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沒有責任心的人,哪怕擁有再轟轟烈烈的愛情,卻也僅僅只是虛幻的心理愛情而已。
永遠都沒辦法好好的維持一段婚姻。
而在這個世上,或許有人可以一輩子不結婚,不和任何人締結婚姻上的關係,但是卻沒有人能談一輩子的精神戀愛,感情到了某種程度,總是要落實到生活當中,否則就是虛無縹緲的,沒有半點真實的存在感。
所以,穆氏家族在剛剛崛起的民國時期,就很瞧不上那個時候的新潮年輕人口口聲聲喊着自由戀愛的樣子,更看不上那些明明已經有了妻兒,卻爲了所謂的自由戀愛,不惜逼迫妻子離婚,連自己的孩子和父母都可以拋之腦後不管不顧的人。
爲了防止自己的家族裡也同樣出現這種爲了愛情連良心都喂狗吃了的不肖子孫,穆家的老祖宗特意留下了一道家規,嚴厲禁止隨意休妻的行爲,一旦發現有穆家子孫敢這樣做,立即清理門戶,庶子不得繼承家業,只有明媒正娶的正妻所生下的子嗣方可繼承家業。
這也就是穆家家規的最早由來。
在民國時期,是不存在私生子這種說法的,除了正室妻子所生的嫡子之外,只有庶子庶女和外室子女的說法。
庶子庶女就是小妾所生的兒女。
因爲民國時代距離古代太近,又是一個混亂的時代,根本沒有什麼系統的婚姻規定。
所以,民國時代的男人其實就和古代男人沒區別,只要自己心裡想,又足夠有錢養得起一堆女人和她們所生的兒女,那麼隨便納多少妾室、姨太太都沒問題。
所以“私生子”這個稱呼完全沒有市場,只有一個個姨太太所生的庶子庶女,拋開她們妾室的身份不提,她們生下的庶子庶女和現代情婦小三所生的私生子女也沒區別。
至於外室子女,則是比庶子庶女更低賤一等的存在的。
在古代和民國,外室一般都是身份極其低賤、連給人做妾都沒資格的女人才會當的,比如青樓女子,亦或者是家裡有人犯罪、連累家人的罪人的子女。
她們的身份太過低賤,稍微高一點的家門都不會允許自己的兒孫把這種身份的女人帶回家做妾,但如果他們的兒孫又對這樣身份低賤的女人有感情,剛剛就會選擇在外面偷偷買一處宅院,把女人藏在裡面,私下幽會。
這種不能堂堂正正進家門、但是又被男人包養的女人,在古代就被稱之爲外室。
她們是比男人納的小妾、姨太太還要低賤一等的存在,甚至連古代賣身爲奴的人都比不上,而她們所生下來的兒女,也被稱之爲外室子女。
因爲外室女人的身份太過低賤,在尤其重視身份和血統的古代,自然就會連累她們的兒女,讓人覺得她們生下的孩子也是低賤的。所以,外室子女往往都很難獲得父親家族的認可,甚至都不能跟隨父姓,哪怕是在現代同樣被視爲私生子的庶子庶女都比他們高貴無數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