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末說的有道理,男人翻臉變心比女人要快,而且翻臉以後不念舊情,他們是理性動物,這是他們的天性。有多少人說過女人心海底針,其實真正是海底針的是男人。
回到家以後,沈末拎着醫生開的那包治外傷淤青的傷,讓我換好家居服,然後幫我認真塗藥。
我們兩個現在有點純友誼的味道,在他身邊我穿得少一點,露得多一點完全沒有不適的感覺。我想,這可能和我整個身體都是他用錢重塑的有關係。
他很細心,用棉籤把藥水在我後背和腰上塗勻,然後說:“忍着點疼,我得用手把淤青塗開,可能會很疼的。”
“沒事,你推吧。”我看了看他手裡的鏡子,我的後背慘不忍睹。
沈末掌心很熱,每推一下我都疼得直抽涼氣,他弄了一會兒看我太疼了,轉移我的注意力說:“有沒有覺得咱倆特像武俠電影裡男女主角療傷?”
我一想也是,不由笑了出來:“要想給我療傷,你一定要內功深厚,不然可能兩敗俱傷哦。”
他正在推我後背的手一滯,笑着了笑說:“放心,兩敗俱傷以前,我一定把你治好,這麼不相信我的內力。”
我們兩個都笑了起不,沈末說得對,苦中不作樂,一輩子算白活。
第二天一早我打電話請了病假,開始宅在家裡養傷。根據醫生的估計一週以後我應該能化妝以後出門,現在我看了看鏡子裡的臉,打上厚粉底都遮不住的青紫。
頂着這張臉走在街上,一定會被人誤以爲我被家暴了。
這七天是我近一年以來過得最輕鬆愜意的日子,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後隨便做一點早飯,可以在陽光很好的庭院裡發一上午的呆,或者聽着音樂看看書,有時靜靜的想想事兒,時間嗖一下就到了中午。一般情況下,沈末中午會回來陪我午飯,畢竟他無名居的總店距離我們的住處不遠。下午沈末基本上不出門,會在他專門闢出來的茶室教我茶道。
說實話,看沈末喝茶本身就是一種享受。
他顏值高,有氣質,特別是拿起茶時,全身就像被鍍了金邊一樣,每一個動作都行雲流水,說不出來的好看。
茶室的花是他順路從花店帶回來的,每天一支,有時是玫瑰,有時是百合,有時是茶花,甚至很多時候帶的都是我不認得了。沈末喜歡白色、黃色、淺粉色、綠色,所帶的花也都是這幾個色系的,在禁+欲系的茶室裡,這一些花總給人一種說不出來的高貴和禪意。
我是不懂茶道,我只知道茶很喝,沈末很好看,在茶室呆着的時間過得極快,而且身心舒適愉躍。
這種全身毛孔都放鬆的感覺,自從長大以後基本上都沒體會過。
我明天就要上班了,沈末中午給我打電話讓我自主解決午飯,他下午晚回來一些,我滿口應下來。
他確實回得晚,差不多三點纔到家。
我自己不會喝茶,正依葫蘆畫瓢的沏了一壺沈末最愛的廬山雲霧坐在茶室裡裝十三。
下午三點多的太陽正好,不驕不躁,透過落地的玻璃窗照進屋子裡,一室暖色,滿目金光。
窗外是綠植,古樹矮藤,綠得讓人想醉。
目光所顧之處都是深綠淺綠嫩綠,屋子裡都是淺棕深棕米黃,沈末拉開茶室的門走進來,手裡拿着一枝綠色的絨球球,細看是花。
他隨手拿出已經焉掉的白山茶,把綠球球插進去,滿屋的氣氛頓時就變了。
真的是一屋清爽乾淨,眼睛都像洗了澡一樣。
“喝茶講氣氛的,否則如同牛飲。”他施然坐在我對面,把手機拿出來放在一旁說,“這幾天我不讓你管任何事,也不讓你想任何事,你做到了嗎?”
“做到百分之八十。”我認真的回答。
“不錯,我原先預計你只能做到五十。”沈末笑道,“明天你就上班了,重新投入到紅塵大染缸,我給你說點高興的。”
“什麼高興的事?”我追問。
沈末在我開始休息的第一天就說,讓我放下一切只管休息好,因爲一旦開始忙,我就幾乎不可能再有這種等日出等日落的自由時光了。
“那天在路上刻意截住你行兇的人,查出來了。”沈末說。
“誰!”我馬上問。
“我託人查的,花了五萬的消息費,從那輛套牌的車子開始查,終於給找出來了。”沈末說,“方建國做的,他沒想到的是自己搬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把他媽媽也拉扯進來,壞人自有壞人磨,就是這個道理。”
“方建國?”我心裡一凜,“他認出我了?”
“沒有,從我知道的情況來,他沒懷疑你,只是覺得視頻的事和你脫不了干係,又聯想到我以前和他做對過,覺得這一切都是我指使你做的,特意給我一個下巴威。”沈末說。
我原本以爲是沈末得罪的人報復到我頭上的,沒想到居然是方建國。
“他什麼時候變成這樣的,我真不知道。”我搖頭。
“對這種扮豬吃老虎的男人不要抱有幻想,他做這些事從上學時就有了,只不過外表一副憨厚樣,讓人都想不到是他。”沈末說,“你想再折磨他一段時間,還是說現在就把他送進去?”
我心裡一驚:“你有證據搞倒他了?”
“他膽子比我想得還要大很多,而且一直就是這種人,沒變。”沈末嘆了一口氣,“真不知道你當年怎麼會被他的外表矇蔽。”
我聽他這樣講,豎起了耳朵。
“可以先和我說一下你們是怎麼認識的,又是怎麼決定結婚的嗎?”沈末問。
他既然這樣問,那就說明我們認識的過程也是有貓膩的,於是理了一下思路,努力讓自己的敘述不偏離事實。
我和方建國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相親的時候我對他並無好感,只覺得他唯一的優點就是木訥和不善言辭,一副憨憨厚厚的樣子。
見面以後,又過了幾天介紹人來問我對他感覺如何,我只說了個一般,介紹人說他對我印象不錯,希望能和我相處一段時間,我當時很猶豫說要考慮一下。介紹人說等我的消息。
接下來沒幾天,我去上班的路上遭遇拎包黨,被那幫拎包的人搶走了包不說,手臂還被劃了一道大口子。
在早上,所有人都行色匆匆,我一個人站在街口哭得不成樣子。正準備報警時,方建國出現了,他一副與我巧遇的表情,然後送我去醫院,幫我給單位請假。
因爲手臂上的傷口很大,一段時間之內不能沾水,方建國自告奮勇,說要照顧我。被我推辭以後,他依然堅持每天來我假,幫我做飯洗衣服,收拾不多的家務。
就是這樣平淡的相處,讓我對他產生了一些好感。
等到我傷好以後,他藉機表達了想和我相處試試的意思,我也覺得對他印象不錯,雖沒有轟轟烈烈相愛的感覺,但好在有點相濡以沫,溫馨甜蜜的感覺,於是就應了下來。
自此以後,他對我更是上心,只要我說了想吃什麼,喜歡什麼,就巴巴地去找來買來給我,體貼到無以復加。
我本身經歷了代+孕一事,對男人對愛情也沒抱太大希望,在那個時候真心覺得方建國是一個不錯的老實男人。又想到自己手裡畢竟有一些錢,兩人如果能這樣活下去,也不錯。
於是在相處幾個月以後,他求愛我就應了下來。
這一切在我眼裡,都是水到渠成的事。
我說完了,看着沈末,不知道他對此如何評價,是說我傻,還是罵我天真。認識一個男人不去了解他的過去,就敢決定結婚,這心大的也是沒了誰了。
我沒想到的是沈末先嘆了一口氣說:“我知道,你當時不去追問他以前都發生過什麼,是因爲你自己的以前也有一段黑歷史。”
“是這種心理。”我說。
沈末能說出這樣的話,充分說明他是一個細心到極致的人。
“但是你想不到的是,這看似正常的,沒什麼大巧的一切都是有人安排的。方建國在認識你以前就知道你曾經代孕,而且手裡有一筆錢。”沈末看着我。
他話音一落,我就五雷轟頂了。
這個消息太震撼,我真的大腦一片空白。
“以他的條件,找對象最多門當戶對,小康之家,想要有現成的第一桶金並不容易,他把你當成獵物,先通過熟人介紹熟人的手段,讓你和他相親,然後安排了接下來的一切。一開始,他對你就勢在必得。”沈末說,“我知道這一切對你衝擊太大,消化一下我再繼續說。”
我確實需要消化一下,沈末所說的內容已經超出我的想像力了。方建國真的有這麼深的心機?他和我的一切都是計劃好的?那他怎麼會裝得跟完全不知道代+孕的事一樣?他需要有多好的演技?還有他是從什麼地方知道我代+孕,並且有一筆錢的?
這一堆問題在腦海裡滾出一個又一個,我的腦子現在就像一鍋開水,翻出來的全是自己解答不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