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終於回到了人類城邦。】
【因我成功於危險的冥河之洞,解救了地精,怪人對我千恩萬謝。】
【他陷入瓶頸的生物大腦工程,終於能夠有所突破。】
【但是,地精對此極力反對。】
【怪人沒想到,費盡心機救出的地精,會是這樣一種反應。頓感失望。】
【這對老友,爭吵了數天。】
【最終,地精答應怪人,只要他能取得那本神秘的生物餘孽筆記本,他就答應幫忙參與研究。否則,他絕不會參與此事。】
【怪人又找到了我,想讓我再次踏入鮮血荒地中尋找筆記。】
趙傳薪此時拿着日記,就站在船舷旁。
天上有大片的海鳥盤旋,伺機而動,隨時衝下來看看有沒有機會在人類殘羹冷炙中,分一杯羹去。
這說明,就快要到海岸線了。
他精神一振,趕忙寫:
【我對怪人說:鮮血荒地危機重重,面積廣闊,危險程度不下於冥河之洞。】
【怪人說:勇者,此事我已經上報給城邦。只要你辦到,城邦願意賦予你無畏先鋒的稱號。】
趙傳薪“噗嗤”笑出聲來。
上次是探險家變成了勇者,這次從勇者升級爲無畏先鋒。
稱號無疑是有些作用的。
但這種任務,要是隻給一個稱號,那未免太便宜城邦了。
他寫:
【我說:我的朋友,城邦未免過於吝嗇了。】
【怪人赧顏說:勇者,無畏先鋒有所不同,除了名譽,城邦和熊人貿易時,獲得了他們的身體平衡術。城邦會贈與你協調之術作爲獎勵。】
熊人的身體平衡術?
早在當初,趙傳薪就有機會得到這種東西。
但是當初他最終選擇了大力丸。
這是意外之喜。
趙傳薪琢磨了一下,上次本就承諾了怪人,會去幫他尋找筆記。
當然,筆記現在就在秘境裡吃灰呢。
筆記價值巨大,名譽、平衡術外加生物智能這三種獎勵,似乎還有點不夠。
他寫:
【我面露猶豫。】
演技,還是要靠演技的。
【怪人焦急道:勇者,還在猶豫什麼,如果取得筆記,人類文明將迎來一次巨大的變革。】
趙傳薪寫:
【我繼續面露猶豫。】
他知道單靠“我”那善良的性格,是肯定無法頂得住怪人的遊說的。
【怪人咬牙說:勇者,在伱離開這段時間裡,我研發出了最新的電的科技。只要你取回筆記,我會爲你升級雷神之錘,讓它變得可以用意識操作,隨意改變形狀、威能、甚至是距離。這種技術,被城邦列爲最高機密,我也是要私下冒險替你完成的。】
趙傳薪眼睛一眯——來了!
果然還是讓他榨出了油水。
【我答應了怪人,並承諾即刻出發。】
【但是生物餘孽的筆記,此時就在我手中,我究竟該怎麼做呢?】
愚蠢。
趙傳薪寫:
【我打算帶着兄妹兩人走出人類城邦,隨便找地方藏匿一段時間,然後裝成滿身疲憊的回來即可。】
【我準備好了物資,帶着幾乎被城邦繁華迷花了眼睛的兄妹,再次踏上旅途。】
【只是這次,卻不知何去何從,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趙傳薪放下心來,合上日記。
因爲,美國西海岸到了。
……
夏威夷,檀香山,卡納卡部族,基希家裡。
基希正在給他兒子馬卡尼剜腿上的蛆蟲,因爲腐肉已經被啃食乾淨了。
清理乾淨後,他拿趙傳薪留下的酒精,倒在傷口上。
“疼嗎?”
馬卡尼搖頭:“不疼,我是被戰神賜福過的非凡之軀。”
他很自豪,對趙傳薪的話深信不疑。
果然,身體日漸轉好。
基希看看兒子的臉色,很健康,也不發燒了。
等包紮上,馬卡尼甚至直接下地活動手腳,伸舌頭瞪眼睛,嘴裡發出斯斯哈哈的聲音。
以此來表示自己的健康和武勇。
基希大喜:“真的好了!不愧是諸神的化身!我要將這件事去告訴大祭司……”
……
在紐約威斯特徹斯特郡北塔裡敦鎮。
弗萊迪·帕維特又又又給約翰·勃朗寧打電話了。
“勃朗寧先生,還是我,伊森莊園的弗萊迪·帕維特。等等,你先別掛電話,長話短說,我已經徵得家主同意,給您三倍的設計費。”
約翰·勃朗寧非常之不耐煩的說:“先生,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是你的家主的想法,永遠都不可能實現,因爲不可能!死了這條心吧,絕對不會出現一把,有重機槍性能、卻同手槍大小的槍械,這絕無可能!請再不要給我打電話了,否則我會通過關係,讓當地的警察去拜訪你。”
說完,直接掛斷電話。
此時的約翰·勃朗寧,已經63歲,花甲之年。
他的頭頂禿了,兩側的頭髮和鬍鬚花白。
但是,他的目光和瘦削的臉頰棱角,依然像鷹隼那樣犀利。
掛斷電話後,他摩挲脣上鬍鬚,陷入沉思。
他首先不認可那個莊園主的理念和想法,但同時還有個原因:
有人跟他打過招呼了,讓他絕對不要和伊森莊園有任何合作。
那人挑明瞭,這是約翰·摩根和約翰·洛克菲勒的雙重決定,同時也是美國大老闆的意願。
約翰·勃朗寧喃喃自語:“該死,這個莊園主,他還不知道,自己究竟招惹了什麼可怕的人物!可憐的傢伙,願上帝保佑他!”
在美國,那幾個人跺跺腳,地都會搖三搖。
那一羣掌握了這個國家的經濟命脈的傢伙,一旦聯合起來,連大羅都算不上什麼。
他們要對付伊森莊園的莊園主,約翰·勃朗寧認爲那人死定了,沒有人可以在這種圍追堵截下能夠倖免於難。
沒有人!
而弗萊迪·帕維特也陷入了苦惱當中。
他剛收到了來自西海岸的電話,是趙傳薪打來的。
趙傳薪告訴他,即將乘坐火車走陸路來紐約,用不多久就能到。
心煩意亂的他,起身出了屋子,在莊園裡散步。
來到花園處,他看見了本傑明·戈德伯格和馬庫斯·恩克魯瑪。
本傑明·戈德伯格一如既然的魂遊天外,對着天上的一片奇形怪狀的白雲怔忪發呆。
而馬庫斯·恩克魯瑪手裡此時正拿着一本《讚美詩》,這是本傑明·戈德伯格送給他的。
據說,是鎮子上學校里老師安排的課業,讓學生背誦一千句《聖經》裡的詩文,只要能背誦下來,就會獎勵一本《讚美詩》。
本傑明·戈德伯格輕而易舉的得到了這個獎勵,卻棄之如敝履,隨手就送人。
弗萊迪·帕維特看到了他們,眉頭不由得緊皺起來。
鎮子上的人,因爲這一黑一白的一對好友,詆譭說伊森莊園是藏污納垢之所。
歸根結底,還是因爲馬庫斯·恩克魯瑪的膚色和身份,以及他那不太靈光的腦袋。
愚昧的鎮民,甚至覺得是弗萊迪·帕維特施展了某些邪術,才導致本傑明·戈德伯格着了魔般的往伊森莊園跑。
起初弗萊迪·帕維特並不在意,但時間久了,難免也受到這些言論的影響。更何況,警長喬治·馬歇爾,三天兩頭的往莊園跑,一而再的逼迫他驅散這對好友。
弗萊迪·帕維特凝眉說:“本傑明,你怎麼不去學校讀書?”
本傑明·戈德伯格聽見了他的聲音後,回神說:“帕維特先生,今天學校講的內容,我都清楚了,所以我不想去。”
“……”
弗萊迪·帕維特拿這個天才少年沒辦法,他又對馬庫斯·恩克魯瑪說:“馬庫斯,高節茅的花瓣,掉落的到處都是。女傭們打掃進垃圾桶裡,她們力氣小搬不動,你去幫忙將垃圾倒掉。”
馬庫斯·恩克魯瑪趕忙起身,將《讚美詩》小心的揣進兜裡,儘管他根本不識字,但是這本書他卻寶貝的很。
本傑明·戈德伯格皺眉:“帕維特先生,我一向尊重你,可你爲什麼總是想方設法的拆散我和我的朋友?”
弗萊迪·帕維特語塞。
他總不好說,是因爲人言可畏,壓力山大吧?
正想着用什麼方式去搪塞。
卻見一個風度翩翩,氣質不凡的紳士,來到了莊園大門口。
他穿着考究的襯衫,即便眼熱的夏季,袖子也沒有挽起,袖釦是高爾夫球杆形狀,上面還鑲嵌着紅寶石。
他戴着遮陽禮帽,鬍子修剪整齊,皮膚細膩,從外表就能看出他的良好出身和不凡的生活品位。
比如弗萊迪·帕維特就知道,光是這個男人的鬍子,就一定用了貝魯姆剃鬚液,然後要用精油滋養、鬍鬚蠟定型,最後還要上法國卡隆牌子的古龍水。
這個男人手臂,被一個氣質溫婉的婦人攬住。
這個女人穿着極有層次感的絲綢長裙,也許是爲了應付鄉間小路的崎嶇,她沒有搭皮鞋,而是穿着一雙舒服的帆布鞋。
頭髮蓬鬆,髮飾精緻,臉蛋線條是柔美的鵝蛋臉,五官非常漂亮。
弗萊迪·帕維特見了愣了愣,覺得他們有些眼熟,好奇問:“我是伊森莊園的管家,請問二位有何貴幹?”
男人摘下帽子,開口說:“帕維特先生,我是本傑明的父親,我叫塞繆爾·本傑明。這是我的夫人,瑞秋·克維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