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來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家裡打了電話,確認了那個混蛋有沒有撤資的事。
得到的消息是他確實繼續向齊氏注資了,這一次他倒是說話算數。
不管方式和過程有多不堪,我終究還是達到了我的目的,我將手藏在被子裡作了一個勝利的手勢,爲自己加油打氣。
我要用自己堅強溫暖自己,世界太冷漠,能溫暖自己的,只有自己澎湃的靈魂。
這是我的第一個勝利,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我會有第二個勝利,凌雋就算是再狠,他也總會有自己的缺點,爸爸說過,只要是人,就一定會有缺點,只要有缺點,就一定會被打敗。我不敢奢望打敗他,但我至少可以找到自己的方式來和他抗衡,我要留下來,保證他不會再反悔,保證他不撤資。
“太太,這是您的衣服。”女僕推門而入,將疊得整齊的衣服放在我的牀邊。
“這不是我的衣服。”我說。
“是您的衣服,凌先生說過了,以後你在凌家只許穿這身衣服。”女僕說。
我又仔細看了一下那身衣服,心裡明白了,那衣服和女僕身上穿的是一樣的,也就是說,我以後在凌家的身份不再是女主人,而是女僕!
我這纔回憶起凌雋當時說的話:“你就留在凌家吧,我自有安排。”原來他所謂的安排,就是要我做他的女僕。
其實我無所謂,一個連死都不怕的人,別說是女僕,就算是讓我天天去涮馬桶,我也可以做到,“凌雋,你這個混蛋,有什麼招你儘管使出來就是!”我在心裡大叫。
但後來的事實證明我還是想得太簡單了。
我從小養尊處優,平時的任務就是讀書和玩樂,對於家務的事從來不曾接觸,有些看來起來極爲簡單的活,其他的人幹起來非常的輕鬆,但我親自去做,卻難於登天,兩天以後,我的手上多出幾個血泡,都是做家務磨出來的。
兩個女僕分別叫阿芳和阿菊,我並不知道她們的真名叫什麼,在凌家,所有的僕人都稱爲阿x,我從來沒有聽過誰叫出完整的名字,我猜想一方面是爲了方便叫喚,另一方面可能就是凌雋的因素了,他要讓所有的僕人明白,在這裡,你們唯一的身份就是我的僕人,你們的名字也只是一個代號,毫無意義。
這個混蛋果然是有極強徵服欲的人,也或許他根本就不能算是人,他是惡魔,沒有人性的惡魔。我一看到他,心裡就會腹誹:“你這樣的禍害怎麼不去死?”
“阿芳,我的書桌上怎麼會有水漬沒有擦乾淨?我不是說過不許用溼毛巾擦拭我的書桌的嗎?”那個混蛋從書房走出來,厲聲呵斥道。
阿芳沒有說話,只是怯怯地看了我一眼。
“那書桌是我擦的,不用溼毛巾,怎麼擦得乾淨啊?”我倒不是裝英雄保護阿芳,只是事實上那書桌確實是我擦的。
“阿進,你沒有跟她交待過,我的書房和臥室的傢俱需要專門的清淨劇來清潔嗎?”凌雋轉身看向管家,冷冷地說。
“這個……”阿進低下頭,不敢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