錢。當時的我,就連一個月的房租都付不起。我從小就被父親養在家裡,幾乎可以算的上是錦衣玉食,根本沒有在外工作過。大學沒有畢業,學的又是漢語言文學這樣找不到工作的專業,再加
上不懂得節儉,很快,我就只能風餐露宿。幸好後來認識了一些朋友,才免去了被餓死在大街上的命運。”
“小晴兒,你還記得吧?我跟你說過,不要放棄你的夢想。其實我不完全是爲了你。我也是有私心的。以前,我總覺得,夢想這種東西嘛,隨時都可以放棄。就算放棄了我的夢想,我也照樣可以活得很好。但是隨着年齡的增長,想要成爲一個服裝設計師的願望就越強烈……”
聽到這裡,凌晴忍不住打斷了她:“既然想做設計師,那就重新去學啊!你勸我不要放棄夢想,那麼你呢?你有什麼資格放棄?”
程歡聽了凌晴的話,沒有反駁。她的臉上帶着笑意,只不過那個笑容卻比哭還要難看。
“你以爲我不想嗎?我試過的。來到這裡的第二年,我就報名參加了培訓班。可是小晴兒,你知道嗎?我害怕!我竟然害怕拿起筆,害怕面對空白的紙張!每一次上培訓課的時候,我的腦海中都是一片空白!最後,連培訓班的老師都委婉地告訴我,我不適合學這個!你能想象我當時的心情嗎?”
凌晴震驚了。她沒想到結局竟然會是這樣!
“小晴兒,我很慶幸,你不像我。每一次我坐在電腦前敲打着鍵盤的時候,我都在心裡狠狠地唾棄着自己。明明不喜歡這份工作,但是卻只能靠這個來維持生計。很難想象吧?我竟然有交流障礙症。爲此,我甚至去看過心理醫生。無果。”
“小晴兒,雖然你從來不說你的過去,但是我知道,在你身上一定發生過什麼不好的事情。但是小晴兒,你要相信,在這個世界上的某個地方,一定會有人比你過的更加不好。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我們的每一天。因爲我們誰都不知道,我們是不是能夠看得見明天的太陽。”
程歡說完這些話的時候,凌晴的眼前已經模糊成了一片。雖然程歡說起這些的時候表情很平靜,但是凌晴知道,那樣的生活一定很苦!
她想起八年前父母去世時的樣子,想起大姐躺在病牀上臉色灰白的樣子,想起葉奕澤對自己說他愛上了管瑋茹時的樣子,她想起了秦宇楓怒其不爭地看着她時的樣子……
那些回憶被割裂成一張張碎片,不斷地在她的腦海中閃現。她第一次如此地想家。
“哇……”
房間裡傳來的朵朵的哭聲驚醒了凌晴。她趕緊用手擦乾了眼淚,奔進房裡,拿出衝好的牛奶,開始對小傢伙進行餵食。
程歡就站在房間門口,斜靠在門框上,手裡還拿着一片吐司麪包,咬了一口,說道:“小晴兒,我要走了。”
猛地回過頭,凌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話。
“你說什麼?”不確定地問了一遍。
“我說,我要走了。”程歡好脾氣地把剛纔的話又重複了一遍。
“你要去哪裡?”凌晴一邊輕撫着寶寶的後背,一邊問道。
聳了聳肩,程歡走進房內,伸出一根手指逗弄着吃飽喝足的朵朵,答道:“不知道。我在這裡呆了四年,膩了。想到處走一走,看一看。總不可能一輩子都呆在這裡吧。這裡又不是我的故鄉。”
程歡的骨子裡有着一種對故鄉的無法言說的愛。即使那座城市給了她那麼多的痛,她也依然愛着那裡。她想的是,她現在二十五歲,趁着年輕,再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然後等她老了,必定是要回到B市的。那個生她養她的地方,是她無論如何也割捨不下的。
更何況,她的父親還在那裡。
四年前,她的父親因爲貪污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十年。
三十年有多長呢?她沒有概念。她只知道那是一段十分漫長的日子。但是她必須得等。除了她,他再也沒有別人了。
她的哥哥,早在將父親送進監獄之後就離開了B市。輾轉得知他過得很好之後,她就再沒有打聽過他的消息了。她從來沒有想過要去找他。哪怕是在她最艱難、最無助的時候。
“四年,總還是有感情的吧?你捨得離開這裡嗎?”
“哈哈,小晴兒,你真可愛。我在B市住了二十年,我不是也照樣離開那裡了麼?更何況是四年?捨不得必然是有的,但是這並不會影響我的決定。”程歡把自己的手指從朵朵的嘴裡抽回來,從旁邊扯出一張紙巾擦了擦,認真地說道:“我本來就不是一個能夠安定下來的人。”
凌晴看着她,半晌,她開口說道:“什麼時候走?”
“下個星期。”
“這麼快?!”
“嗯。其實我早就已經決定了。我當初來這裡的時候,我就告訴自己,我最多在這裡呆上四年。再過兩個月,就剛好滿四年了。”程歡笑了笑,卻沒有了往常的狡黠。連那個小肉坑都沒有出現。
只有當她的臉上笑出小肉坑的時候,程歡纔是真正的快樂着。
這是和程歡同居大半年,凌晴經過長期的觀察和嚴謹的推理之後得出的結論。
因爲給自己定下了期限,所以期限一到就要離開。不管發生什麼事情都無法阻擋你的腳步嗎?
“沒錯。不管發生什麼事情都無法阻擋我的腳步。”程歡答道。
聽見程歡的話,凌晴才發覺自己竟然不知不覺中將心裡想的話給問了出來。
歉意地笑笑,凌晴將睡着的朵朵放回嬰兒牀上,看着她熟睡的可愛的臉,惋惜地說道:“真是可惜了。朵朵還這麼小,你這個乾媽就不要她了。”
“喂喂,誰說我不要她了?!我只說我要離開了,但是我也沒有說我就再也不回來了好吧?!再說了,我就朵朵這個一個乾女兒,我不要她我要誰?!”程歡不滿地看着凌晴,知道那小妮子是在故意逗自己,還是很配合地做出了一副賭氣的樣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