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奇怪,平時哥哥下夜班都很早了,今天怎麼還沒有看到?這個時候小區大門口,居然也沒有一輛出租車!?”
王倩揹着準備帶給同學的禮物,墊着腳在格林小院大門口眺望,街上的路燈剛剛熄滅,除了一些早行起來鍛鍊的人,很少有出租車路過。
而最早一班公交車到這裡時候,估計也到了七點了,那個時候往大學城肯定是來不及了,王倩這個時候有點後悔,早知道大哥有事,出租車這麼難等,自己昨晚上趕回到學校就好了。
“妹子,你要去哪裡?我看能不能讓你坐順風車?”
一輛白色的跑車停在了王倩的身後,王倩轉過頭來正好看到,格林小院的關上大門,那麼這一輛車是從格林小院子開出來的?
王倩從搖下的車窗裡,看到一個很瘦,卻很有朝氣的年輕人,有幾分面熟,正衝着她笑。
“謝謝,我等出租車,應該很快就能到了,你先走吧!”
王倩眉頭皺了一下,作爲女孩子,她自然是不會上陌生人的車,這人雖然從格林小院子出來,但是自己並沒有見過他,而且自己要去大學城,不可能那麼巧!
所以即使自己等車是望眼欲穿,但是王倩還是十分理智的拒絕人家好意!不管怎麼說,自己剛搬到這裡來,又是一個女孩子,還是小心一點好。
王倩看着那白色跑車的主人,睜大一雙眼睛看着她,笑着說道:“我認識你,你是新搬來的,十六號別墅那戶人家,昨天的黑松露好吃嗎?我就住在你家附近,我家是4號別墅!昨天給你送東西的,是我的大哥!”
王倩愣住了,再看了那年輕人一眼,心裡恍然大悟,難怪自己總覺得這個瘦瘦的年輕人,有點面熟,原來他和昨天送禮物過來的中年人,長的真的很像!
這個年輕人,看起來也就比自己大三四歲,給人以瘦而清高的感覺,但是他的身上有一種很乾淨的味道,就像早晨竹林中那種清香,讓人感覺很舒服!
“謝謝你家送的黑松露,我們很喜歡,我要去大學城,可能和你不順路,你要是有事情的話,還是先去忙吧,等下個星期我回家後,會和母親登門感謝你們禮物!”
王倩一聽到這個年輕的話,露齒一笑,昨天的黑松露確實很好吃,而且周杰大驚小怪的,說這黑松露價比黃金,那這一份禮物還真是貴重,昨天母親就說了,等到有空後,要準備一份重禮回送人家!
鄰居之間相處,也不能想着占人家便宜!
“大學城?不會這麼巧吧,我剛好要去上班,要不我順路帶你去?”
那個年輕人眼睛一亮,驚喜的喊了一句,並且解釋說自己是江城大學歷史系的助教,今天星期一,剛好要去上班。
王倩也睜大眼睛,滿臉驚喜,真沒有想到自己的運氣這麼好,新家搬到格林小院,一大清早去上學,還能遇到一個大學城的,而且昨天人家還特意送禮物來了!
“好,那就麻煩你了,我就搭乘你的免費車了!”
王倩嘻嘻一笑,她也覺得這個世界好奇妙,這昨天剛收到人家送來的黑松露,今天上學就又遇到了,還剛好解決了自己的燃眉之急。
“汪汪汪……”
王倩這剛打開車車門,就發現自己裙子被湯圓扯住了,這小東西居然不捨得自己離開?
“好了,湯圓,誰叫你要跟着出來,趕緊回去吧,我哥一會就回來了!”
王倩蹲下身子,逗着湯圓,示意它離開,在王倩的心裡,這湯圓特別聰明,而且聽的懂人話,根本就不用擔心他走丟了!所以出小區大門的時候,自己才讓它一起跟着!
沒想到這調皮的湯圓,臨到自己上車的時候,居然學會耍賴皮,扯住自己的裙子不讓走,而且力氣用的特別大,把王倩的中裙差點就扯下來了,弄得她臉一下子紅了。
王倩心裡暗自後悔,平時自己太寵着湯圓了,這會都知道調皮使壞了。
“湯圓,別鬧了,我一會上學要遲到了,你就在這裡等着我個哥,他應該一會就回來了!”
王倩雖然喜歡湯圓,但是現在已經六點多鐘了,再不抓緊時間,真的要遲到了,所以王倩趕緊把湯圓推開,然後自己坐上跑車的副駕上,還沒有等關上車門,湯圓一下子跳上了車,穩穩的落在副駕的座椅下面。
然後一雙會說話的大眼睛,忽閃忽閃的望着王倩,似乎在說,我就要和你在一起!
“湯圓,別鬧了,趕緊下車吧!”
王倩是又氣又急,想伸手把湯圓抱下來,卻看到它一下子跳到了自己的膝蓋上,然後眼睛盯着開車的鄰居,“汪汪汪”的叫喚起來,弄得王倩有些尷尬的笑笑,
“我叫王倩,這是我家的湯圓,給慣壞了,平時不是這個樣子的,你不要見笑了,還是開車吧……”
王倩幾次三番都不能把湯圓弄下車,加上自己很喜歡它,想着乾脆把湯圓帶到宿舍去,反正宿舍裡也沒住幾個人,而且女孩子都喜歡小狗,大家應該不會反對的。
“我叫君永壽,這小狗很可愛,反正大學城也有學生養狗,你只要讓它乖乖的,應該沒事的!”
原來這個鄰居叫君永壽,有些奇怪的姓名,不過王倩很快就記住了,她卻沒有注意到懷裡的湯圓,默默的也在記這個年輕男人的名字。
王凡在江邊和末日聊得很投機,他怎麼也無法把這個相貌俊美異常的末日,和那天早晨遇到的殭屍聯繫在一起!
“恩,血珠對殭屍是很有用,我想知道你有多少像這樣的血珠?”
王凡有些好奇,末日想向自己購買血珠,而龜丞相說只有殭屍王族纔有心頭血珠,那麼末日應該也有這東西,他既然有,又何必要向自己購買?
“恩,我有三千多顆血珠,但是這東西對於我們來說,自然是多多益善,何況我這血珠還不算是最多的,真的到了大場面,根本就不夠用!你把血珠賣給我,那東西只有在我手裡,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
末日眼睛看着王凡,心裡卻是有點緊張,只有他心裡知道,王凡手裡的血珠,肯定是凱撒的心頭血,雖然凱撒也有上千顆血珠,丟失十多顆也不會要了他性命,但是心頭血不像其他東西,想增加很難,想失去卻很容易。
所以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那個殭屍也不願意失去心頭血!而自己買回這血珠,可以自己煉化,據爲己有,也可以還給凱撒,到時候多少會點他都願意出!
“你都三千多血珠了,還想在我手裡購買,我看還是算了吧,這十多顆血珠我還是自己留着用,哪一天被欺負了,就弄些殭屍出來,就是嚇唬人也是不錯的……”
末日聽到王凡說出這麼荒唐的理由,知道他是不想出售手裡血珠,只能在心裡嘆息一聲,這下凱撒的血珠,怕是再也弄不回去了,不過現在小玲在三界超市,自己和王凡可以說是一條繩子上的螞蚱,要是他真的有事,小玲也會受到影響。
但是凱撒算是自己的堂弟,這一次來到江城,還住在自己的家裡,這要是出事或者是大敗而歸,估計自己心裡也不好受,所以末日一聽到,凱撒來江城的目的時,他就覺得是左右爲難!
不過末日在心裡安慰自己,凱撒也是千年殭屍,而且法力不比自己低,他要是想殺王凡,勝算很大,而且就算殺不了王凡,他想全身而退,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站在江邊,迎接早晨第一絲霞光,馬小玲看着末日栗色的頭髮上,被清晨的霞光染上一種絢麗顏色,她的心裡一軟,然後不由伸出小手,放到了末日的手心裡。
末日回頭看着馬小玲,捏着她溫柔的手,看着她萌萌的外貌。終於在心裡下定了決心,這一次要保住王凡,至於凱撒,雖然和他血脈相近,但是他即使完成不了任務,最多也就是勞而無功,絕對不會有性命之憂。
而王凡卻不一樣,他要是死了,雖然三界超市非常神奇,有很多起死回生的商品,但是凱撒既然是衆神交易所派來的,那麼他肯定是有萬全之策,王凡要是有個閃失,那麼小玲肯定就沒有希望留在三界超市!
爲了自己,也爲了小玲,爲了心裡哪怕只有一絲的希望,末日也願意拼一把,所以王凡是萬萬不能有所閃失的!
“王凡,有件事情我要告訴你,你還記得衆神交易所嗎?”
“記得,那個大魔法師杰特曼,不是衆神交易所的嗎?而且上次你還告訴過我,衆神交易所的一些事情,怎麼了,難道他們又要搞鬼,來搶三界超市的生意嗎?”
那個記憶力超羣的杰特曼,王凡的印象很深,中秋節活動要不是自己策劃配合好,三界超市那次做活動,就差點爲他人做嫁衣了,上一次杰特曼勞心費力卻徹底失敗後,他還不死心嗎?
“這一次衆神交易所,目標不是三界超市而是你!”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