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我們也說了,沈恩衣和林以辰的離婚協議是有兩份的,兩人只簽字那份,林以辰答應家中三棟房子的房產第一意向只能歸甲乙雙方共同的愛子林寶寶,林寶貝繼承,同時,林寶寶,林寶貝有孝敬,撫養爺爺(林龍)奶奶(湯婆),舅公(湯ⅹ),父林以辰的義務!離婚後林以辰不能私自抵押,轉讓或者變賣!防止其敗家!
而沈恩衣聽信林以辰的:“老婆,你看我現在的日子那麼難,等我稍微好過一些了,等過幾年,我再還你的錢!”的鬼話!
沈薰衣說:“不說別的,就是一分錢不出,那麼個人到你家十一二年,給你洗衣做飯,生兒育女,養的兩個如此健健康康的兒子,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那時的姐妹友誼!
沈薰衣說:“恩衣,這個男人,夫不成夫,棄了也罷,房子不要,車子不要,孩子不要,全都給他,一個不愛不惜不疼你了的人,只要他肯,願意放手你走,你再倒給他錢也是願意!最怕他死吊,死耗着你!”
薰衣用“風中哭泣,雨中垃圾!生無立錐地,死無葬身地!”的肯定說:“一個人,真淡心來,是真的淡心!真過不下去,哪怕一刻也過不下!”
沈薰衣,她看到林以辰時,應該是恨透和想到自己的前夫周公莫的吧!切膚之痛,切痛!
她看到沈恩衣時,也應該感同身受又想到了自己許多!家庭不幸,遇人不幸,婚姻不幸!那什麼?三生有幸,只愛一人!
要三生吶!
多一生,少一世也都不行!
這世上不幸的人有許多,但幸福的人也不少,別人嫁人有彩禮,三媒六聘,沈恩衣卻反了過來!荒荒人生,轉眼半世,她十二年的青春,揮手不見,如果是買賣,這樣做得也太傻太虧了!
談錢的,最後都幸福了,只有談感情的,最後一無所有!
去民政局那日,湯婆巧巧地回來了!沈恩衣問林以辰:“所有的證件帶了沒?”
“帶了!”
“房產證帶了沒?”
“好像沒有!”
湯婆聽了冷道:“沒有房產證!”
沈恩衣不讓,道:“有的,幼兒園那邊的房子有!拿來,去民政局登記一下!”
湯婆拿了鑰匙,林以辰取了證,沈恩衣走過她的身邊時,湯婆冷聲道:“房子是我和阿龍辛辛苦苦掙錢買的,你別想要!”
沈恩衣怔了一下!
是嗎?她想要了嗎?
可這些,她從始至終,幾乎是沒有想過的!哪怕說上一句話的時候,她思考得最多的,那是一個家,不能拆卸且不可分解!那是一個家,既使少了自己,也還是歸歸整整完好無缺的!孩子和自己,只是暫時的生離,不是死別!
家是孩子的,孩子的家不可散!
一磚一瓦,一草一木!
家容不下她,那她離開便可!
那麼多年,林以辰改無可改,變無可變,她累了,也倦!跌倒了爬起來,可在同一個地方,她跌倒的次數太多次,無法迴轉身了!
這個男人不愛不疼不惜你!
這個男人也不理解妻子的苦!
這個男人變了心!或者從一開始,這個男人就很花心,只是,日久才見人心而矣!
一個女人,爲一個男人,你背井離鄉,遠嫁,孤獨!你像水中的浮萍,無根飄蕩!可這個男人,傷你害你,視你爲無物!
可這世間,一個不愛自己老婆的男人,任何女人,這樣的男人你敢要嗎?反正沈恩衣不敢!
對於兩人的離婚,沈恩衣的公公林龍怎麼想,婆婆湯婆怎麼想!
林以辰怎麼想,林寶寶,林寶貝怎麼想!
林以辰的情人餘子表又怎麼想!
多次,林龍想問沈恩衣要最初幾月微信收款碼收到的錢,他像塑膠玩偶般在沈恩衣的臥室外面走來走去,終忍了不問!
公公婆婆房間的門,像擔心林以心偷錢一樣擔心沈恩衣也會偷錢,早早又重重地鎖了起來!等久了,林龍還是問了!
他叫林以辰來說:“老婆,我們兩個人離婚,那老爸老媽賣菜收到你那兒的錢怎麼算?”
沈恩衣道:“既然算帳,談錢,爲公平起見,肯定要大家面對面坐下來算呀!我幫你爸媽賣兩年的菜,我在外面上班,每月四五千塊,我打折點,算一月兩千,兩年是四萬八!再優惠一些,算它一月一千,兩年也有兩萬四!我呢?現在正愁沒人跟我算呢!反正剛用微信那會,掃到我這裡的錢就那麼點!到時大家白紙黑字,多退少補哦!”
林以辰聽後無話!
他是不能再言!林龍也是!
這世間,有一種定律!一個一直考滿分的人,突然有一天考差了,得了九十八,九十九,那這個人,人們會說他退步了!
一個你一直給他錢的人,突然有一天,你不給了,得到的結果是,他會怨你怪你!
因爲,他認爲,一切都是那麼的理所應當且順其自然!
感恩的人會很感恩!不感恩的人,永遠都回不了頭!
湯婆對於彥祖,餘子表的事,她都是知道的!子不教,她教!
她教出來的人,對是絕對,錯也是絕對,在她那裡,無任何道理可言!她只是在等在看,什麼時候買的碼才僥倖的中!
這個家,從今往後,除了愛和爲孩子們祈禱,沈恩衣沒有什麼好說,也不言了!
那時心盲眼瞎的林以辰,走了沈恩衣,還有餘子表!那可是他眼裡心中的白富美呀!若不然,未離婚,林以辰就已經跑了廣西三回!
在心中,沈恩衣一直有種假設!
如果真有一天,一個男人選兩個女人,而自己又是很不幸其中的一個,那麼,無論多傷多愛,她都讓!她不是商品,貨物!
可以隨便擺讓,任人挑選!和她並選男人,其它人還行,但天下子表,人盡可夫,不配!
從人盡可夫的子表牀上滾下來的以辰,也不配!
自己不是垃圾桶!不是!
離婚那日,林以辰在民政局那打卡,甚至還收穫朋友圈許多豬朋狗友的祝福,他以辰,她子表,何樂而不爲!
只悲哀,可憐,林寶寶,林寶貝,你們的媽媽又要跟你們分離了!請記得,是誰令你們母子離分!
餘子表馬上上位,開心至死吧,所以當時,她才忘了,餘生路長,天道倫回,報應不爽,不是不報,而是時機未到!
一樁樁,一件件,馬上,一個小三熬到正室!多麼榮辱的熬!
糞坑給你,人給你!子表!
湯婆的話如針刺骨,也就是這一句,纔有了第二份協議中的⑤男方借女方人民幣拾萬元整,於2019年4月起每月支付女方人民幣兩萬元整,於8月30日前付清!這一項!
網開一面,有時看似對別人,實際,也是對自己!
去往民政局的路,因爲沈恩衣的堅決,肯定,變得短而快!
離婚協議第⑤項,林以辰措不及防的!但冥冥之中,仿若天助,沈恩衣突然想到馬上要回自己這些年大手筆給了林以辰的錢!
因爲,三棟房屋!
只有一個,而且還是一半,寫的有林以辰的名字!如果按照頭份協議,沈恩衣算侵犯林龍和湯婆房屋歸屬權!
是呀,權!
這世上,有一家人不說兩家話的理,自然也有兩家人,說不成一家話了!
“這筆錢半年還清於你,半年是六個月,十除以六,太麻煩了,除以五吧!一月兩萬,五個月時間還清!”猶豫很久,林以辰挖肝割肉,忍痛萬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