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的家很簡單,只不過是兩室一廳的土房子。這樣的家裡甚至看不到一點現代化的痕跡,沒有過多的傢俱沒有過多的陳設,門房裡只有一張簡陋的舊木桌,幾張高低不平的破板凳。在那張舊木桌深淺不一的溝壑上,可以看到歲月流逝的痕跡。在這樣的村子裡,這些外人看起來簡陋無比的傢俱,或許就是當年大媽年輕時出嫁的嫁妝。時光荏苒,猶如白馬過隙,往往一晃而逝。當年月不在,物是人非之後。陪着我們的只剩下這些復古的東西,它們寄託着我們的回憶。
把痞子哥,秦惜和鬆森迎進了家裡,大媽有些羞窘,歷經風霜的她看得出來,秦惜和鬆森都是來自城市的孩子,內心裡怕他們覺得自己的家裡太過於簡陋,難免就會嫌棄。大媽的心裡過意不去,怕是自己招待不好小楓帶來的好朋友。
這就是生活在社會低層的人的一種固有心態,他們面對一些新鮮的事物時,心裡常常會情不自禁得生出這樣的情緒。但無論是誰,不管你是什麼身份什麼地位,千萬不要看不起他們,因爲這樣的他們,往往都有一顆最爲純粹的心靈。他們容易自卑,只不過是他們純樸的一種表現形式。他們的生活過的很簡單很隨意,他們沒有什麼太大的野心,只爲了能安安靜靜地捱過歲月,走完這一輩子。
不可否認,這個世界在很多時候的確是不公平的,貧富差距或許永遠也消除不了,但千萬不要因此就把人分作三六九等。比起大都市裡的那些爾虞我詐勾心鬥角,一些偏遠的小村莊,纔是生活最爲純淨的所在地。
秦惜和鬆森走進大媽的家裡,看到滿屋的陳設環境,有些適應不過來。這倒不是他們嫌棄,只是因爲久在都市裡生活,很多觀念一下子轉換不過來,鬆森還好,再大的苦都吃過,眼神微微一變之後就瞬間恢復了正常。而秦惜就不一樣了,她出生在富人家裡,從小的生活說不上奢靡豪華,也算是錦衣玉食了,這樣的環境,對於秦惜來說,只有在電視裡看到過。當她真正接觸到這樣的地方時,不經意地就流露出不習慣的神情。
大媽把這一切都看在了眼裡,羞窘開口地說道:“讓小楓的朋友見笑了,這裡的條件就是這樣,可能跟你們內陸的一些村子還比不上,招待不週的地方請你們海涵呀。”
鬆森聽大媽這樣說話,連忙揮揮手,說道:“大媽說什麼呢,這裡已經很好了。”
大媽笑笑,連忙招呼他們,“那快坐吧,別一直站在那裡呀。”說完,大媽搬過板凳,一邊用自己的衣袖把上面的灰塵擦拭趕緊,一邊招呼秦惜和鬆森坐下。
“哎,大媽,你這是幹嘛?我們沒那麼多講究。”痞子哥一看大媽用自己的袖子認真地擦拭着板凳,原本洗的發白的衣袖上已經沾滿灰塵留下的污濁,忍不住上前阻止她。
“哎,小楓你別管,你趕緊去拿茶壺燒水給你的朋友喝呀。”大媽對秦惜和鬆森客客氣氣的樣子,但對於痞子哥,在疼愛之餘還有一絲親切,她沒有跟痞子哥客氣什麼,因爲早在幾年前,她就把痞子哥當做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人。不理會痞子哥的阻止,大媽堅持把凳子擦拭乾淨,然後招呼秦惜和鬆森做了下來。
“嗯,行,這幾天盡是喝涼水了,我去燒點熱水給他們喝,喝點這裡的水,也可以避免出現水土不服的情況。”痞子哥去燒熱水,好像很熟悉這裡地走進屋外的一個小棚子,然後聲音遠遠地傳了過來:“大媽,那個茶壺放在櫥櫃上了還是放在你房間裡?”
“哎呀,那個大的放在我房間了,小楓,你先把火升起來,我去拿茶壺燒水。”大媽招呼秦惜和鬆森在屋裡坐下,然後拿了茶壺走去廚房。
“小楓,這次怎麼突然就回來?”大媽把茶壺放在支架上,然後跟着痞子哥添柴火。
“回來看大媽你呀,嘿嘿。”乾柴燒出的火光映在痞子哥的臉上,這個時候的痞子哥看起來和平時的那個他恍若兩人,偎在大媽的身旁,平時流裡流氣的痞子,此時顯露出一幅幸福孩子的模樣。
“哼,我纔不相信你這個沒良心的小崽子呢,你說單純來看我,我是不信的。哎,又是有什麼大事要辦吧這一次?想想當年,你每次離開家裡,然後傷痕累累地回來,大媽就知道你是辦大事的孩子,這一次能不能和大媽說說,你要幹什麼事,大媽有什麼可以幫你的?”大媽往茶壺下面添了一把柴火。
“哎,大媽,我不瞞你說,我這次回邊境,確實是有一些事情需要解決的,不過不像當年那樣危險了,這一次,我是來見一個故人,請他答應幫忙了就走。”痞子哥說道。
“那既然這樣,大媽就不說什麼了,你自己要注意,不要像以前那樣出去辦事換得一身傷,都不是孩子了,自己多注意知道嗎?”大媽對痞子哥說道。
熱水很快就燒好了,大媽叫痞子哥先拿去給秦惜和鬆森喝,然後自己待在廚房裡說是整理一些物什。
痞子哥把燒好的熱水用碗乘給秦惜和鬆森喝,鬆森端起碗,想也沒有想,就端起碗吹着氣喝熱水。而秦惜看着用破碗乘着的熱水,聞着一股舊茶壺燒過之後的陳味,秀眉不禁輕輕地皺起,在痞子哥和鬆森的疑問下,秦惜只是拿起碗輕輕碰了下嘴脣,藉口她不渴而不想喝這樣的水。
三個人坐在了屋裡,聊了一些痞子哥當年住在大媽家的事情。
原來,當年痞子哥在邊境的落腳點,就是在這個大媽的家裡。這裡在邊境的位置很特殊,而就算是邊境這樣各方勢力交錯複雜的地方,這樣的小村莊也是無人問津。所以,痞子哥在邊境叱吒風雲的那幾年,就多是住在大媽的家裡。鬆森和秦惜聽痞子哥說完,才知道爲什麼大媽和痞子哥的關係就像是親人一樣熟稔。
過了一會兒,大媽還沒進屋,痞子哥怕大媽出事,連忙跑出屋外,才發現大媽正在煮東西。大媽佝僂的身軀吃力地蹲在地上,在她的腳下,放着幾個雞蛋。痞子哥知道,這些雞蛋大媽平時自己都不會捨得吃的,只有在逢年過節的時候纔會拿出來煮了吃。
“大媽!”痞子哥走上去,“大媽,這麼晚了,你別煮什麼東西了,吃的東西我帶了有,趕緊進屋吧,外面冷。”
“哎,小楓,大媽家裡也沒什麼好東西招待你那些朋友的,就讓我隨便煮些東西窩兩個雞蛋,也算是替你洗塵吧。”大媽一邊說一邊往鍋下添柴火。
痞子哥見大媽堅持,知道她的脾氣,只能輕輕嘆了一口氣,然後幫着大媽,和她一起煮好了一份簡陋但熱氣騰騰的夜宵。
邊境的溫差非常大,白天酷熱,晚上嚴寒。但吃過一些熱東西之後,整個人就變得暖和了不少。
“小楓,待會你和你那朋友一起睡吧,我和這閨女一起睡。好不好?”大媽的家是最簡單的兩室一廳。
痞子哥和鬆森點點頭,秦惜沒有說話。
……
半夜。
鬆森已經睡着了,痞子哥還在計劃着接下來的行動,想了想,就覺得有些心煩意亂。痞子哥頭大,索性就不睡了,悄悄地爬了起來,準備到外面抽根菸。
痞子哥走出了土房子,打着火機,就看見大媽正披着一件舊衣服靠在煮飯燒水的炕上。大媽的周圍只是一個簡陋的棚子,平時勉強作爲一個廚房使用,可這不擋風不遮雨的,大媽這樣的老人家身體本來就弱,怎麼捱
得住邊境夜晚的寒冷呢?睡中,大媽不住地咳嗽,不自覺地緊了緊衣服。
痞子哥的眼淚忍不住就流了下來,走過去輕輕拍醒了大媽。
大媽睜開眼,見識痞子哥,看見他泛紅的眼睛,安慰似地對痞子哥笑了笑,然後說:“我怕那閨女不習慣在這裡住,要是再加上我這樣的一個髒老婆子,怕她睡不着呀,就想在這對付一晚。嗯?小楓,你什麼時候學會抽菸啦,抽菸對身子不好的,你村頭的王大爺就……”
大媽還沒說完,痞子哥扔掉了剛抽了一口的菸頭,強行扶起了大媽,扶着她走進屋裡去。
“哎呀,小楓,沒事的,我就在棚子裡對付一晚就好了,你趕緊去休息吧,明天不會是還要進鎮子辦事麼?”大媽想要掙脫痞子哥,卻無奈這一次痞子哥的無比堅持。“小楓!你不聽大媽的話了是不是?那麼晚了,你別吵醒人家姑娘啊,唉唉唉……”
痞子哥不管他媽拒絕,把她扶進自己和鬆森誰的房間,然後拍醒了鬆森:“鬆森,我們去外面抽根菸。大媽,你就在這個房間睡,你不答應的話我現在就走。”
鬆森見氣氛不對,趕緊翻身起來,披上衣服站在痞子哥的身旁。
“哎,你這個倔孩子,那你去哪睡啊?”大媽不放心地說道。
“大媽,你放心,我和延楓可以去車裡睡一晚嘛,你老就別擔心我們的。”鬆森是個聰明人,很快就摸清楚了情況,對大媽說道。
大媽看看痞子哥,有看看鬆森,嘆了口氣,終於不再堅持睡到棚子了。
走出屋外,痞子哥舒了一口氣,不經意間擦了擦眼角。鬆森裝作什麼也沒看見,從外套裡掏出煙,給痞子哥點上一支,又給自己點上一支。然後說:“怎麼了,大媽不是和秦惜睡一個房間嗎?”
痞子哥吸了口煙,緩緩吐出,把事情全部說給了鬆森聽。
“哎,大媽的心真是太好了……”鬆森聽了痞子哥的講述,不禁感慨道。
“鬆森,今晚要委屈你陪我在車裡睡一晚了。”痞子哥抱歉地說道。
“嘿!我們什麼關係,自家兄弟,這都不算個事兒。”鬆森輕鬆地說道。
兩個人抽完煙,又聊了一會兒明天的行動,然後就朝着翼神走去,準備在車上睡一晚。
繞道停放翼神的地方,發現車裡的燈光竟然亮着,痞子哥和鬆森相視一眼,然後疾步跑向翼神。
“砰”地一下打開車門,痞子哥已經做好了與敵人戰鬥的準備,可沒想到,在車裡坐的竟然是秦惜。
“嗯?你什麼會在這裡?”痞子哥皺着眉頭說道。
秦惜看到痞子哥,說:“我不習慣在那樣的房子裡,還和陌生人一起睡覺。”
痞子哥怔了一下,他從秦惜的語氣裡算是聽出來了,她是嫌棄大媽和她的家。一想到大媽爲了招待他們,拿出對於她來說,珍貴無比的雞蛋,爲了能讓秦惜睡得稍微舒服一些,寧願自己睡在棚子裡。而秦惜呢,這位來自富家從小錦衣玉食的千金公主,嫌棄起了這裡所有的一切。
一個沒忍住,痞子哥對着秦惜發飆了,“尼瑪的不習慣,就給老子滾回龍州啊!在這裡擺什麼譜啊!我擦!”
秦惜被痞子哥着突如其來的舉動給瞎蒙了,她不明所以地看着滿是怒火的痞子哥,眼淚不自覺地流下,委屈地看着痞子哥,秦惜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
“別在這裡裝什麼可憐,你這樣的千金小姐我們招待不起!”痞子哥對着秦惜大吼,身後的鬆森一時也勸阻不過來。
秦惜流着淚,掙脫了擋在車門口的痞子哥,朝着黑暗中跑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