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送禮、收禮都是學問,尤其是數額巨大的禮物,對方在送之前肯定得考慮好,沒有頭腦一熱就送了的道理,尤其于思平這邊把錢都付了,現在是要把他名下的百芳園送給含光,含光要說聲不要,那就不是什麼客氣見外的事了,即使賣出去不虧,這裡頭不得白搭了多少勞力啊?再說,她也找不到什麼拒絕的理由,要說禮重不肯收什麼的,估計得被于思平嘲笑吧。
不過,要是收了的話,她的身家真的就有90%都是于思平的贈與了……雖然悠遊的股份是日趨值錢,當開始上市或者含光決定賣掉股份,又或者是實現盈利開始分紅的時候,可以預期是她的身家會來個指數級別膨脹,但現在畢竟這都還是空中畫餅,她是很掙錢,但還沒到大富的地步。名下的存款也就那麼些,真正大筆的財產還在於思平給她的那張卡里,裡面幾億的現金都沒動用,還在放着生利息。可以說現在含光的財產裡很大一部分錢就是于思平給的,如果再拿了百芳園,就算是悠遊那邊的收益變現了,很可能也佔不到50%以上……
果然,這世界還是看實力啊,雖然她有幾乎是逆天的運氣護身,但到底還是比不上于思平的本事,平時他在家閒着也不上班,對她說起打發時間,也不過是輕描淡寫的‘做點投資’,這特麼的才一年不到的時間,連二十多億的園子都買得起了,他就是殺人放火,也得找到特別的殺人放火門路才能這麼掙錢吧……希望這些事裡沒有什麼特別傷天害理的啊……也別讓他惹禍上身……不知道這掙錢的過程中有沒有又要利用到她的生母……
無數心思在那麼一瞬間都漂過了腦海,含光頓了頓,看了看于思平,也意識到她此時回絕就是矯情,人家園子都買了,除非是當場說分手,否則也沒有不收的道理。她遂轉而說道,“你買……還不等於是我買嗎?在你名下我名下,還不都是一樣?幹嘛又要辦這些手續,也太沒事找事了吧?”
現在戀愛期間,當然似乎是一樣,可等到分手的時候就不一定了,這淺顯的道理,不明白的人也很少。含光帶來的律師就特震驚地看着她,好像第一次見到這麼傻的人,于思平睨了她一眼,也是似笑非笑的,“幹嘛,我要送,你還懶得要啊?”
她沒能表現出一副感動的樣子,估計已經讓某人有點不爽了,現在再要繼續解釋:其實這念想也就是隨便想想,並沒那麼想要,你給了我我還不知道該怎麼辦……估計于思平要吐血了,含光雖然還沒到故作歡容的地步,但也不敢再拒絕,遂忙道,“要,我當然要……反正這些事,也有得是別人來幫我忙。”
誠如她所言,含光要做的也就是在確認合同無誤以後籤幾個字而已,別的事于思平自然安排人爲她搞定,不過,送錯了禮,某人的心情看來並不太好,含光也少不得多安撫幾下,此中閨房種種,自然也就不必多說了。
這二十多億的禮物,當然不必任何宣揚,也會在第一時間傳遞到韋鳳飛耳中,畢竟這律師就是她介紹給含光的。韋姑娘雖然出身富貴,卻也未能免俗,被錢砸得對於思平有點改觀了,“二十多億,就算在我們族裡也不是什麼小數目了,本來以爲他對你頂多也就三四分真心,這樣看來,倒還真是挺愛的。”
這說法實在難以辯駁,含光也不知該說什麼好,諸如‘傻姑娘,他是要利用你’,又或者‘其實他終究還有更深的目的’什麼的話,在這裡是不適用的……錢到了這份上,已經沒法去懷疑于思平對她好的誠意了,她現在就是真的搞不懂,到底他對她是怎麼回事了。
難道他真的打算等回古代做個了結以後,就回現代來和她長相廝守地過一輩子?以前要找個能配得上他的女人,這份心氣忽然間就不見了?他就接受一個處處不如他的她做終生伴侶了?然後他又是拙於言愛之類的『性』格,所以才用錢來表示?
好吧……這……也不是不可能吧……要說于思平對哪個女人都能那麼放鬆和隨意,可能也是太‘妄自菲薄’了點,說不定他以前也沒遇到過什麼能走入他心扉的女人,他二嫂作爲初戀又是明顯看不上他的節奏,說起來,如果不是他和她的情形特殊,也許他一輩子都不會對誰敞開心扉,再加上他又對浪漫喜劇類作品從來都是嗤之以鼻的節奏,想來也不會喜歡花前月下的話本小說一類的,而且本人『性』格也變態,從種種表現來看,也沒受過什麼正統的道德教育,所以此人三觀不正常,表現失據也可以理解?在他心裡,可能並沒有愛,就只有得到吧。以前想要二嫂,現在想要她,所以就去得到,得到的手段多變態那都是很正常的事,得到了以後,都是自己的所有物了,當然也就能毫無芥蒂地對她好,反正她的東西還不都是他的……
比起于思平對她愛在心底口難開的說法,含光更能接受的是這樣的可能——若是這樣想的話,她這段時間處境的改善也就不是沒有解釋了,畢竟上回吵架風波的時候,她就強烈地感覺到,自己的表現誤打誤撞,倒是讓于思平相信了她已經完全被他征服了,既然如此,他當然也不會再試圖榨取她的臣服,兩人間的衝突無形間也就少了許多,也就再不會有前段時間狗血的暗中觀察和試探了。
也就是說,如果想搞小動作的話,現在也是很好的時間了。
心裡有什麼算盤暫且不說,這邊雖然收了百芳園,但含光卻悲催地沒時間去蘇州,她開始進入畢業季了,一方面忙工作,一方面還要寫畢業論文,拋開日後進修的可能,這也算是爲學生生涯畫上個句號吧,她沒采納韋鳳飛找人代寫的建議,終究還是自己準備資料閱讀文獻,盡力配合學院安排的行程,認真地完成了自己的最後一份作業。
緊跟着也就是畢業典禮這樣一連串的事情,含光和德瑜居住了四年的宿舍也被漸漸清空——然後兩人就又進入了置產的節奏。德瑜雖然已經很少回來,但她和思陽的關係根本還沒曝光,當然需要名義上的住處,便在公司附近物『色』了一套房子,誠邀含光和她共住。至於含光,她也買了一套房子,倒是沒用於思平給的家用,全是自己這些年存下來的錢,不過這套房子也不是拿來自住的。因爲于思平早就發話了,讓她畢業以後就搬入四合院來,免得他一個人住那麼大的屋子,冷清。
這還不是她們生活中最大的變化,因爲緊跟着,于思平就又把擱置了許久的話題端上了檯面:他希望含光和他一道去百芳園住一段時間,此外還有一些世界各地有趣的景點也可以一同巡遊,換句話說,就是工作的時間結束,休養生息的季節到了。
確實,買了那麼個園子,到現在都還沒去過,也有點說不過去……反正,這二十多億還是花得很有價值的,挾着這股勢頭,含光幾乎沒法拒絕他的要求——要說自己迫切需要悠遊的工作,那也有點說不過去,錢她不缺了,不管有沒有于思平給的那部分都不會缺,要說多熱愛、多擅長工作,於某人平時不知給她出謀劃策過多少次,深知她的表現有多‘自如’,所以留在北京的必要『性』,那是沒有的。在這件事上得講感『性』,那就到了于思平佔優的領域了,人家二十多億都花了,想和你過去住一段時間,過分嗎?如果不肯答應的話,是不是說看重工作比看重和他的感情更多?
倘使回絕的話,會走入這麼一種爭論,以于思平的脾氣,含光預計自己最後還是會去百芳園的,只是過程會極度不愉快。然而如果和他一道過去的話,這一走就是三個月半年的,回來以後,悠遊內部誰還認得她啊?她本來也不是那麼不可取代,說不定換個人來管事,部門還會更高效,到時候就算韋鳳飛、桂思陽願意再給她騰出一樣的位置,含光又有臉回去嗎?
以于思平的作風,說不定他都會推波助瀾,快速尋找一個出『色』的接任者,好讓自己不回去工作……然後,空閒下來以後,可不就可以生小孩了嗎?
于思平的確就提出了一個要求,不過含光看到的已經是一條完整的鏈條,這條鏈條的末端是一個賢妻良母的她和數名小孩……到這一步,她倒是定下心來——說到底,于思平送百芳園,終究也不能說是毫無目的。
思忖了一番以後,她便也答應了出去度假的要求,甚至還買一贈一,和于思平商討了一番自己退出悠遊實務管理的可能——只不過,這些讓步,卻也不是毫無條件的。
“如果你還想讓我給你生幾個小孩的話……”含光的要求倒也並不複雜,“那必須等到你從前世回來,再也不會離開現代以後,我們再開始嘗試。”