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7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七五”普法規劃),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任務,是實施“十三五”規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體制,確保“七五”普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要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爲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爲衡量幹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爲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切實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堅持從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引導青少年從小掌握法律知識、樹立法治意識、養成守法習慣。要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等法治創建活動,全面提高全社會法治化治理水平。要推進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促進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創新,不斷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實效。要通過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建設法治文化,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基礎作用,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爲順利實施“十三五”規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全文如下。
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全國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2011—2015年)順利實施完成,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得到深入宣傳,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廣泛開展,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不斷深化,法治創建活動全面推進,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重要部署,對法治宣傳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確了法治宣傳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務和重要措施。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爲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十八屆五中全會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要求法治宣傳教育“要創新宣傳形式,注重宣傳實效”,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指明瞭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相比,有的地方和部門對法治宣傳教育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到位,普法宣傳教育機制還不夠健全,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對於服務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爲做好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國新要求,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紮實推進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推進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推動工作創新,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基礎作用,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爲“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爲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貢獻。
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普法宣傳教育機制進一步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性進一步增強,依法治理進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觀念和全體黨員黨章黨規意識明顯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
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更好地服務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爲全面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 堅持依靠羣衆,服務羣衆。以滿足羣衆不斷增長的法治需求爲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羣衆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使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爲黨員羣衆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並舉。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理有機結合,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和黨內法規建設活動中,引導黨員羣衆在法治實踐中自覺學習、運用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提升法治素養。
—— 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根據不同地區、部門、行業及不同對象的實際和特點,分類實施法治宣傳教育。突出抓好重點對象,帶動和促進全民普法。
—— 堅持創新發展,注重實效。總結經驗,把握規律,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理念、機制、載體和方式方法創新,不斷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力戒形式主義。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的高度,對全面依法治國作了重要論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爲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科學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要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增
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深入學習宣傳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宣傳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黨內法規建設的生動實踐,使全社會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更好地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二)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首要位置,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深入宣傳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理念,宣傳黨的領導是憲法實施的最根本保證,宣傳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和我國的國體、政體,宣傳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憲法基本內容,宣傳憲法的實施,實行憲法宣誓制度,認真組織好“12·4”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活動,推動憲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提高全體公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教育引導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以憲法爲根本活動準則,增強憲法觀念,堅決維護憲法尊嚴。
(三)深入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堅持把宣傳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爲法治宣傳教育的基本任務,大力宣傳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法規。大力宣傳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法律法規,提高人民有序參與民主政治的意識和水平。大力宣傳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法規,推動全社會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促進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傳依法行政領域的法律法規,推動各級行政機關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爲、法無授權不可爲”的意識,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大力宣傳市場經濟領域的法律法規,推動全社會樹立保護產權、平等交換、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等意識,促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促進經濟在新常態下平穩健康運行。大力宣傳有利於激發文化創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宣傳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安全、扶貧、慈善、社會救助和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提高全民安全意識、風險意識和預防能力。大力宣傳國防法律法規,提高全民國防觀念,促進國防建設。大力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維護民族地區繁榮穩定,促進民族關係、宗教關係和諧。大力宣傳環境保護、資源能源節約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推動美麗中國建設。大力宣傳互聯網領域的法律法規,教育引導網民依法規範網絡行爲,促進形成網絡空間良好秩序。大力宣傳訴訟、行政複議、仲裁、調解、信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引導羣衆依法表達訴求、維護權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傳播法律知識的同時,更加註重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樹立法治意識,大力宣傳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責衆”、“人情大於國法”等錯誤認識,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四)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適應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新形勢新要求,切實加大黨內法規宣傳力度。突出宣傳黨章,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尊崇黨章,以黨章爲根本遵循,堅決維護黨章權威。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各項黨內法規,注重黨內法規宣傳與國家法律宣傳的銜接和協調,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範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五)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以宣傳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推動法治實踐爲主旨,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充分發揮法治文化的引領、薰陶作用,使人民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法律。把法治文化建設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法治文化與地方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融合發展。繁榮法治文化作品創作推廣,把法治文化作品納入各級文化作品評獎內容,納入藝術、出版扶持和獎勵基金內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利用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等契機開展法治文化活動,組織開展法治文藝展演展播、法治文藝演出下基層等活動,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法治文化需求。把法治元素納入城鄉建設規劃設計,加強基層法治文化公共設施建設。
(六)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法律條文變成引導、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則,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等法治創建活動,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進一步探索鄉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教育引導基層羣衆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發揮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發揮社會組織對其成員的行爲導引、規則約束、權益維護作用。
(七)推進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基本原則,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促進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爲全面依法治國創造良好人文環境。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發揮法治在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爲懲戒機制。
三、對象和要求
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是領導幹部和青少年。
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爲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爲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把法治教育納入幹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必訓內容,在其他各類培訓課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內容,保證法治培訓課時數量和培訓質量,切實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切實增強國家工作人員自覺守法、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加強黨章和黨內法規學習教育,引導黨員領導幹部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自覺遠離違紀紅線。健全日常學法制度,創新學法形式,拓寬學法渠道。健全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企業可設立公司律師。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爲考覈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內容。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爲衡量幹部德才
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爲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
堅持從青少年抓起。切實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制定和實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確保在校學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識教育。完善中小學法治課教材體系,編寫法治教育教材、讀本,地方可將其納入地方課程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範圍,在小學普及憲法基本常識,在中、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識內容,使青少年從小樹立憲法意識和國家意識。將法治教育納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加強法治課教師、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長、法治輔導員培訓。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和社會實踐活動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開學第一課、畢業儀式中有機融入法治教育內容。加強對高等院校學生的法治教育,增強其法治觀念和參與法治實踐的能力。強化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和網絡建設。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從不同羣體的特點出發,因地制宜開展有特色的法治宣傳教育。突出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引導他們樹立誠信守法、愛國敬業意識,提高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能力。加強對農民工等羣體的法治宣傳教育,幫助、引導他們依法維權,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
四、工作措施
第七個法治宣傳教育五年規劃從2016年開始實施,至2020年結束。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本規劃,認真制定本地區本部門規劃,深入宣傳發動,全面組織實施,確保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一)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和人民團體要在普法教育中發揮職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開展羣衆性法治文化活動。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協調協作機制,根據各自特點和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加強各級普法講師團建設,選聘優秀法律和黨內法規人才充實普法講師團隊伍,組織開展專題法治宣講活動,充分發揮講師團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引導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服務人員、大專院校法律專業師生加入普法志願者隊伍,暢通志願者服務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願者優秀團隊和品牌活動,提高志願者普法宣傳水平。加強工作考覈評估,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考評指導標準和指標體系,完善考覈辦法和機制,注重考覈結果的運用。健全激勵機制,認真開展“七五”普法中期檢查和總結驗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工作。圍繞貫徹中央關於法治宣傳教育的總體部署,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基礎制度,加強地方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制定和修訂工作,制定國家法治宣傳教育法。
(二)健全普法責任制。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在執法司法實踐中廣泛開展以案釋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審判、行政執法、糾紛調解和法律服務的過程成爲向羣衆弘揚法治精神的過程。加強司法、行政執法案例整理編輯工作,推動相關部門面向社會公衆建立司法、行政執法典型案例發佈制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普法責任,各行業、各單位要在管理、服務過程中,結合行業特點和特定羣體的法律需求,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廣播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和手機媒體等大衆傳媒要自覺履行普法責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製作刊播普法公益廣告,開設法治講堂,針對社會熱點和典型案(事)例開展及時權威的法律解讀,積極引導社會法治風尚。各級黨組織要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切實履行學習宣傳黨內法規的職責,把黨內法規作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正面典型倡導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爲黨內法規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三)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創新。創新工作理念,堅持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人民羣衆生產生活,努力培育全社會法治信仰,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實效。針對受衆心理,創新方式方法,堅持集中法治宣傳教育與經常性法治宣傳教育相結合,深化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的“法律六進”主題活動,完善工作標準,建立長效機制。創新載體陣地,充分利用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憲法法律教育中心。在政府機關、社會服務機構的服務大廳和服務窗口增加法治宣傳教育功能。積極運用公共活動場所電子顯示屏、服務窗口觸摸屏、公交移動電視屏、手機屏等,推送法治宣傳教育內容。充分運用互聯網傳播平臺,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運用,推進“互聯網+法治宣傳”行動。開展新媒體普法益民服務,組織新聞網絡開展普法宣傳,更好地運用微信、微博、微電影、客戶端開展普法活動。加強普法網站和普法網絡集羣建設,建設法治宣傳教育雲平臺,實現法治宣傳教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和共享。適應我國對外開放新格局,加強對外法治宣傳工作。
五、組織領導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定期聽取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綜合績效考覈、綜治考覈和文明創建考覈內容。各級人大要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健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體制,加強各級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機構建設。高度重視基層法治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切實解決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二)加強工作指導。各級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每年要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情況向黨委(黨組)報告,並報上級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各相關部門的積極性,發揮各自優勢,形成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創新發展的合力。結合各地區各部門工作實際,分析不同地區、不同對象的法律需求,區別對待、分類指導,不斷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基層、深入羣衆調查研究,積極解決問題,努力推進工作。認真總結推廣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和帶動作用,推進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深入。
(三)加強經費保障。各地區要把法治宣傳教育相關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把法治宣傳教育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積極利用社會資金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參照本規劃進行安排部署。
(《人民日報》2016年04月18日01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