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給羣衆評判
習近平指出:“人民是我們黨的工作的最高裁決者和最終評判者。”人民羣衆是興黨興國的智慧之本、力量之源。黨員領導幹部做得好不好,形象如何、作風怎樣、是否清廉,人民羣衆感受最真切、最有評判權和發言權。
把評判權交給羣衆,貴在真心實意。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有能力評判。比如,南昌市公安局在行風評議中被評爲倒數第一後,通過大討論統一思想端正態度,狠抓思維導向,在小事積累上下工夫,形成“馬太效應”;狠抓典型培育,在潛移默化上下工夫,形成示範效應;狠抓紀律懲處,在落實責任上下工夫,形成警示效應。運用信息化平臺,創建“羣衆滿意度短信服務測評系統”,每天實時對每位民警執法服務情況進行短信自動回訪,對羣衆不滿意的事件進行責任倒查,用回訪來監督民警的執法服務情況,真心實意地把警務工作的評判權交給人民羣衆,取得了良好效果。
把評判權交給羣衆,根本在於羣衆滿意。把人民羣衆滿意作爲檢驗黨政工作的第一標準,堅持人民羣衆利益至上原則,是社會賦予黨的歷史使命。能不能把羣衆滿意作爲第一標準是檢驗黨員領導幹部黨性是否堅強、作風是否優良的關鍵。無論是大事還是小事,只要涉及羣衆的利益,就要堅持把羣衆滿意作爲第一標準,這不僅是態度問題,還是政治立場問題。黨員幹部要牢固樹立“讓羣衆滿意是第一標準”的政績觀、事業觀和工作觀,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在行動中堅決落實,以羣衆滿意爲第一標準,加強自身建設。
要讓羣衆滿意,首先要加強黨員自身建設。習近平指出,在人民面前,我們永遠是小學生,必須自覺拜人民爲師,向能者求教、向智者問策。黨員幹部要在工作中少走彎路,少交學費,必須充分尊重人民所表達的意願、所創造的經驗、所擁有的權利、所發揮的作用
,自覺接受人民羣衆的監督。這就要求我們尊重羣衆的主體地位,保障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堅持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切實維護好羣衆的利益。羣衆提出的意見只要對從嚴治黨有好處,我們就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
要讓羣衆滿意,各級黨員幹部要暢通羣衆監督渠道。羣衆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有意見,應該歡迎他們批評指出,要正確對待和妥善處理羣衆的意見和建議,使羣衆的呼聲能及時得到處理,保證決策更加科學合理。劉雲山指出:“羣衆的意見就是我們的鏡子”, “要堅持開門搞活動,走進基層第一線、走進羣衆之中,對照羣衆的意見找差距,對照羣衆的要求去整改”。只有對照羣衆這面“鏡子”,才能真正達到“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否則忙活半天,可能還會是衣冠不正、身上不淨、舊病未除。此外,要讓羣衆滿意還要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大黨務、政務的公開透明度,並且積極鼓勵羣衆參與監督,對於打擊報復羣衆監督的行爲予以嚴懲,讓羣衆參與監督無後顧之憂,爲羣衆監督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保證羣衆監督的實效性,從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開創新局面。
要讓羣衆滿意,黨的決策就要科學合理。黨員領導幹部對於羣衆持什麼態度,直接影響着決策指向。只有依靠羣衆,相信羣衆,汲取廣大人民羣衆的智慧,才能確保決策的科學合理。一個人經驗再豐富,也有考慮不周的時候。人民羣衆在實踐中創造的經驗,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因此,領導幹部在制定決策方案時,要有甘當小學生的精神,放下架子,撲下身子,真心實意拜羣衆爲師,虛心向羣衆學習,廣泛聽取黨員、羣衆、基層幹部的意見和建議,發揮諮詢研究機構、專家學者、社會聽證在決策過程中的作用,順應羣衆的要求,符合羣衆的意願,進一步提高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
策水平,這樣制定的決策才能反映最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才能不斷提高羣衆的滿意度。
要讓羣衆滿意,就要努力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關係到人民羣衆的滿意度和幸福感。習近平指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領導幹部必須切實地以民生爲大、民生爲重,這是爭取和贏得民心最重要的陣地。政府工作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是最大的民生實事,黨和政府的溫暖需要通過一件件工作實事帶給羣衆。因此,政府工作要堅持以人爲本,時刻把老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上,帶着感情、帶着責任,爲老百姓提供服務,爲老百姓解決問題;要切實增強羣衆觀念、服務意識和務實作風,以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解決老百姓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真正落到實處,必須出實招,下實功,着力制度設計和體制創新,才能將各項舉措真正轉化爲廣大人民羣衆看得見摸得着的實實在在的利益。
總之,全面從嚴治黨需要發揮人民羣衆的監督作用。黨和人民的事業能不能順利發展,關鍵就在於我們黨能不能始終保持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能不能充分依靠人民,發揮人民羣衆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讓羣衆滿意是我們黨做好一切工作的價值取向和根本標準,羣衆的眼睛是雪亮的,羣衆意見是一把最好的尺子。依靠人民羣衆,保持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就要暢通羣衆建言獻策和批評監督的渠道。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表現都要交給羣衆評判。羣衆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有意見,應該歡迎他們批評指出。羣衆發現黨員幹部有違紀違法問題,要讓他們有安全暢通的舉報渠道。羣衆提出的意見只要對從嚴治黨有好處,就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要將評判權交予羣衆,讓羣衆參與,讓羣衆監督。只有織密羣衆監督之網,開啓全天候探照燈,才能讓“隱身人”無處藏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