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8月3日,瀋陽市人民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正式宣佈:連續虧損10年、負債額超過全部財產2/3的瀋陽市防爆器械廠破產,並收繳其營業執照。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全國第一家正式宣告倒閉的企業。當年6月24日《人民日報》肯定了瀋陽市集體企業實行破產倒閉制度的試點,認爲這是當前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項大膽探索,爲國家企業破產法的制定實施積累和提供了經驗。
(本章完)
1986年8月3日,瀋陽市人民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正式宣佈:連續虧損10年、負債額超過全部財產2/3的瀋陽市防爆器械廠破產,並收繳其營業執照。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全國第一家正式宣告倒閉的企業。當年6月24日《人民日報》肯定了瀋陽市集體企業實行破產倒閉制度的試點,認爲這是當前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項大膽探索,爲國家企業破產法的制定實施積累和提供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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