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元義的屍首,被送到鉅鹿郡。
十萬信徒爲他起靈。
張角跪坐在神壇上,拳頭用力低着眉心。
他知道這意味着什麼,也知道漢廷數萬精兵正在行軍的路上,但他不怕。
馬元義不是他的信徒,他心知肚明。但馬元義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大的支持者。
最好的,志同道合,就這麼……沒了。
他就連一滴眼淚都不能掉,他是不是張角,他是大賢良師,他是代中皇太一行走於世的聖人。
聖人不能掉眼淚。
這搭在鄉野的高聳神壇之下,數千威武雄壯頭戴黃巾的男子引頸望之,只求多看一眼大賢良師的真容。
……
年輕時張角並不是個有野心的人,寒門出身的讀書人,如同這天下的芸芸衆生一般,付出萬分辛勞的努力,比名門嫡子付出的要多得多,然而……沒有用。
士族把持了所有的仕官可能,想做官,簡單,得到他們的推薦就行了。士大夫們各個互相清議,圍成一個利益集團,他們霸佔了所有的資源。沒有人在乎你讀書讀了多少年,學問再高抵不過一個金鑰匙的出身。宦官將自己的親屬門客安插在州府之中,士族又有什麼不一樣呢?
有時士族更讓人可恨,宦官把持朝政可以肆意的罵,士人把自己家裡的廚子塞進州府做功曹又當如何呢?
一介寒門出身的張角不懂如何去阿附他人,他讀一輩治國韜略,也只能在鄉野中教教孩子罷了。
但他不怪,真的不怪,傳道解惑,亦是他所希望的生活。
熟讀儒家經典之後,他又學習了醫術,不能爲官治政一方保一地清流就算了,救死扶傷難道不也是實現人生價值的方法嗎?
上山採藥時偶然發現了太平經書,其中微言大義,其中的太平盛世令人心動……沒有壓迫,沒有奪取,人人公平的大同社會深深打動了年輕的張角。
二十三歲的張角立下了自己的志向……時至今日,他還記得他如獲至寶一般將《太平經》拿給馬元義看時的興奮,但他看到了馬元義眼底的不屑。
“省省吧張角,你一點名聲都沒有,能雲遊治病救人之死傷已經很好了。想要救國育民,不可能的。”
“要怪,就怪我們沒有生在高門之家吧。”
但他沒有放棄,一邊給鄉人治病,一邊抱着經書苦讀,日子彷彿回到少年時只知埋頭讀書的日子,輕鬆,快樂。
匆匆六年時間如白駒過隙,他將整條太平經七卷經書融會貫通,最終依照教義將書簡一把火焚的乾淨,混合符水吞了下去。
他有了新的理想,他要傳教,將儒道兩家合二爲一,將傳教與醫人合爲一體。
Www● ttka n● C 〇
二十歲的馬元義下巴剛剛冒出青茬,他說:兄長,你別想了,安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吧,你成功不了的。
一樣年輕的張角不願,他不願就這樣面對不公。
他說:我知道佈道天下很難,可如果我去做,也許就多一份還天下太平的可能啊!多做一點,也許我努力了就會有人信啊!哪怕最後不會成功,垂暮之年也不會對着斑白雙鬢後悔!如果連我都不去傳道,那麼天下太平永遠就只能是個笑話,沒有努力去做過的怎麼能說知道自己不能成功就放棄了?成功與否,我都要去做,哪怕窮盡一生卻依舊如此,但求問心無愧!
馬元義信了,那一年張角二十九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