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王朝草創的初期,受限於衆多侷限,大唐王朝的各項制度都是極爲不完善的,然後很多制度都是帶着濃郁的山溝兒戲味。
後來李軒逐步對大唐王朝的各種體制進行了改革,比如說建立內閣,設立了遠遠超過傳統王朝的九部,現在內閣各部更是增加到了十三部。
再披着復古的名義,實際上行軍權集中的樞密院制度,再到建立海軍統帥部,並把兵部分拆爲陸軍部以及海軍部!
目前大唐王朝的中樞,構成是複雜中帶着簡單,直接嫡屬於皇帝統轄的中央機構有:內閣十三部,督察院,翰林院,樞密院,海軍統帥部。
而內閣十三部則是分別爲:
巡警部:負責執法,維護地方治安,鎮爆等事務,因爲該部轄有大量的地方巡警,其人數也是大唐王朝裡行政部門最多的一個機構。
法務部:負責法律制定、監獄管理、法律援助、審判等任務。
再加上一個不屬於內閣,而是歸屬於皇帝直轄,並在各地方建立了直屬機構,負責監察百官貪贓枉法,並對各類刑事案件提起公訴的督察院,共同構成了大唐王朝的司法機構。
吏部:依舊保持了傳統只能,掌管官員的考覈、升遷任用等事。
禮部:負責教育、禮儀事宜。
戶部:主要負責民政事務。
工部:負責重大工程的營造、國有工廠的管理、交通水利的建設。
農部:負責農業、畜牧業、林業、漁業等事務。
稅部:這是大唐王朝裡目前最爲重要的部門之一,負責徵稅,乃是大唐的錢袋子,徵糧司下屬的稅務稽查隊,更是大唐王朝的第四大武裝力量,在各地擁有總數超過五千人的僱員,戰鬥力僅次於大唐陸軍、大唐海軍、皇家近衛軍之下,在南方數聲都是赫赫有名的存在。
商部:則是專司於工商事務,引導民間的工商業有序健康發展,同時負責和外部勢力的官方貿易,比如向洋人採購槍炮,採購各類戰略物資,同時向海商們出口各類大唐的商品,就是商部的一大責任。
外務部:這是宣平三年年初才建立的部門,主要負責外交事務,包括和藩國、洋人的外交往來。
然後,則是帶有軍方色彩的陸軍部以及海軍部了,這兩個部門的權限大體類似,都是以招募士兵,安排退伍士兵的生活,保持大唐軍方在地方上的影響力爲主。
上述一共十三個部,共同構成了大唐王朝的內閣!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大唐王朝實際上並沒有官方名義上的內閣,只有一個御書房,部分重臣值守禦書房,不過在很多人看來,這個御書房實際上也就是內閣了,因爲十三部的摺子大多都是會先傳到御書房裡,讓值班的大臣們批閱後,纔會呈交翰林院。
但是御書房的值班大臣,只有一個空名,沒有品級也沒有待遇,來去全憑李軒一句話,實際上主持御書房工作的乃是柳八苟,而柳八苟的本官則是中極殿大學士,兼任吏部尚書。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不是隻有大學士才能進入御書房,更不是說大學士就一定能夠進入御書房,比如說軍方的曾子文以及包義奮,他們可是武將,沒有什麼大學士頭銜的。
此外最近被李軒調入御書房值班的新任稅部尚書錢祧裡,他可沒有大學士的頭銜!
而王文華則是大學士,但是他卻是被李軒踢出了御書房!
目前大唐王朝裡的大學士,只有三個,分別是柳八苟、錢夢久、王文華,短時間,李軒也沒有增設大學士的打算,李軒是打算弱化大學士這個頭銜。
他搞的御書房值班大臣,實際上就是大唐王朝版本的軍機處,而且還是權力弱化的軍機處。
他喜歡抽調誰進入御書房,他就抽調誰進去!
此外,御書房除了現有的五名值班大臣外,還有行走大臣八人,一共十四人呢,明王朝的內閣成員可沒有這麼多,那麼是清朝的軍機處,也是沒有這麼多人的。
大唐王朝這種在外人看來有些複雜的行政體系,其實如果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話,那麼就會發現,實際上這都是李軒爲了集中皇權所做的努力。
皇帝本來就能夠直轄十三部以及其他機構,但是又搞了一個御書房來進行制衡,同時還有一個翰林院。
同時還有一個非常非常關鍵的一點就是,大唐王朝沒有科道言官這種體系,任何機構以及個人都沒有封駁聖旨的權力。
李軒如果相對下某一道的話,正常程序是通過翰林院起草,李軒蓋印,御書房值班大臣蓋印,然後呈送十三部詳細執行,或者再呈送到地方。
然而如果這個環節裡,任何一個環節出了錯誤的話,李軒都是能夠直接繞過並直接下令的。
比如說,御書房不同意的話,李軒會直接讓翰林院給十三部下旨!
如果十三部不同意,御書房可以直接發令給各地方以及十三部下屬各司。
如果御書房以及十三部都出問題了,李軒能夠直接繞過他們,直接以翰林院掌控全國軍政事務。
哪怕是翰林院都違背皇帝的意志了,那麼李軒依舊能夠直接下聖旨給地方的方式來灌輸自己的意志。
也就是說,哪怕是翰林院、御書房、十三部集體造反,李軒都能夠有效的掌控軍政事務。
至於軍權,更是被李軒牢牢的抓在手裡,軍政分離的情況下,任何和軍隊有關的事務,都是李軒直接交代給樞密院以及海軍統帥部的,此外,大規模的戰略,更是需要李軒的親筆聖旨才能夠展開,哪怕是樞密院以及海軍統帥部,都是沒有權力直接開戰的。
比如上一次攻打濠鏡的葡萄牙人,能夠下令開戰的,只有李軒,當然了,李軒是不可能直接到當地下命令的,而通訊滯後,所以李軒是會提前派遣專門的傳旨欽差攜帶聖旨頒發命令。
同樣的,這一次大唐商律的制定,李軒依舊和以往一樣獨斷乾坤!
這商律能不能頒發,什麼時候頒發,只能是李軒來決定。
不過前期的工作,商律的詳細制定李軒是沒有時間來處理的,乃是內閣的法務部和商部經過商議後,並請示了李軒能的意見後,由法務部負責起草的。
李軒看到這部厚厚一大本的商律後,雖然有些頭疼,但是他還是仔細看了起來,他需要知道法務部制定的這一部大唐商律,到底合不合格,有沒有聽從自己當初的提議。
大唐王朝的律法,前期基本都是照搬大明律的,不過後來則是進行大範圍的改動,一些不符合大唐王朝實際情況的就是被刪改了,而如今的大唐商律,也是有着大明律部分關於商業的痕跡,不過已經是很少了。
整個大唐商律,分爲兩大部分,一個是對商人的規範,稱之爲商人律,而另外一部分,則是對經營主體,也就是公司這一類機構進行的規範,稱之爲公司律。
前者商人律一共擁有十八條,很多都是通常意義上的規範,但是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商人律裡並沒有和明王朝裡那樣,強行規定要入商籍,並且禁制商人蔘加科舉的權力。
因爲作爲大唐各項律法的總綱,大唐律早已經是在第八條明確規定:大唐子民按其所願,皆可從事種地、讀書、從軍、經商、爲官等行業,任何人不得阻攔之,也就是說,這一條實際上是廢除了朱重八搞出來的什麼籍貫區別對待的制度。
但是這個時代,對於賤籍的歧視還是存在的,只不過沒有明文規定而已,而是社會上的整體風氣,如戲子等下九流的人羣,他們的社會地位從古至今都高不到那裡去,在大唐王朝治下也不例外。
嗯,除了後世,那時候這些戲子們終於翻身當主人,一個個賣肉的竟然也能成爲社會棟樑,大放厥詞。
這如果讓當代的秦淮河上的那些花魁們知道,她們肯定會悔恨早生四百多年!
二十一世紀,那纔是她們的黃金時代啊!
相對於商人律只有十八條,公司律則是要多的多,林林總總竟然是達到了三百多條。
而這個大唐商律,也就是爲當代的商人們該如何經商做出了一定程度的主導,並且引導當代的這些一些手工作坊逐漸過渡到近代公司的行列來。
李軒簡單的翻閱了後,覺得可行,也就是正式批准,並詔令向全天下頒發!
而大唐商律的頒發,幾乎是在瞬間裡就是引爆了三省之地的輿論,尤其是在士紳階層裡的議論。
別驚訝,爲啥大唐商律會引起士紳階層的議論,很簡單,因爲這年頭的商人,其實是和地主不分家的,而地主又是讀書人的一大羣體,而讀書人又是學子,當官的主力,也就是士紳。
也就是說,實際上地主、商人、讀書人不分家的。
廣州城裡,廣州城裡的中等海商之一王家的府邸裡,王家的家主以及幾個高層族人,正在和一羣掌櫃們商討着大唐商律可能給他們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