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經從僕人那裡得到了吳思經的回話,心中驚喜非常。他爲了自證清白,急迫地向衆番商通知了這個消息,告訴他們,日後只認記號,否則勿信一字。
此舉使得雙方的關係重新穩定下來,當寧河的文書再度寄到時,番商們的確在行動上表現了對同胞的信任,把一封寫着“兩日後即來傳旨,望諸位準備郊迎”的公文果斷燒燬,並且去告知了那位主教。吳思經對此不甚在意,畢竟如果真有這樣的突發狀況,縣令也不會無動於衷。
就在他想到縣令的時候,忽然見一個長隨捧着書信進來,稟道:“這是寧河縣衙發出的公文,專請老爺過目。”
吳思經聽罷,急將書信拆開,折起一看,明白地印着一枚公章,心中才覺踏實。
“好了,這是他寫的沒有問題。你去廠裡交與客人們吧。”他將書信輕輕一推,又推到長隨手邊,後者卻連手都不擡一下。
“老爺,信使同我說,這是專門交給您看的。”
吳思經的眉毛頓時皺起,他狐疑不定地看着僕人,一隻乾枯的手漸漸抓住了信的末端。
“小人並未聽岔。”僕人又向他作個深揖。
吳思經只好無奈地取過書信,放在眼前看着:‘致吳思經主教。本官非爲別事,只因近日葉、蔡等人頗爲反常,屢召我前往議事,不使有閒餘之地,恐怕已知你我之事矣。惟今之計,則當不顧前嫌,與李參政通力合作,利用彼等之相爭,以保我輩之性命。本官已先行一步,與李氏相謀結好,先生自重!’
吳思經看到最後,默默罵了一聲,隨手就把書信捏成一團,丟在地上。
‘不論真假,若留住此物,定使我遭受懷疑!’焦慮的情緒第一時間佔據了他的大腦,他忙命長隨道:“快撿起來,扔了!”
吳思經緊緊地看着地上的紙團,在這個悄無聲息的時間裡又開始沉思:‘如真似信中所說,我燒燬此物,便是死無對證。萬一情勢急轉直下,知縣爲圖保命,想把我也出賣了,我豈不沒了反制的手段?留着的話,雖有風險,但退可以要挾縣官,進可以轉投李氏,不失爲一條妙計……’
“慢着!”
長隨正要將紙團扔到旁邊的紙簍中,突然被吳主教的雙手掐住,他愕然回望。
“還是別扔了,”他劈手奪來書信,拿胳膊重新壓平,字跡仍然可觀,“還有,此事絕不得外傳。”
“這回是真的了吧?”知縣拿着那道公文,慌亂間瞅了一眼背後的諸位大人。
“你說呢?”蔡賢卿一聲嗤笑,“老夫都和你囑咐不下十次了,還這般猶猶豫豫,能幹出什麼大事!”
縣令連連恭維道:“小人當然不及您的半根毫毛……不知這公文是直接發下去嗎?”
“常言:不如虎穴,焉得虎子?”蔡賢卿冷笑道,“這回我們不能再磨磨唧唧的啦,現在正是收尾的大好良機!乾脆搞一個大排場,我們幾個一併去北塘宣讀奉相的指示,何如?”說罷,他一轉腦袋,見葉永甲與李文守紛紛點頭。
“可小人不知道怎麼和他們交涉,千萬別擾亂了您幾位的計劃。”知縣懦懦地說。
蔡賢卿搖頭道:“無妨,您只需按我們吩咐的說就是了。其實計劃裡只落得一個‘間’字,並不複雜。一次離間不成,便有第二次,二次不成,當然還有三次……一來二去,嫌忌已生,屢屢試探,總會有爆發之時。”
“我等也算憋屈了好幾日,今天該輪到他們了,”葉永甲起身說道,“麻煩知縣大人這就準備,另外通知當地的里正、甲長,我們要在晌午之前抵達。”
“明、明白。”知縣拜謝了三位大人,匆匆出門而去。
“這個縣令可不是什麼正人啊,”李文守向窗外瞥了一眼,“勾結外洋番人,藐視王法,你們還真敢用他。”
葉永甲笑而不言,擺弄起窗臺上的花草;蔡賢卿爲之回答:“此人還有用處,不能着急對他動手。待我等從北塘回來,再行抓捕此人,讓這些孽種一個都跑不了!”
“縣令在本地勢力甚廣,你們讓誰去抓?差役們可靠不住。”
“您看,”葉永甲突然從懷中拿出了一紙奏書,“這是我剛剛寫好的,不僅陳述了吳思經的彌天大罪,還將那位縣令的罪狀一一寫明,此處離京師不遠,表奏一遞,就等朝廷前來抓人。”
“你們的心眼可是真多!”李文守指着二人的臉,哈哈大笑。
就在北塘的村外,里正與甲長們攜帶着一干鄉民,望着遠處的十幾匹馬,翹首以待。首先是護衛走了過去,他們未動;直到見了緊隨其後的葉永甲,方纔歡呼跪拜:“敬迎兵部尚書葉大人!”之後依次對幾位官員行過此禮,見隊伍離得遠了,里正便一招手,大嚷一聲,身後的鄉民吹吹打打地就湊了上去。
這次的聲勢可謂浩大,四位番商也從遠處隱隱聽到了那鑼鼓喧天的熱鬧,他們面面廝覷,不知是何緣故,上街詢問了幾個百姓,這才得知是葉永甲帶着朝廷公文已至,皆是又驚又怒。因事出倉促,他們僅僅穿着單衣,就尋着聲音而往。
“先前已經通告過你們了,爲何不曾郊迎,叫幾個村民百姓來糊弄朝廷官員!”聽到李文守這般叱責,葉永甲連忙勒住馬,低頭看時,卻正是四位番商,跪倒在坑坑窪窪的泥土地裡。
衆番商有苦說不出,只得老實認罪:“我等不知天高地厚,輕慢了朝廷,實是大錯,望大人寬宏大量,饒恕吾等賤夷!”
“大人不必如此逼迫,”蔡賢卿一把攔住了李文守,示意他趕緊讓開,“他們也都不容易,大家都體諒體諒些。”
“敢問朝廷降何指示,請曉諭我等!”胖番商擡起頭,拱手說。
“這裡不是宣讀之處,”縣令高喊,“請諸位都先到教堂裡面一坐,我們要在那裡佈告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