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婦女權益保障法》對農村婦女相關財產權益方面有哪些規定?
針對婦女因婚姻狀況帶來的權益受侵害問題,《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爲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